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53000232801000
第一部分 云南金平分水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云南金平分水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自然保护区管护局的主要职责:依法保护自然保护区内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调查自然资源并建立档案,组织环境监测;制定自然保护区的各项管理制度;组织实施自然保护区的规划;宣传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自然保护知识的教育;负责自然保护区界标的设置和管理。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环保督察整改工作稳步推进,成效显著
根据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中共云南省委督查室云南省人民政府督查室《关于开展自然保护区专项督查的通知》(云督办发电〔2017〕16号)、《云南省林业厅关于开展自然保护区资源保护督查行动的通知》文件精神和国家环保部卫星遥感数据通报情况,分水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存在农业用地、居民点、人工池塘、拦水坝、道路和其它人工设施等人类活动点23个。
分水岭管护局对反馈意见高度重视,积极落实整改。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责任;二是清理整治卫星遥感点位;三是全面排查保护区违规违章建设项目。
2.稳步推进管理体制,落实工作保障
在省州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及时配备了班子成员,充实了干部队伍,建立健全机构运行的各项规章制度,为保护区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3.强化管理,有效保护资源
一是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民众生态保护意识;二是加强监测防控,提高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三是严格执法检查,有效维护森林生态安全;四是深入开展资源调查,保护保护区森林生态资源;五是加强日常监管,提升管护能力和水平。
4.制定发展规划,抓好项目建设
(1)项目储备实现新突破。结合《云南金平分水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的审批工作,通过国家林业局专家评审,待批复。一是完成总拟投资为3000多万元的金平分水岭保护区三期项目工程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上报工作;二是协调解决了分水岭管护所及三个管护站人畜饮工程工程;三是投资7万元,新建设完成2块中型永久宣传标牌;四是通过发改部门上报3个4910万元的保护区项目;五是申报2017年中央财政补贴资金项目5个共计200万元的实施方案,为分水岭保护区开展保护、管理和建设工作的提供了项目支撑和基础。
(2)项目建设扎实推进。一是按照《国家林业局关于云南金平分水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二期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林计批字〔2006〕192号)、《云南省林业厅、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金平分水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二期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云林联发〔2007〕31号)文件要求,完成了672.17万元的项目建设省级终验,其中保护与恢复工程54.77万元、科研宣教工程224.27万元、基础设施建设工程248.12万元、其他费用30.76万元、科研宣教附加工程114.25万元。二是投资201.87万元完成办公业务用房修缮;三是投资64.52万元完成了上罗孟管护站业务用房建设;四是投资8.2万元完成野生动植物标本室监控系统安装工程建设;五是建设完成办公楼周边绿化、亮化工程。
5.重视火灾预防,做到万无一失
一是领导重视,及早部署。森林防火工作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对防火工作做到早发动,早部署,早安排。
二是明确责任,落实任务。认真贯彻落实《森林防火条例》、《云南省森林消防条例》、《云南省人民政府森林防火令》、《红河州人民政府森林防火令》、《金平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令》和《金平县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状》规定,层层落实责任,管护局与管护所站签订2017年森林防火责任书38份。
三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应急处置水平和能力。管护局根据森林防火工作实际制定完善了森林防火应急处置办法,为进一步提高森林防火应急处理能力,森林防火期间局里组建一支半专业队伍,计16人;各管护所分别组建一支半专业扑火队伍,共计30人;保护区周边的8个乡镇相应组建了8支应急队伍,计200人。
四是加大宣传力度,严格野外火源管理。坚持把宣传教育作为森林防火工作的第一道防线,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实行组长负责制,由局领导亲自带队,分片区召开乡镇、村委会、村小组干部三级会议。重点宣传森林防火政策法规、森林防火基本常识和应急避险知识等。利用广播、会议、简报、发放户主通知书的形式,多渠道宣传森林防火工作,大力营造森林防火的浓厚社会氛围。
五是职责明确,齐抓共管。为抓好森林防火工作,局、所、站、卡都能把森林防火工作作为已任,认真履行职能,齐抓共管,积极配合,协同作战,确保了2017年实现了保护区森林火灾零发生的好成绩。
六是深入实施科研项目,科研水平稳步提升。参与中国科学院昆明植物所合作开展已完成隐花植物蕨类、苔藓、大型真菌调查;参与云南省林业规划院完成了全国第九次(金平璄内)森林资源清查,样方内的物种鉴定工作;参与云南省营林科学院完成了金平璄内长叶竹柏的调查;参与北京大学生命科学院和昆明昆虫生态研究所完成了水青岗调查工作,目前调查证明金平是全世界水青岗最南端的分布点;参与国家林业局国际竹藤研究中心和西南林业大学完成了香竹调查;参与澳大利亚维多利亚大学布郎德教授对金平兰科植物初步踏查工作;与云南林业规划院合作组织完成云南金平分水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价值评估工作;参与中国科学院昆明植物所及浙江大学完成了金平境内极小种群植物伯乐树、壮丽含笑、毛果木莲、华盖木、金平桦、五裂黄连等初步调查工作;参与中国科学院华南植物所完成金平璄内桫椤补充调查;参与完成了金平县天然商品经济林全面停伐补助工程和保护区生态公益林增加规划;参与完成分水岭保护区土地利用权现状属调查工作;参与完成了州人大、州环保局草果种植对生物多样性影响调研。二是启动云南金平分水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监测,监测的内容主要包括有:植被监测、植物监测、动物监测、气象监测、外来入侵物种监测等。三是新增科研监测设备。四是完成生态红线划定上报工作。
七是大力开展科普宣教,取得明显效果。开展云南金平分水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本底图制作。完成云南金平分水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专题片(印象分水岭)制作并在红河电视台播放10期。利用街天对湿地、野生动、植物保护、自然保护区条例等进行宣传和解答;到周边社区宣传自然保护区法律法规20次。与金平县气象局合作,利用手机信息发布平台发布以自然保护区条例和生态文明建设为主的法律法规政策宣传。
八是党建工作求真务实,工作迈上新台阶。党员领导干部充分发挥其“带头”的作用,不断加强党员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廉政建设,使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提高思想认识,落实目标管理。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狠抓党性教育,提升党员干部队伍新形象,抓实党风廉政建设,反腐倡廉工作取得新成效,抓素质提升,工作迈上新台阶,强化帮扶责任,落实扶贫措施。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云南金平分水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云南金平分水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部门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3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7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退休人员19人已按政策规定由社保发放退休费,所以未纳入部门决算填报范围。
