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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20240930-110601-204
  • 发布机构
    金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9-03-26
  • 时效性
    有效

金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预算公开说明

  监督索引号53253000441400000

  第一部分 金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八、其他公开信息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二部分 金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十、部门本级绩效目标表

  十一、部门对下绩效目标表

  十二、政府采购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表

  十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金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县政府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管理事业发展规划。

  2.负责涉及县级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各类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并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外商投资企业除外)及监督管理;组织开展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政府企业信用、行业信用建设,实施信用分类分级管理,承担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商品条码管理工作。

  3.负责规范和维护市场经营秩序,承担市场和网络商品交易行为及有关服务行为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反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4.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规范合同行为;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实施合同格式条款备案;监督管理拍卖行为。组织指导个体工商户、企业、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本信息;负责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负责实施合同行政监管;负责办理企业动产抵押登记、股权出质登记;负责品牌汽车市场、商品展销会的登记备案工作;承担监管拍卖行为。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承担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的责任,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

  5.依法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牵头协调职责,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负责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咨询、投诉举报工作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消费维权工作,调解消费争议,保护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6.负责商标培育、发展及监督管理工作;承担保护商标专用权;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保护;负责中国驰名商标、云南省著名商标和知名商标的组织申报;监督管理商标的使用和印制;指导广告业发展,负责各类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

  7.负责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承担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的责任,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

  8.负责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组织实施提高质量水平发展战略、名牌发展战略及有关政策,推进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承担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后监管工作,组织开展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依法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建立企业质量档案;负责质量综合管理;组织实施质量兴县工作,组织产品质量事故调查。

  9.负责食品、药品和其他产品质量等方面的监督管理、应急处置、稽查抽验工作,并收集整理产品质量信息。承担食品、药品和其他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后的监管工作,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和其他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10.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管理计量器具,负责规范、监督商品计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1.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指导企业标准化工作。

  12.负责统一管理和监督认证认可工作,对依法授权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强制性认证产品的监督。

  13.承担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开工维修告知、注册登记、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

  14.负责食品生产、流通及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负责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负责实施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发布制度,公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承担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15.负责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管理;组织监督实施保健食品标准、技术规范与化妆品卫生标准、技术规范,对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企业实行规范管理;组织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和安全性评价。

  16.负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产品标准和研制、生产、流通、使用环节的质量管理规范,发布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信息。

  17.负责监督执行国家药品标准;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监测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依法监督管理特殊药品;负责组织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

  18.开展与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和食品的生产、流通、消费、使用环节监督管理相关的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对外交流与合作。

  19.加强基层监管力量,完善基层监管体制,构建基层网络化监管体系;加强对基层的业务指导,领导和管理所属、派出机构的工作;指导与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业务有关的社会团体的工作。

  20.负责贯彻执行上级党委、政府有关加强市场监督管理的决策部署,制定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工作要求,履行部门职责;定期分析市场运行情势,研究解决市场监督管理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指导各乡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

  21.负责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产品标准和研制、生产、流通、使用环节的质量管理规范。负责医疗器械监督管理;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的审查和监测工作。负责监督药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的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发布药品、化妆品和食品的生产、流通、消费、使用环节的违法行为。

  22.承办金平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行政审批项目,以金平县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二)机构设置情况

  金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设10个内设机构:办公室、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与许可股、企业个体监管股、市场规范监管股(商标广告监管股)、消费者权益保护股、特种设备监管股、质量标准化计量认证认可股、食品监管股、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管股(保健食品监管股);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下设金平县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大队;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下设13个派出机构:金河镇市场监督管理所、金水河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勐拉乡市场监督管理所、者米乡市场监督管理所、老集寨乡市场监督管理所、大寨乡市场监督管理所、老勐乡市场监督管理所、营盘乡市场监督管理所、铜厂乡市场监督管理所、阿得博乡市场监督管理所、沙依坡乡市场监督管理所、勐桥乡市场监督管理所、马鞍底乡市场监督管理所;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管理县消费者协会办公室、县个体私营经济协会办公室。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19年重点工作任务:改革任务非常繁重,在2019年工作中,我局将继续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工作思路和提出的战略目标,以精准、务实、有力的措施,扎实抓好各项工作:

  1.继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营造宽松平等的准入环境:一是进一步推进企业登记制度各项改革措施的落实。二是积极扶持小微企业发展。三是深入实施商标广告战略,充分运用广告创意展示和宣传商标品牌,提高我县商标品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2.以保障安全为责任,强力抓好食品药品监管:一是进一步完善基层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强化对全县食品市场的日常监管。通过开展食用农产品、自制食品、进口食品肉及肉制品、食品仓储、乳制品、保化品等专项整治工作,强化对农村家庭聚餐的指导,开展建筑工地、企业食堂整治“回头看”,巩固整治成果,强化农贸市场自制食品“清源”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活动,强化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加大执法力度,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食品违法犯罪行为,强化社会监督,强化经营者自律,构建社会共治格局,构建完善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二是在药品监管上要开展GSP认证工作。强化日常监管,深入排查安全隐患。深入推进中药材中药饮片含硫熏专项整治、含复方麻黄碱制剂专项整治工作,加强与公安部门合作,保持打击药品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严查药械企业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整治规范中药材市场和医疗机构使用行为,严打网售、邮购假药行为,大力推进药械监管信息化管理,大力开展科普宣教,积极构建药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

