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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930-110436-067
  • 发布机构
    金平县机关幼儿园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08-24
  • 时效性
    有效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机关幼儿园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机关幼儿园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机关幼儿园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金平县机关幼儿园是教育局下属的一个事业单位,是一所半全托的一级三等园,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和《幼儿园工作规程》,负责本单位教育教学管理,为高一级学校输送合格毕业生,办出一所有特色的幼儿园。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7年度我园在各级领导部门的领导下,秉承‘“快乐成长、全面发展”的办园理念,让幼儿在“玩中学、学中乐、乐中长”的办园特色、做好边疆一流示范园。严格按《规程》《纲要》,以《指南》为要求,注重幼儿体格健康发展,合理组织幼儿一日活动,《制定机关幼儿园一日活动总表,加强健康教育和艺术教育,保障幼儿的每天体格、游戏活动,区域活动时间,是幼儿体、智、德、美得到全面发展。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机关幼儿园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机关幼儿园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6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5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4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机关幼儿园2017年度收入合计7,941,104.5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941,104.54元,占总收入的100%。与上年对比决算总收入增加了68171.06元,增长0.88%,主要原因是幼儿人数增多,经费相应增加、部分教师岗位变动,政策性工资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机关幼儿园2017年度支出合计7,816,879.08元。其中:基本支出7,816,879.08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决算总支出减少了42900.75元,减幅0.51%,主要原因是因为本年度无项目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机关幼儿园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816,879.08元。与2016年基本支出7859779.83元相比,减少了42900.75 元,减幅0.51%,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9.2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0.7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机关幼儿园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元。与2016年项目支出120000.00元相比,减少了120000.00元,减少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由教育局统一实施。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机关幼儿园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816879.0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85977.83元相比,减少了42900.75 元,减幅0.51%,主要原因是减少项目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类)支出725989.7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87%。主要用于保障学校正常运转经费、发放国家助学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56980.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13%。主要用于退休工资支出、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死亡抚恤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机关幼儿园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机关幼儿园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我校属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费用。

  (二)固定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机关幼儿园资产总额1,920,690.3元,其中,流动资产977,202.3元,固定资产938,68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4,801.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40453.75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21760.0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机关幼儿园2017年度政府采购合计支出金额247432.00元,其中:货物采购247432.00元、工程采购0元、服务采购0元。

  (四)预算绩效信息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机关幼儿园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在自评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有;上级拨付的部份专项资金未列入年初预算,编制决算报表时作为调整预算数填列,而我园教育专项资金(如:学前教育资助金等)主要来源于上级资金,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预决算存在差异。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7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8表)为空表。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 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相关附件:

附件【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机关幼儿园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