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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金平县委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9-03-26
  • 时效性
    有效

中共金平县委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19年预算公开说明

  监督索引号53253000420200000

  第一部分中共金平县委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八、其他公开信息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二部分 中共金平县委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十、部门本级绩效目标表

  十一、部门对下绩效目标表

  十二、政府采购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表

  十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中共金平县委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县直机关工委属县委的派出机构,统一领导全县县属机关党的工作,其管理的范围为:一是县委、县政府所属各部门、各单位(包括建立党委的单位)的党组织,县人大、县政协、县纪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和各群众团体机关的党组织;二是组织关系在金平县的省、州属驻金的行政、事业、企业单位机关的党组织。

  (一)部门主要职责

  1.领导管理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建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和计划,指导县直各部门、各单位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与所属各党组织、检查、督促、落实年度党建目标责任书。

  2.指导县直机关工委下属各总支、支部搞好党员培训、教育和管理,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和发展党员工作。

  3.协助组织部门管理县委任命的科级领导干部,负责县直机关工委所属非职能总支和书记、副书记、支部委员的任免,考察和审批所属党总支、支部吸收的新党员。

  4.指导县直机关党组织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负责向县委反映行政单位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的情况。

  5.负责审核和审批县直机关党员干部的纪律处分。

  6.指导县直机关党组织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7.调动和发挥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团结和组织党内外干部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的工作。

  8.指导县直机关群团的工作,做好县直机关党员统计工作。

  9.完成县委及县委组织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中共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本年度机构编制一个,内设二个科室(办公室、组织、宣传、网络建这、群团工作科),核定总编制数7人,全部是财政补助人员。其中:截止2018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实有人数12人,其中:在职在编干部职工7人(机关人员5人、工勤人员1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5人);2019年实有在职人数为6人,空编1人。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19年,县直机关党的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认真落实省、州、县委全会精神,牢牢把握“服务中心、建设队伍”核心任务,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推进机关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持续用力解决机关党建“灯下黑”问题,继续学习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共云南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中共红河州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中共金平县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和《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标准(试行)》有关规定,努力开创机关党建工作新局面,为落实县委重大决策部署提供坚强的思想、政治和组织保证。

  1.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抓住机关党建工作的结合点。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教育引导机关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牢记中央提出“五个必须”“五个决不允许”和省委“六个严禁”等纪律要求,围绕机关党建工作核心任务,服务中心、建设队伍,把党建工作延伸到具体工作中去,把党建与业务有机结合起来,扎实开展“机关党支部规范化达标创建”活动,从根本上解决“重业务、轻党建,两张皮”的问题。

  2.强化意识,更新观念,抓住机关党建工作的着力点。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准则》、《条例》及组织生活会若干规定,把学习党章作为加强党性修养的经常性内容,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从严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以加强机关党员干部党性锻炼、改进机关作风为重点,持之以恒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设。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和谈心谈话等基本制度。提高党内政治生活质量,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和党课报备制度,发挥领导和党员领导干部的示范带头作用。

  3.加强学习,提升素质,抓住机关党建工作的根本点。本着干什么学习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根据县委组织部要求,继续举办“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力度,切实加强县直机关党务干部培训力度,做到党务干部能力提升培训全覆盖。认真落实“双联系一共建双推进”制度,扎实开展“挂包帮”“转走访”工作,深化机关联系基层、干部联系群众机制,切实解决机关党建与中心工作融合不紧密的问题。

  4.创新载体,激发活力,抓住机关党建工作的落脚点。按照“日子好记、活动方便、时间集中”的原则,每月确定一天作为“支部主题党日”,开展符合单位实际、特色鲜明的主题党日活动。在“三会一课”和“民主评议党员”等活动中全面使用APP操作系统,进一步严肃党的组织生活,全面抓好从严治党工作,切实增强党建工作活力和动力,从根本上解决机关党建“灯下黑”的突出问题。

  5.持续抓好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是今年机关党建工作的重中之重,县直机关工委把支部规范化建设作为一项重点任务全面抓好落实,采起召开现场推进会形式,按照“标准引领、质量提升、品牌带动”的思路,对照《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标准》,全面开展机关党支部规范化达标创建工作。

