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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20240930-110546-543
  • 发布机构
    金平县税务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09-07
  • 时效性
    有效

原金平县地方税务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原金平县地方税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原金平县地方税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主要职能:

  原金平县地方税务局隶属关系为原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实行垂直管理。负责全县13个乡镇的税收征管工。

  2.机构情况:

  年末实有机构7个。其中:机关1个,稽查分局1个,基层征收机构5个。2017年机构情况无变动。

  3.人员情况:

  我局2016年末实有人数79人,其中:在职职工人数55人,退休24人。2017年调往州局2人,退休2人,往年退休人员去世1人,则2017年末实有人数76人,其中在职职工人数51人,退休25人。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7年度在州局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全面贯彻落实“内提素质,外树形象,打造阳光地税”总目标以及“依法治税、阳光办税、征管强税、科技管税、人才兴税、着力培税、服务促税”总要求,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工作,认真做好各项财务会计工作,按时按量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管好用好各项资金,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始终坚持节俭效能、量力而行的原则,在核定的经费预算指标内,合理安排、使用预算资金。固定资产的核算、保管、使用、配置实行专人管理,股、室、分局(所)负责人负责制,即由办公室统一购买配发,单位负责人卡片签字负责制,并坚持财产物资购进、验收、保管、清查、领发、使用、调拨、维护、报废、报损管理的完善手续。基本建设项目上,严格预算管理原则,保证我局基建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严格遵守和执行财务制度,始终坚持“服务、效率、和谐、廉洁”的管理理念,坚持“保重点、顾一般”的原则,严格控制一切不必要的开支,保证了工资的正常发放和重点项目的费用开支,严格按规定使用和控制各项预算指标,以保证全局工作的正常运转。财务人员注重学习和提升服务能力,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严格政府采购,强化账户管理,重视基建和固定资产管理,合理安排开支,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完成税收收入任务提供了较好的后勤保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17 年度,纳入本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1 个,比上年增减0 个,分类说明如下: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原金平县地方税务局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8人。其中:行政编制58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

  离退休人员2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5人。

  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1)各项收入结构分析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各项支出结构分析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原金平县地方税务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83.6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主要原因主要原因有两点:一是2017年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人员经费由省级拨入单位直接缴纳,纳入单位账户列支,故本年工资和福利支出较2016年大幅增加。二是2017年省级文明单位奖励当年列支,往年于次年发放,绩效奖励提高标准,支出较往年增加,故本年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较2016年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0.2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9.7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原金平县地方税务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65.89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用于一般行政征管业务管理事务(包含派遣人员工资、项目差旅费、物业管理费等)72万元;其他税收事务支出71.10万元;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12.79万元;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事务1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原金平县地方税务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81.1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0.52%。与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02.4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4.21%有所下降,主要原因是其他资金使用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59.4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81%。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津贴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绩效奖励、办公费支出、印刷费、水费、电费、电话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公务用房及附属设备维修费、网络信息系统运行维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相关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6.7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91%。

  3.医疗卫生(类)支出66.1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8%。

  4.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53.6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原金平县地方税务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9.06万元,支出决算为10.08万元,完成预算的111.2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7.68万元,完成预算的117.0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4万元,完成预算的96%。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三公”经费总支出相较去年零增长,但由于资金统筹安排不够科学,导致财政拨款统计数比年初数超支。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8.05万元,下降44.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8.66万元,下降5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39万元,下降13.98%。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三公”经费总支出相较去年零增长。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68万元,占76.19%;公务接待费支出2.4万元,占23.8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6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7.68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下乡、调研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4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4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4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检查工作、接待调研组、检查组发生的接待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原金平县地方税务局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0.9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9.51万元,主要原因为新增2017年地税文化展厅维修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金平县地方税务局资产总额1617.8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11.94万元,固定资产1504.6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作0万元,无形资产1.28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0.62万元。主要是物业管理费和劳务费的采购。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五)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