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53000128101000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党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党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坚持党校姓党,把强化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和党性党纪教育作为党校教学的主业主课和最重要的任务。切实把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作为理论教育中心内容,把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导读课作为重要课程,抓好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学习教育,抓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教育,引导学员系统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立场观点方法。
2.针对金平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开展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的宣传、解读、阐释。
3.在县委干教委的统一领导下,主要培训轮训乡科级党员干部、村委会(社区)基层党员干部和入党积极分子、少数民族干部、党外干部、公务员,培养理论干部。
4.承办县委和县政府举办的专题研讨班。
5.围绕县内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科学研究,承担县委和县政府下达的调研任务,推进理论创新,为县委、县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
6.主动走进乡村(社区)基层,积极开展党的理论政策宣讲活动。
7.开展同国内教育、研究等机构和组织的合作与交流,为提高培训质量服务。
8.完成上级党校和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新校区建设稳步推进。规划设计总建筑面积17184.11平方米、附属工程施工面积17010.97平方米的新校区建设工作稳步推进,项目征地、地勘等前期工作已完成,项目施工图纸正进一步优化中。
2.县委党校分校挂牌组建。14个县委党校乡镇分校、金平农场分校挂牌组建。县委党校分校组建在乡镇、金平农场干部教育实训基地,分校校长由乡镇、农场党委书记或副书记兼任,相关党群部门的同志为成员。
3.干部教育培训力度持续加大。(1)完成县委交办的主体班次,承办了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培训班、全县办公室系统业务培训班、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等4个班次,共培训726人次。(2)积极主动与县属部门、乡镇、企业共办培训班。采取“流动党校”培训方式,与县财政局、水利局、工信局面、者米乡、阿得博乡、电力公司等部门镇、乡镇、企业共办党的十九大精神、生态文明、“两学一做”、全面从严治党等为主题内容的培训班28个,培训1759人。(3).创新党性教育现场教学。为积极利用金平已有的教育资源,拓展党员干部党性教育方式,自2016年以来,县委党校挖掘提炼的金平烈士陵园英雄主义、金水河“抗日必胜”摩崖石刻统一战线、自卫还击593阵地爱国主义、金水河海关爱岗敬业、金平县检察院执法守法、金平县纪委执纪守纪、者米乡拉祜族(苦聪人)民族团结、金水河镇布朗族(莽人)脱贫攻坚、金平农场艰苦创业、金平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党性教育10现场教学点简要教材文稿已基本完成,图片收集初步已整理完毕。
4.理论研究不断深入。2017年上半年,2名教师分别研究的《金平县中高海拔产业培植研究》、《金平县“互联网+”发展研究》2016年州委党校校管课题,于今年6月顺利结项;2017年,1名教师研究的《金平县农村电子商务建设研究》课题已基本完成;在省级、县级发表了2篇研究党建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论文。
5.倾力服务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大局。(1)全面参加决战脱贫攻坚;(2)抽派一名骨干教师在“两学一做”办工作
6.党的建设扎实推进。(1)严肃过好党内政治生活;(2)从严抓好反腐倡廉建设;(3)强抓意识形态工作。
7.教师素质不断提升。为提高党校教师的授课能力水平,增强授课针对性,共组织召开了6次教学研讨会;校领导班子成员每月监督教师学习情况。重点组织学习党章党规、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考察云南的重要讲话。学习研究县委发展战略和省州脱贫攻坚政策,选派3名教师,分别到中央党校、中国人民大学、省委党校进行培训。
8.抓日常工作打牢运转基础。加强工会工作、普法工作、保密工作、宣传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党校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党校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6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6人)。
离退休人员1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3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党校2017年度收入合计1,991,864.9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40,964.98元,占总收入的97.44%;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50,900元,占总收入的2.56%。与上年对比总收入减少73153.77元,减幅26.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19128.77元,减幅14.12%,减少的原因为2017年养老保险改革,退休人员的退休费不在本单位发放;其他收入减少414025元,减幅89.05%,减少的原因为2017年干部培训班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党校2017年度支出合计2,115,776.11元。其中:基本支出2,015,776.11元,占总支出的95.27%;项目支出100,000元,占总支出的4.7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总支出减少472542.10元,减幅为18.26%。其中:基本支出减少542542.10元,减幅为21.21%,减少原因为养老保险改革,退休人员退休费不在本单位发放及干部培训班减少;项目支出增加70000元,增幅为233.33%,增长原因为上年度的项目支出结转于本年度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党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015,776.11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42542.10元,减幅为21.21%,减少原因为养老保险改革,退休人员退休费不在本单位发放及干部培训班减少。其中人员经费(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支出1,781,264.98元,占基本支出的88.37%,与上年相比减少329980.77元,减幅15.63%。减少原因为养老保险改革,退休人员退休费不在本单位发放;日常公用经费(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出234,511.13元,占基本支出的5.64%,与上年相比减少212561.33元,减幅47.55%,减少原因为本年度干部培训班减少。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党校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0000元,增幅为233.33%,增加原因为上年度的项目支出结转于本年度支出。具体项目开支主要用于解决挂钩村委会工作经费、我校驻村工作队员的相关费用、下乡调研差旅费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党校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94,864,.9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29%。与上年相比减少246063.15元,减幅10.98%,减少原因为养老保险改革,退休人员退休费不在本单位发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类)支出1,803,101.5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33%。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住房公积金、党校的日常运行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93,063.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67%。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党校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5440元,支出决算为4,690元,完成预算的8.9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055元,完成预算的8.6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635元,完成预算的8.40%。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改革,本单位已无公务用车,其支出为公务用车拍卖前的保险及维修;厉行节约,减少接待。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4690元比2016年减少11927元,下降40.3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数不变;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数1055元,比2016年减少6675元,下降13.6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3635元,比2016年减少5252元,下降40.90%。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为公务用车改革,本单位已无公务用车,其支出为公务用车拍卖前的保险及维修;厉行节约,减少接待。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55元,占22.49%;公务接待费支出3,635元,占77.5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55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055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用于公务用车拍卖前的保险及维修费。
3.公务接待费支出3,635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635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州委党校来金平调研考察的相关人员、乡镇和村委会汇报各乡镇党校及脱贫攻坚工作的相关人员。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党校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3,600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3917.62元,增幅为12.25%,增加原因物价增长。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通讯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党校资产总额513,304.15元,其中,流动资产128,653.63元,固定资产377,569.5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1,801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42633.13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0754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114842元;报废报损资产1项,账面原值24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9500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为9700元,采购红河州党校系统运动会设备19800元。
(四)预算绩效信息
2017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我单位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不断提高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单位全面加强预算编制绩效管理,优化资源配置。
1.加强预算绩效编制管理,强化项目绩效目标。对单位申报的预算项目进行全面梳理、加强审核、合理保障。对项目资金的测算细化到支出明细、立项依据、项目内容和目标、实施周期。
2.完善项目绩效管理责任,确定项目预算执行主体责任,科室负责实现项目绩效目标。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7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表08表)为空表。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主要是地方财政补贴和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利息收入等。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证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五、“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部门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费等支出。
七、政府采购: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指国家通过向社会征收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并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财政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编制政府性基金预算,对于提高政府预算的统一性和完整性,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和透明度,更好地接受人大和社会监督,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监督索引号53253000128101111
相关附件:
附件【中国共产党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党校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