监督索引号53253000135701000
第一部分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大化艺术和体育事业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制定发展全县文体事业的政策、法规和管理办法,并指导监督贯彻执行。
(2)研究制定全县文体事业发展规划和大体体制改革的总体规划与改革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全县文体事业的发展和繁荣。
(3)综合管理全县图书馆事业,研究全县图书资源的建设和开发利用,指导公共图书馆的业务建设,推动图书馆网络化、标准化、现代化建设,逐步实现图书馆的行业归口管理。
(4)管理全县文物的发掘和保护利用;指导和监督大物保护、抢救、考古发掘和开发利用,监督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管理好文物市场。
(5)管理全县文体市场,监督、检查文体市场经营活动,指导文体稽查工作,查处违法行为,净化和繁荣文体市场。
(6)会同有关部门完善新闻出版(版权)管理法规,监督、检查进入市场的出版物的经营活动,指导稽查工作,查处违法侵权行为。
(7)负责全县文体统计工作,统筹安排直属文体事业单位经费预算的申报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8)管理全县对外文体交流。
(9)领导和管理县业余体校、体育场地工作,抓好队伍思想政治工作。
(10)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抓基础,不断夯实文体活动场所建设。
按照要求推进村民小组文体活动场所建设278个;积极争取云南省体彩公益金100万元建设行政村文体活动场所10个;积极争取红河州级体彩公益金89.6万元建设行政村活动场所;积极争取博物馆提升改造项目资金150万元,现在紧张的进行《金平民族博物馆文字大纲》编写工作;积极争取喜望桥社区11人制足球场建设资金240万元,现在已经完成招投标、正在开工建设;积极争取综合文化服务试点3个35万元,即将进行验收;完成民族体育广场维修20余万元;完成2017年度村文化活动室音响设备采购和发放,配备40万元的音响设备到行政村;配备“农家书屋”图书2次20余万元,购买图书馆图书30万元;投入图书馆65万元,完成图书馆馆址搬迁、图书馆评估定级工作,图书馆已正常向社会免费开放;积极争取图书馆、博物馆拖欠工程款100万元,完成图书馆、博物馆审计,资金从原来的790余万元减少到736余万元;积极争取文化馆拖欠工程款65.5万元;按时拨付免开经费、项目资金等;
2.抓文化,不断提高文化自信。
开展群众文化工作
(1)群众文化。金平是多民族地家园,有9种民族,节日有苗族花山节、瑶族盘王节、傣族泼水节、哈尼族苦扎扎节、彝族火把节和者米乡傣族壮族的男人节、老集寨乡彝族姑娘节、金水河河坝一带的伉偭节等,丰富了金平群众的生活。协助金平县内苗族同胞在春节组织了 “花山节”,苗族小伙子和小姑娘们通过精心准备进行了舞蹈表演、苗族山歌演唱,给节日带了浓浓的氛围。组织开展金水河镇“伉缅节”、勐拉镇“泼水节”、老集寨“阿卑节”等活动。
(2)对外文化交流活动。在春节期间,勐桥乡举办“苗族花山节”,外国苗族朋友参加演出,营盘乡九公里举办“花山节”,外国苗族和国内苗族共同组织演唱会。利用金水河镇举办“伉缅节”、勐拉镇“泼水节”活动之际,邀请越南文艺队、西双版纳文艺队到金水河、勐拉一同开展文艺联欢活动。组织县文工队、金水河文艺队与越南村民举行文艺演出1次。老集寨“啊卑节”邀请元阳县、本县者米乡文艺队参加演出。老年体协合唱团参加云南省比赛获得三等奖。积极筹备,入村采风、编排,投入70万元,组织150人民族展演方队参加了红河建州60年庆祝活动,获得好评。
(3)基层文化。到大寨乡、沙依坡乡、勐桥乡等乡镇开展“送戏下乡”、“诚信、自强、感恩”演出70场。辅导基层文艺175支,举办基层文艺演出300余场次。
(4)创作文艺精品。积极配合做好庆祝红河州建州60周年相关工作,积极发动相关人员创作新作品,新创作舞蹈节目有《红河州庆金平民族游演方队》、《哒呢特》等。
抓好非遗工作
举办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傣文培训班,培训学员65人;开展“世界自然文化遗产日”活动;积极参与和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调研活动6次,申报瑶药浴为州级非遗项目1个;瑶族银饰传承示范点和保护项目举行挂牌仪式;组织非遗项目“啊噜跳”文艺节目参加云南省非遗项目比赛。
开展摄影、书画工作
开展“庆十九大、迎州庆”奇石根雕展1次、“泼水节”奇石展1次,举行元旦书画作品展1次,举办“翰墨惊影.喜迎州庆”美术摄影书法作品展1次108幅,举行纪念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长征精神、永放光芒”书画展1次126幅,“喜迎十九大”图片展1次; 在北京联合大学艺术学院开展金平县民族风情画作品展暨少数民族服饰展1次48幅;参加红河州美术展2次,郭金生《哈尼妇女》获得优秀奖。
开展全民阅读活动
积极开展阅读进校园活动。加强与县城周边学校联系。开展阅读进乡村活动。利用“伉偭节”之机,积极送书到节日上,供群众阅读。利用傣族“泼水节”之机,积极送书到勐拉、金水河等地,提供健康的书籍给游客。开展“农家书屋”调研活动3次。半年来新增图书13000余册,共接待读者542人次,借还图书1268册次,提供读数据库录入526条,新办图书借阅证420个。电子阅览室为读者提供计算机25台,接待读者210人次,上机270小时。迎接红河州文体广电局检查图书馆达标,图书馆顺利通过了州级三级图书馆达标考核。
(一)抓全民健身活动,不断增强全民体质
1.竞技比赛活动。
举办了“金平县首届气排球比赛”,共有参赛队12支,经过两天的激励角逐,最后,冠军由七彩阳光队获得,人行代表队获得亚军,通过组织本次比赛,使气排球运动在我县得到了普及。
2.群众体育活动。
在民族传统节日“泼水节”、“男人节”、“啊卑节”期间,协助勐拉乡、者米乡办好丢包、射弩、秋千、斗鸡、上刀山、打陀螺等民族体育项目比赛。协助自行车协会举办“骑行”活动。协助组织老年体育协会开展了声势浩大的指弹鼓展演活动,活动上县领导出席了会议并做了重要讲话。县文化馆跆拳道班学员参加2017年红河州第二届跆拳道锦标赛,荣获个人4个金奖、4个银奖、5个铜奖的好成绩。支持沙依坡乡、勐拉镇、铜厂乡、老集寨乡、金平农场等乡镇开展篮球比赛活动。
