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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20240930-110330-532
  • 发布机构
    金平县移民开发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08-24
  • 时效性
    有效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移民开发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3000549901000

  第一部分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移民开发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移民开发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其主要职能是: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移民政策,积极向上反映我县水电站建设中遗留问题和困难,及时了解和掌握国家移民方针政策动态情况,努力争取电站建设征占用土地有关政策资金。根据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具体落实库区各项工作。编制报批和实施大中型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规划,管理监督移民工程项目和专项资金,不断改善和提高库区移民生产生活质量,促进库区经济持续协调发展和社会稳定,努力实现库区率先致富奔小康的目标。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扎实抓好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建设。一是抓好2016年度实施完成投入使用的各个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管理服务工作;二是投资45万元组织实施了沙依坡乡小河口移民新村芒果种植项目建设(由柠檬项目变更),种植面积765亩。该项目已竣工验收交付移民管理使用,所种植的芒果苗成活率在85%以上,长势良好;三是投资72.1184万元,组织实施了沙依坡乡小河口移民新村村容村貌整治项目。实施彩钢瓦加层52户,搭建面积6234.5平方米。该项目已竣工验收交付移民管理使用;四是投资41.6075万元,组织实施了营盘乡清水移民新村屋面改造工程项目,粉刷石头漆8100平方米。该项目已竣工验收交付移民管理使用;五是投资400万元,组织实施了沙依坡乡小河口移民新村水源引入工程项目。计划完成铺设主管8552米,新建蓄水池11座,共蓄水1100立方米。目前,该项目正在实施中,已完成投资100万元;六是投资31.6275万元,组织实施了沙依坡乡小河口移民新村户厕改造工程项目,共完成户厕改造52户。该项目已竣工验收待结算;七是组织实施了投资160万元的马堵山和那兰库区菠萝蜜种植项目。计划完成种植面积2000亩。目前,该项目正在实施中;八是积极协助县交通运输局做好投资4,000万元的小河口跨河大桥建设的各项前期工作。计划完成桥梁建设全长230米。目前,该项目的各项前期工作准备工作基本完成,即将组织实施。九是积极做好“十三五”规划中,2017年要实施的三个项目建设的前期准备工作,即投资165万元的铜厂乡炭山卫生路建设项目,投资162万元的营盘乡清水移民新村综合农贸市场及停车场,投资126.8万元的铜厂乡勐谢下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

  2.做好小型水电站协调服务工作。

  ――金水河四级水电站:金水河四级电站总装机3.8万千瓦,计划总投资33,683.28万元。2017年1-10月共完成投资5,880万元;2014年7月工程正式启动至今,累计完成投资36,570万元。目前,该电站已全面竣工。

  ――金水河三级水电站:金水河三级水电站建设项目,总装机容量4.8万千瓦,计划总投资45,490 万元。2017年计划投资17,000万元。截止2017年10月,累计完成投资35,685万元,其中,2017年1-10月已完成投资19,585万元。

  ――荞菜坪三级电站:荞菜坪三级水电建设项目,总装机容量0.64万千瓦,计划总投资4,594万元。2017年计划投资950万元。截止2017年10月,累计完成投资3,970万元,其中,2017年1-10月已完成投资985万元。

  ――荞菜坪二级电站:荞菜坪二级水电站建设项目,总装机容量0.5万千瓦,计划总投资3,998万元。2017年计划投资3,200万元。截止2017年10月,累计完成投资651万元,其中,2017年1-10月完成投资586万元。

  ――大坡尾水电站:大坡尾水电站总装机0.5万千瓦,计划总投资4,880万元。该工程自2016年1月正式启动至今,累计完成投资3,800万元。因受《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中小水电开发利用管理的意见》中:“原则上不再开发建设25万千瓦以下的中小水电站,已建成的中小水电站不再扩容”的意见影响。该电站因没有得到核准批复文件,还没有入固定资产投资库。

  ――金水河220KV送出线路建设项目。该项目有39座基塔共14.8公里,计划投资1,973万元。目前,该项目已完工并投入使用,可因该项目已在州上统一入库,县里面无法再入库。

  ――金平县三家河110KV送出线路建设项目。该项目有50座基塔共18公里,计划投资2,000万元。目前,县人民政府已对该项目路径作了批复,待发改对更项目核准批复后就可以开工建设,该项目计划在11月份动工,2018年2月份竣工投产。

  3.认真开展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发放工作。按照《云南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规定, 2017年第1季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共发放后期扶持资金49.995万元。

