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53000432201000
第一部分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招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招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县招商局为县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为财政全额拨款机关单位,主要负责县域内以下工作:
1.及时抓好招商引资目标任务分解落实。
2.及时挖掘和做好项目的包装工作。
3.积极抓好项目推介对接工作。
4.及时抓好项目协调服务工作。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引进省外到位资金41亿元,实际利用外资200万美元,工业项目省外到位资金12亿元,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新开工项目6个,总投资3000万元以上新签约项目8个,新开工2个总投资1亿元以上产业标志性项目。
2017年1—12月,我县共实施招商引资项目60项,其中上年结转项目35项,新增25项,协议总投资85.29亿元。截至2017年12月,完成省外到位资金41.16亿元,完成全年目标任务数41亿元的100.39%,同比增长12.92%;工业项目数28个,到位资金27.92亿元;实际利用外资为零。完成5000万元以上新签约项目6个,占任务数6个的100%,完成3000万元以上新签约项目8个,占任务数8个的100%。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招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招商局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5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 0 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招商局2017年度收入合计897,902.4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97,902.48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18422.26元,下降 2% 。下降原因:因财力有限,州县级对招商工作投入减少。单位在经费压缩的情况下,节流开源。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招商局2017年度支出合计889,873.87元。其中:基本支出647,902.48元,占总支出的72.81%;项目支出241,971.39元,占总支出的27.1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15520.52 元,增长1.77%。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2.47万元, 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待遇提高。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招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47,902.48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24677.74,增加53.09%,主要原因是人员待遇提高,工资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6.9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3.0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招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41,971.39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09157.22元,下降46.4%,主要原因是州、县级扶持的招商引资前期工作经费。我局用于开展招商引资工作的经费,正常保障了局里招商工作的开展。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招商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89873.8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15520.52 元,增长1.77%,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待遇提高。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60574.8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6.7%。主要用于基本支出中工资福利支出570688.48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7935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9980元、项目支出241971.39元(用于局里正常开展工作的日常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9,29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招商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72750元,支出决算为79,838元,完成预算的109.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9,838元,完成预算的168.7%。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招商任务加重,相应的接待工作增加,费用相应增大。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996.47元,下降1.2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不变;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8252.61元,下降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27256.14元,增长51.84%。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变动的主要原因分析:1.金平县2016年公务用车改革,公务用车不产生费用,故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减少;2.招商任务加重,相应的接待工作增加,故公务接待费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79,838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79,838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79,838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3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59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招商引资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招商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98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980元,增加24.88%,主要原因是2017年人员经费全部拨到位。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用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招商局部门资产总额166,752.72元,其中,流动资产112,842.72元,固定资产53,91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71808.73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26659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招商局年初货物采购预算6200元,实际货物采购支出6200元,无工程、服务支出。
(四)预算绩效信息
2017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我单位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不断提高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单位全面加强预算编制绩效管理,优化资源配置。
1.加强预算绩效编制管理,强化项目绩效目标。对单位申报的预算项目进行全面梳理、加强审核、合理保障。对项目资金的测算细化到支出明细、立项依据、项目内容和目标、实施周期。
2.完善项目绩效管理责任,确定项目预算执行主体责任,科室负责实现项目绩效目标。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7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因此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表(公开07表)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8表)为空表。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为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主要是地方财政补贴和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利息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为我单位各级机构结转资金,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如部分需跨年度组织实施的执法办案项目所需经费。
四、结转下年:为我单位各级机构本年结转资金,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如部分需跨年度组织实施的稽查办案项目所需经费等。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我单位各级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包括执法办案、监管监测审查、监管信息化、监管规制、国际监管、普惠金融发展、监管行政设施及培训等项目支出。
七、三公"经费:指我单位各级机构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问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保障我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253000432201111
相关附件:
附件【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招商局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