(二)抓文物保护和申报,开展文物管理工作
1.完成州级第七文物保护单位喜望桥、阿得博片梯田等的四有档案工作。积极申报金平县阿得博梯田片区(7000亩)和马鞍底片区(9500亩)为国家级保护单位。
2.协助四川大学和省考古研究所到勐桥乡龙脖河冶炼遗址群进行考古调查。经过对遗址群地表的陶片、炼渣等样品作分析,确定年代为距今2500年的春秋时期。
3.完成我县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各阶段的普查工作任务。普查员何俊英、童微荣获省级先进个人。
4.认真保护文物。我县现有馆藏文物160余件,已录入第一次可移动文物普查系统34件,其中,国家三级文物4件。截至目前,我县有州级文物保护单位8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11处。
(三)抓文化市场,进一步营造良好的文化环境
1.依靠文化执法大队,进行巡查和定期检查,发现一起出来一起,杜绝或减少不健康书屋的出版。参加红河州执法“大炼兵”获得才艺展示三等奖。获得“扫黄打非”先进个人1人。
2.开展文化市场专项行动活动。开展4次打击黑“网吧”专项行动、21次文化市场专项行动、11次“扫黄打非”专项行动、26次安全生产检查。与红河州文化执法支队联合执法1次,检查了图书馆、博物馆、歌舞厅等。
3.在4.26世界知识产权日之际,配个中心合州“扫黄打非”办开展了“全国打击侵权盗版和非法制品销毁活动红河分会场”销毁活动,我县参与销毁侵权盗版制品及非法出版物220件。
4.出动执法人员65人次,出动车辆16辆次,检查经营场所96家次。共收缴淫秽色情光碟220盘,办结群众举报投诉案件2起。开展消防安全培训2次160余人。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1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4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5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7人。
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2017年度收入合计14,727,109.9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727,109.94元,占总收入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3869772.18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增加了博物馆建设经费,二是增加了足球场建设资金,三是增加了养老保险缴费,四是增加了体育彩票公益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2017年度支出合计11,769,188.52元。其中:基本支出6,092,635.29元,占总支出的51.77%;项目支出5,676,553.23元,占总支出的48.23%。与上年对比增加2727884.37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增加了民族体育场改造经费的支出;二是增加了养老保险缴费支出;三是增加了体育彩票公益金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092,635.29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381.88元,主要原因分析:增加了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2.5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7.4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676,553.23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727,502.49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增加了图书馆经费支出,二是增加了群众文化支出,三是增加了文物保护支出,四是增加了博物馆经费支出,五是增加了体育场馆经费支出,六是增加了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585059.7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43%。与上年对比增加3045508.62元,增长35.66%,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增加了图书馆经费支出,二是增加了群众文化支出,三是增加了文物保护支出,四是增加了博物馆经费支出,五是增加了体育场馆经费支出,六是增加了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七是增加了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346,193.4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44%。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等;