  4.扎实做好关心移民群众生产生活和“挂包帮”“转走访”脱贫攻坚工作,做到精准识别、精准帮扶。按照“三严三实”要求,进一步增强群众观念,改进工作作风,积极深入基层一线帮助人民群众解决生产生活困难和问题。经过深入调查了解,根据人民群众的需求,统筹各方面资源,结合移民工作实际,针对性地开展扶贫救助工作,切实解决困难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一是为我局在板板桥村委会出水沟、半坡挂钩联系的两户建档立卡贫困户邓贵书、王小二解决建房所需水泥各5吨;二是为金河镇永平村委会老寨村普文春修复因河水冲毁农田挡墙所需水泥5吨;三是为派驻扶贫工作队村委会(金河镇五家寨村委会)解决扶贫工作经费20,000元和解决电脑、办公桌等经费5,000元;四是为挂钩建档立卡贫困户村委会(金河镇板板桥村委会)解决扶贫工作经费5,000元;五是为老勐镇解决异地搬迁购买物资(水泥)所需资金40,000元;六是为沙依坡乡小河口移民新村解决安装码头太阳能路灯、购买活动室音响等所需资金40,000元。七是投入资金99,000元,为勐桥乡红桥村委会陆家寨村民小组、热水塘村民小组33户建档立卡贫困户购买菠萝蜜苗6,000株(马来西亚1号)、购买芒果苗(桂七)320株,为33户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奔小康夯实了基础,促动了建档立卡贫困户砥砺奋进、敢立潮头的脱贫步伐。

  5. 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进一步加大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力度,一年来,局领导深入到各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了解移民群众所需所求,掌握移民心里状态。2017年分别为营盘乡解决维稳工作经费10,000元、为老勐镇解决维稳工作经费10,000元、为沙依坡乡金水村委会解决维稳工作经费3,000元,为确保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社会稳定打下了坚实基础。

  6.切实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抓实党支部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和州委“十不准”要求,深化改进作风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两个责任”,坚持“一把手”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实行“一岗双责”责任制,积极抓好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按要求及时调整了我局领导分工,与各科室长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着力源头防范、事前监督,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提高工作实效。将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纳入党支部理论学习的主要内容,纳入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党员民主评议的重要内容。引导党员干部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做到严格自律。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央八项规定要求,有针对性开展与移民开发工作密切相关的党纪、法律法规及职业道德教育,让领导干部树立清正廉洁、爱岗敬业的思想意识。一年来,我局先后组织开展了“吃空饷”问题专项清理整治理、“小金库”问题清理整治和党政机关办公室面积超标问题整治工作,上述三项工作均未出现违纪违规情况。6月13日,又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参观了县纪委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干部职工的心灵得到洗礼,作风行为明显改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显著提高。一年来,在县纪委派出第七纪工委的大力指导和帮助下,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开局良好,党员干部职工无违纪违规情况发生。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移民开发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移民开发局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6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6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 0 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移民开发局2017年度收入合计7,060,528.8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714,910.28元,占总收入的95.1%;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345,618.53元,占总收入的4.9%。与上年对比减少了44.74%,主要原因分析:2017年收入中减少了小河口水源引入工程4,000,000元和马堵山征地结算资金1,0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移民开发局2017年度支出合计9,917,725.31元。其中:基本支出1,129,362.27元,占总支出的11.39%;项目支出8,788,363.04元,占总支出的88.6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了30.96%,主要原因分析:2017支出中减少了财政转拨的南科到农场十四队公路征地资金4,000,000元和政府贴息1,20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移民开发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29,362.27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了66.83%,主要原因是2017年支出中减少了马堵山征地结算资金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0.5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3.3%;用于解决移民维稳工作等支出占基本支出26.1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移民开发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788,363.04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了50.97%,主要原因分析是2017年支出中减少了南科至农场十四队公路征地款4,000,000元和政府贴息1,200,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红财农(2017)40号马堵山库区吊桥前期工作费,30203咨询费20,000元30299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1,230元,310其他资本性支出基础设施支出210,000元);

  (2)金财预(2017)26号红河大桥至龙脖河公路建设款,30299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00,000元;

  (3)红财农(2016)315号移民补助款,30305生活补助支出66,501元;

  (4)红财农(2016)158移民补助款,30305生活补助支出599,949元;

  (5)红财企(2015)34号勐哩傣乡建设款,310其他资本性支出基础设施支出1,312,200元;