实有车辆编制0辆(因本单位机构改革,暂未核定车辆编制),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金平分水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2017年度收入合计13,899,896.7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533,296.77元,占总收入的39.81%;其他收入8,366,600元,占总收入的60.19%。与上年对比,增加了2,117,121.27 元,增幅17.97%。主要原因分析:今年按照政策文件规定调整增资、收到的生态效益补偿资金比上年增加以及收到非本级财政拨款增加等。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金平分水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2017年度支出合计9,602,063.26元。其中:基本支出5,419,296.77元,占总支出的56.44%;项目支出4,182,766.49元,占总支出的43.5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其中与2016总支出9,614,748.28元对比,略有减少,减少了0.13%,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基本支出有所增长但项目支出减少。与2016年基本支出4,776,549.00元对比,增加了642,747.77元,增长了13.46%,主要原因分析:按照政策文件规定调整增资,人员工资类支出增加所致。与2016年项目支出4,838,199.28元对比,减少了555,432.79元,减少了11.48%。主要原因分析:本年部分项目上级批复实施方案时间在年末,所以未形成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云南金平分水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419,296.77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642,747.77元,增长了13.46%,主要原因分析:按照政策文件规定调整提高了改革性补贴,实行在职人员绩效。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7.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云南金平分水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182,766.49元,减少了555,432.79元,减少了11.48%。主要原因分析:本年部分项目上级批复实施方案时间在年末,所以未形成支出。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生态效益补偿基金支出2,088,353.22元,主要用于保护区内生态公益林管护的护林员劳务费、勐桥草果湾至滑石板林区道路建设、各相关管护所站修缮维护、管护单位设备购置、政策法规宣传等相关支出。
2.继续实施林业自然保护区补助项目,实现本年相关项目支出300,634.10元,主要用于开展生物多样性监测、武装巡护、宣传专题片制作、护林员培训等项目。
3.自身能力建设本年项目支出1,196,282.59元,主要用于业务用房修缮、防火值班室建设、现代化档案建设、五裂黄莲保护、防火物资储备、保护区执法队伍装备、野生动植物标本与监控等。
4.县级安排防火经费专项支出100,000.00元,主要用于单位开展防火工作的相关支出。
5.其他用于单位开展长臂猿保护、野生动物疫病监测、森林资源保护、保护区总体规划前期工作等各项专项业务相关项目支出497,496.58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金平分水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369,554.3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6.75%。与上年对比减少3.92%,主要原因分析:2017年2月起退休人员工资由社保部门统一发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53,32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7%。主要用于提高改革性补贴、在职人员绩效奖励、为在职人员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99,242.6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2%。主要用于1月份的退休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等;
3.农林水(类)支出6,300,469.2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48%。主要用于局属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及机关运行经费、防火经费、森林资源保护经费支出等;
4.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16,514.5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5%。主要用于保护区第二个十年总体规划相关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金平分水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74,500.00元,支出决算为154,020.32元,完成预算的88.26%。其中: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决算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34,920元,完成预算的89.9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9,100.32元,完成预算的77.96%。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单位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有关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37,597.54元,下降19.62%。其中:2016年和2017年均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30,935.41元,下降22.9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6,662.13元,下降34.88%。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本单位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有关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4,920元,占87.6%;公务接待费支出19,100.32元,占12.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4,92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34,92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森林防火和自然保护区管理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9,100.32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9,100.32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0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州有关部门对本单位检查指导工作、考核考评,同系统单位交流学习及公务活动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云南金平分水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5,382.63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了4,581.23元,减少了3.27%,主要原因分析:单位加强了财务管理,控制一般性开支。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接待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云南金平分水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资产总额35,068,438.07元,其中,流动资产16,533,327.58元,固定资产2,088,204.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16,422,590.02元,无形资产25,944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了4,027,070.47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了3,670,141.51元,固定资产增加366,789.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00元,在建工程增加0.00元,无形资产增加了20,940.00元,其他资产增加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70,490.00元,其中货物470,490.00元。
(四)预算绩效信息
2017年,我单位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不断提高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单位全面加强预算编制绩效管理,优化资源配置。
1.加强预算绩效编制管理,强化项目绩效目标。对单位申报的预算项目进行全面梳理、加强审核、合理保障。对项目资金的测算细化到支出明细、立项依据、项目内容和目标、实施周期。
2.完善项目绩效管理责任,确定项目预算执行主体责任,科室负责实现项目绩效目标。
按照财政局相关预算绩效评价规定,对本单位项目绩效指标实现情况、项目管理、监督情况和年度部门履职目标情况进行综合自评,本单位认为,在自然保护区管护项目实施方面能紧紧围绕部门工作职责,把年度工作计划和部门绩效指标很好结合在一起,较好地完成了各项任务,达到了预期成果,有效提升了自然保护区管护能力。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7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表08表)为空表。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车改后单位按规定保留的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用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等;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253000232801111
相关附件:
附件【云南金平分水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表2018082203361850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