  6.加强对群团工作的指导。坚持党建带群团建设,增强群团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支持机关群团组织依照各自章程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工青妇等群团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

  7.加强工委自身建设。强化理论武装,建设政治素质过硬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队伍。突出抓好政治理论学习和党建业务学习,提升做好机关党建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加强和改进调研检查,把握好工作规律。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持续深化县直机关党建工作划片联系机制、工委领导联系基层党组等制度建设,加强工委对基层党建工作的联系和指导。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基层导向,积极探索机关党建工作的特点规律,推进机关全面从严治党的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加大研究成果转化运用,不断培育和塑造新时代县直机关党建工作新品牌。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8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7人,其中:行政编制 6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6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6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6人,其中: 离休1人,退休 5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56.8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0.6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16.22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140.6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0.63万元(本级财力140.63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40.63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40.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0.6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1(类)03(款)01(项)行政运行支出0.2万元,用于行政运行人员工资额度支出。

  2.208(类)05(款)01(项)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43.25万元,用于归口管理行政单位离退休费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210(类)11(款)01(项)2019年预算数为7.6万元,用于医疗支出。

  4.221(类)02(款)01(项)2019年预算数为6.28万元,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 301(类)01(款)基本工资支出26.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2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 301(类)02(款)津贴补贴支出45.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5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 301(类)08(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4. 301(类)10(款)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5. 301(类)13(款)住房公积金支出6.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6.302(类)01(款)办公费支出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7.302(类)39(款)其他交通费用(公务交通补贴)支出6.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1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8.303(类)01(款)离休费支出15.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2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9.303(类)02(款)退休费支出27.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8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0.303(类)05(款)生活补助支出0.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4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1.399(类)99(款)其他支出0.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五、省对下转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中共金平县委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没有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中共金平县委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没有与中央配套事项预算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中共金平县委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没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中共金平县委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40.63万元。

  财政拨款预算总收入为140.6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0.63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与上年151.09万元对比减少10.36万元,主要增减变动原因:压缩年初预算项目。

  支出为140.6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1.28万元,占总支出的57%; 商品和服务支出9.18万元,占总支出的0.6%;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3.25万元,占总支出的30%。与上年43.9万元对比增加0.65万元,主要增减变动原因分析:增加在职人员工资总额。

  (一)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共金平县委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19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0.7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75万元。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0.49万元,减少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开支。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

  2019年中共金平县委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与2018年预算数持平。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9年中共金平县委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与2018年预算数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18年预算数持平,无增减原因;2019年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与2018年预算数持平,无增减原因。

  3.公务接待费

  2019年中共金平县委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公务接待费预算0.75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0.49万元,减少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开支。

  (二)部门基本支出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中共金平县委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19年基本支出140.63万元,财政拨款140.6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40.63万元,明细如下:

  工资福利支出81.28万元,与2018年预算数79.70万元相比增加1.58万元,增加/减少主要原因是:工资额度支出增加。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归口管理行政单位离退休、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增加。

  商品和服务支出9.18万元,与2018年预算数19.18万元相比减少10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是:单位预算办公费10万元归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中的其他经费。包括:公用经费、公务交通补贴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3.25万元,与2018年预算数52.20万元相比减少8.95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单位预算减少职工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中的其他经费,2019年增加预算离退休费预算。包括:你退休费、其他经费支出。

  (三)部门项目支出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中共金平县委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19年没有项目纳入预算。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财政当年拨付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证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3.上年结转:指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如部分需跨年度组织实施的执法办案项目所需经费。

  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问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保障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包括执法办案、监管监测审查、监管信息化、监管规制、国际监管、普惠金融发展、监管行政设施及培训等项目支出。

  8.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9.为我委各级机构结转资金: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如部分需跨年度组织实施的执法办案项目所需经费。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我室各级机构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为在职职工按规定比例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近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中共金平县机关工委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8.82万元,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9.13万元,较2018年预算执行数减少0.31万元,减少3%。变动主要原因:单位人员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中共金平县委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国有资产总额22.8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万元,固定资产22.87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

  (四)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中共金平县委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没有项目纳入预算,故未进行预算绩效编制。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中共金平县委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没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监督索引号53253000420200111

相关附件:

附件【(已改过)000022金平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_2019031906123520190325100146585.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