  (6)红财农(2016)146号后期扶持政策工作费,3029999其他商品服务支出5,900元,31002办公设备购置24,100元。

  (7)红财农(2016)55号小型水库扶持项目,其他资本性支出基础设施支出1,363,271.99元;

  (8)红财农(2016)67号小型水库帮扶维稳工作经费,30201办公费9,185.3元,30207邮电费1,518元,30211差旅费12,204元,30217公务接待费23,334元,30231公务用运行维护费1,354元,3029999其他商品服务支出27,000元;

  (9)红财农(2016)59号小河口亮化绿化,310其他资本性支出基础设施支出426,989.35元;

  (10)红财农(2016)144号小河口村容村貌整治,310其他资本性支出基础设施支出600,000元;

  (11)红财企(2015)35号木瓜产业,310其他资本性支出基础设施支出29,120元;

  (12)红财农(2016)144号小河口生产路,310其他资本性支出基础设施支出230,781元;

  (13)红财农(2015)274号277号清水美丽家园建设,310其他资本性支出基础设施支出181,590.65元;

  (14)红财农(2016)132号小河口水源引入工程,310其他资本性支出基础设施支出1,168,015.45元;

  (15)红财农(2016)94号马堵山库区柠檬种植,310其他资本性支出基础设施支出356,250元;

  (16)红财农(2016)110号管理费培训费,30201办公费5,431.5元,30207邮电费15,517元,30211差旅费7,950元,30217公务接待费1,780元,30226劳务费17,400元,30228工会经费5,000元,30231公务用运行维护费11,085元,3029923其他15,000元,3029907补助费48,000元;

  (17)红财农(2017)63号马堵山库区菠萝密种植,3029916苗木采购款1,030,000元;

  (18)红财农(2016)139号维稳工作经费,30201办公费7,692.8元,30207邮电费10,658元,30211差旅费1,600元,30217公务接待费23,387元, 30226劳务费25,400元,30228工会经费10,000元, 3029999其他商品服务支出61,965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移民开发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85,276.2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9.01%。与上年对比减少了66.73%,主要原因分析是2017支出中减少了财政转拨的南科到农场十四队公路征地资金4,000,000元和政府贴息1,200,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16,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61%。主要用于工资和福利支出57,900元;红河大桥至蛮龙公路支出800,000元;住房公积金58,500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7,29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8%。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3.农林水(类)支出251,23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33%。主要用于营盘乡坪坝河河堤建设;

  4.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680,347.2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09%。主要用于单位的人员工资、办公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移民开发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62,910元,支出决算为7,245元,完成预算的11.5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245元,完成预算的11.5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有部分支出是用其他资金列支。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增加974元,增长15.5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数不变;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数不变;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974元,增长15.53%。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由于接待小河口村民因小河口吊桥复建问题上访而增加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7,245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7,245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7,245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9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移民村干部来本部门办事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移民开发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34,046.28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78.77%,主要原因分析是政策性调整增加工资支出;办公设备老化增加办公费支出;新招两位临时工增加了劳务费支出;2017年的办公网络费用此款支出增加了邮电费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单位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717,006.28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7,300元(其中:办公费支出9,135元、邮电费支出3,469元、差旅费支出4,351元、公务接待支出7,245元、劳务费支出5,800元、其他交通费用7,300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9,740元(其中:生活补助21,000元、住房公积金58,500元、独子费支出24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移民开发局部门资产总额6,963,914.92元,其中,流动资产6,855,282.61元,固定资产107,52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7,0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了3,012,550.8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了331,70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计划数1,019,588元,实际采购金额1,019,100元(货物采购),主要是马堵山库区菠萝密种植项目的苗木采购。

  (四)预算绩效信息

  2017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我单位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不断提高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单位全面加强预算编制绩效管理,优化资源配置。

  1.加强预算绩效编制管理,强化项目绩效目标。对单位申报的预算项目进行全面梳理、加强审核、合理保障。对项目资金的测算细化到支出明细、立项依据、项目内容和目标、实施周期。

  2.完善项目绩效管理责任,确定项目预算执行主体责任,科室负责实现项目绩效目标。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8表)为空表。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基金的支出本着“先收后支”的原则办理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关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新闻宣传报道、对外宣传、新闻出版、文化产业等项目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运行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以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六、“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市内交通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宣传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反映中国共产党宣传部门的基本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为在职职工按比例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监督索引号532530005499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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