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贯彻党和国家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订妇幼卫生计生技术服务政策、规划、技术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妇幼卫生计生技术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卫生计生科技统计等工作;依法规范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工作;负责组织节育手术并发症的鉴定相关工作,负责病残儿医学鉴定相关申报工作。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单位工作开展情况:
(1)加强农村疾病预防控制,做好传染病、地方病防治和疫情等农村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重点控制严重危害农民身体健康的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和寄生虫病等重大疾病;
(2)认真执行儿童计划免疫。积极开展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防治工作;
(3)做好农村孕产妇和儿童保健工作,提高住院分娩率,改善儿童营养状况;
(4)积极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服务、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康复等工作;
(5)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普及疾病预防和卫生保健知识,指导群众改善居住、饮食、饮水和环境卫生条件,引导和帮助农民建立良好的卫生习惯。
2.单位主要事业成效:
(1)挖掘潜力,提高服务质量,创收利润。年初制定责任目标,结合单位实际,围绕责任目标,开展各项工作,顺利完成2017年各项目标责任。重视人才培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引进技术,提高服务质量,增收利润。
(2)大力宣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提高人民的思想意识,转变观念,落实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各项政策。
(3)2017年全年门诊人次为12456人次。编制床位:25张。全年出院人次:1231人。出院者实际占用总床日数:5062床日。全年实际开放总床日数:9125天。
总之,在2017年工作的基础上,吸取经验,发挥优势,加强对资金的监督和管理,认真组织收入,节约支出。全体职工团结一致,挖掘潜力,提高服务质量,发挥职工的积极性,使妇计中心在新的一年里取得更好的成绩。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3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3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0人。
实有车辆编制 0 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17年度收入合计12,583,268.6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199,525.95元,占总收入的73.11%;事业收入3,383,742.73元,占总收入的26.89%。与上年对比收入增加3902432.37元,增加44.95%,主要原因是:工资改革,人员经费增加;开展项目增加,事业收入增加;计生经费拨款增加,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17年度支出合计12,398,291.73元。其中:基本支出9,819,990.73元,占总支出的79.2%;项目支出2,578,301元,占总支出的20.8%。与上年对比支出增加4634735.87元,主要原因是:开展项目增加,计生手术免费支出增加;业务量加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819,990.73元。与上年对比支出增加2056434.87元,增加26.48%。主要原因是:工资改革,人员经费增加;添加办公设备,公用经费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40.0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32.0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578,301元。与上年对比有所增加,主要原因是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款支出增大;购买医疗设备及办公设备,艾滋病项目经费支出增加;开展项目增加,计划生育手术免费及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经费增加。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按科目列举如下:商品和服务支出2578301.00元,其中:办公经费39900.00元,印刷费:1400.00元,水费650.00元,专用材料费846121.00元,劳务费169023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662,137.6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7.93%。与上年对比增加4019031.43元,增加71.22%。主要原因是购买医疗设备及办公家具,艾滋病项目经费支出增加,人员经费增加;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科和计生手术项目经费支出增大。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49,862.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2%。主要用于支付1月退休人员经费146126.30元,支付退休安置费300元,支付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203435.80元。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9,312,275.5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6.38%。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3302589.85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727591.72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82094.00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为0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部门资产总额13,390,980.13元,其中,流动资产7,230,451.08元,固定资产6,160,527.0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2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314209.9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717613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政府采购主要是货物和服务这一块,采购预算资金946471.00元,实际采购资金946471.00元。其中:货物686610.00元,服务259861.00元。实际入资产的有717613.00元,无工程支出采购。
(四)预算绩效信息
2017年,在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的领导下,我中心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不断提高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院全面加强预算编制绩效管理,优化资源配置。
1.加强预算绩效编制管理,强化项目绩效目标。对单位申报的预算项目进行全面梳理、加强审核、合理保障。对项目资金的测算细化到支出明细、立项依据、项目内容和目标、实施周期。
2.完善项目绩效管理责任,确定项目预算执行主体责任,科室负责实现项目绩效目标。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7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为(公开08表)为空表。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 “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4.“三公”经费:指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5.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反映政府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医疗卫生管理事务、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公共卫生、医疗保障、中医药、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计划生育等.
6.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我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相关附件:
附件【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