2.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9686625.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3%。主要用于:图书馆、文化馆、文化站免费开放支出;行政村设备购置和体育设施建设支出;全民健身活动经费支出;体育场运行维护费支出等。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52,241.2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9%。主要用于:退休人员退休费支出;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抚恤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36000元,支出决算为192,172.83元,完成预算的81.4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9,037.83元,完成预算的20.7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43,135元,完成预算的60.65%。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根据相关要求,降低成本,节约开支。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43827.17元,下降18.58%。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61532.98元,下降79.6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40302元,增长28.15%。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根据相关要求,降低成本,节约开支。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9,037.83元,占25.52%;公务接待费支出143,135元,占74.4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9,037.83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9,037.83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工作人员出差下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43,135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43,135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1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37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业务培训,运动会、工作协调、交流学习等。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56,125.35元,与上年对比减少8627.13元,主要原因分析:按相关要求,降低成本,厉行节约开支。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30809.76元,水电费45052.83元、差旅费60339元、维修维护费8113元、公务接待费20400元、劳务费3085元、公务用车维护费20117.84元、其他交通费18414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49793.92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资产总额13,412,603.12元,其中,流动资产8,383,469.22元,固定资产5,026,081.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3052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546996.88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172012.1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77470元,其中行政村设备购置844740元,图书馆设备购置442970元,州庆演出服装167100元,非遗展柜8000元,文物管理所办公设备14660元。
(四)预算绩效信息
2017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我单位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不断提高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单位全面加强预算编制绩效管理,优化资源配置。
1.加强预算绩效编制管理,强化项目绩效目标。对单位申报的预算项目进行全面梳理、加强审核、合理保障。对项目资金的测算细化到支出明细、立项依据、项目内容和目标、实施周期。
2.完善项目绩效管理责任,确定项目预算执行主体责任,科室负责实现项目绩效目标。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8表)为空表。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为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主要是地方财政补贴和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利息收入等。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我局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如国库改革等项目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我局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我局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费等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3000135701111
相关附件:
附件【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