  3.探索建立新型监管体系,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一是依托信息公示推动建立综合执法新机制,不断强化后续“严管”工作。二是继续打好市场监管“组合拳”,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特种设备等领域的专项执法行动。三是构建网络市场监管长效机制,全面加强网络市场监管。四是统筹推进各类市场监管工作。五是积极探索建立与新的商事制度相适应的查处无照经营新机制,认真履行职责。六是切实配合做好安全生产、特种设备监管等工作,不断提升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水平。

  4.构建协同共治消费维权新机制,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一是充分发挥12315指挥中心作用,加大“一会两站”建设,特别是12315“五进”工作力度,提升消费纠纷调处能力。二是强化消费维权数据分析利用,对消费投诉较为集中的商品和服务进行重点专项检查。三是依法开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持续推动行业自律和整改,建立经营者自律、消费者参与、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消费维权社会协同共治新机制。

  5.积极探索与改革相适应的自身建设工作机制,着力提升履职能力。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局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8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77人,其中:行政编制 76人,事业编制1人。在职实有50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50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44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44人。

  车辆编制8辆,实有车辆7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971.4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27.5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143.88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827.5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27.57万元(本级财力809.57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18.0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827.57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827.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27.5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1(类)38(款)01(项)行政运行支出501.0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工资、遗嘱补贴、伤残抚恤、在职人员公用经费、公务交通补贴和执法执勤车辆运行维护费等支出;

  2.201(类)38(款)50(项)事业运行支出49.75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资、在职人员公用经费等支出;

  3.201(类)38(款)99(项)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支出5.00万元,主要用于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经费等支出;

  4.208(类)05(款)01(项)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42.66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退休费和公用经费等支出;

  5.208(类)05(款)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7.11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6.210(类)11(款)01(项)行政单位医疗49.2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缴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7.210(类)11(款)02(项)事业单位医疗3.71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缴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8.221(类)02(款)01(项)住房公积金41.06万元,主要是用于在职人员缴住房公积金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301(类)01(款)基本工资支出167.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7.0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301(类)02(款)津贴补贴支出287.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7.8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301(类)07(款)绩效工资支出10.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5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4.301(类)08(款)基本养老保险支出17.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1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5.301(类)10(款)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52.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9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6.301(类)13(款)住房公积金支出41.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0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7.302(类)01(款)办公费支出24.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7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8.302(类)02(款)印刷费支出5.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9.302(类)11(款)差旅费支出2.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0.302(类)13(款)维修(护)费支出5.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1.302(类)15(款)会议费支出0.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5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2.302(类)16(款)培训费支出1.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3.302(类)17(款)公务接待费支出2.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4.302(类)26(款)劳务费支出15.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7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5.302(类)31(款)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9.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0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6.302(类)39(款)公务交通补贴费支出38.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2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7.303(类)02(款)退休费支出140.9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0.9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8.303(类)04(款)抚恤金支出0.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4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19.303(类)05(款)遗嘱补助支出5.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金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没有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金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没有与中央配套事项预算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金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没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金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827.57万元。

  财政拨款预算总收入为827.5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27.57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231.53万元,主要是增加了退休人员退休费和人员工资增加。

  支出为827.5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76.50万元,占总支出的69.66%; 商品和服务支出104.68万元,占总支出的12.65%;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6.38万元,占总支出的17.69%。与上年对比增加231.53万元,主要是增加了退休人员退休费和人员工资增加。

  (一)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金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23.6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6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9.00万元。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与2018年预算数一致。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

  2019年金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与2018年预算一致。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9年金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14.60万元,与2018年预算一致。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18年预算一致;2019年运行维护费预算14.6万元,志2018年预算一致。

  3.公务接待费

  2019年金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务接待费预算9.00万元,与2018年预算一致。

  (二)部门基本支出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金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基本支出827.57万元,财政拨款827.5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827.57万元,明细如下:

  工资福利支出576.50万元,与2018年预算数510.74万元相比增加65.76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包括: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增加。

  商品和服务支出104.68万元,与2018年预算数76.76万元相比增加27.92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新增村(社区)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补助经费和执法办案补助。包括:村(社区)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补助经费9.7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18.00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6.38万元,与2018年预算数8.54万元相比增加137.84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新增加了退休费。包括:退休费140.90万元。

  (三)部门项目支出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金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没有项目纳入预算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财政当年拨付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证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3.上年结转:指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如部分需跨年度组织实施的执法办案项目所需经费。

  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问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保障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6.其他收入:为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主要是部门拨入各项工作经费等。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金平市场监督管理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86.68万元,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76.76万元,较2018年预算执行数增加9.92万元,增加12.92% 。变动主要原因:增加村(社区)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补助经费9.7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金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国有资产总额1956.0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10.21万元,固定资产1519.50万元,无形资产226.33万元。

  (四)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金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没有项目纳入预算,故未进行预算绩效编制。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金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没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监督索引号53253000441400111

相关附件:

附件【000143金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_2019031906194220190325103939265.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