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53000431500000
第一部分 金平县司法局 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八、其他公开信息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二部分 金平县司法局 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十、部门本级绩效目标表
十一、部门对下绩效目标表
十二、政府采购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表
十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金平县司法局 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拟定司法行政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起草、审查、登记、报备本部门规范性文件;指导、监督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管理警务工作。
2.负责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法治宣传教育规划;指导和督促各乡镇农场、各部门、各行业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3.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监督安置帮教工作。
4.负责指导和监督律师、公证工作。指导法律顾问、社会法律咨询服务机构的工作。
5.负责法律援助工作,指导、监督“12348”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专用电话建设和服务工作。
6.指导、管理、监督基层司法所和法律服务工作;会同人民法院指导、管理人民陪审员工作。
7.负责司法行政系统后勤物资装备的管理工作;负责司法行政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8.承办国内公证事项及涉外公证事项。
9.拟定全县依法行政总体规划,建立健全各部门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工作。
10.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金平县司法局设有:1、办公室(政工监察室);2、法治宣传教育股;3、社区矫正工作股(社区矫正执法大队);4、法律援助工作管理局(“12348”工作指导办公室);5、基层工作股;6、计划财务装备股;7、律师公证管理股;8、法制办(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加强人民调解工作,一年来截至目前,全县各级调解组织共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3489件,调解成功3371件,调解成功率97%,共报送人民调解“以奖代补”案件692件,审核通过680件,共兑现“以奖代补”奖金13.61万元。
2.普法依法治工作,A.一是加强领导干部普法教育。根据县委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人社局、县司法局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共组织全县6492名领导干部参加“法宣在线”考试,加强对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的考察、学法守法用法情况的督查和年度考评,把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等考核结果作为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落实领导干部任前宣誓制度,培养其忠诚、干净、担当和依法行政意识。今年以来,举办领导干部专题法律讲座2期,共计432人参加。B.二是抓好青少年法治教育,着力培养遵纪守法新人。今年来,法治副校长、公安民警、法院工作人员、律师、法律工作者到各中小学校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治安处罚条例》《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禁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反恐怖主义法》等法律宣传320场次,受教育71893人,提供法律咨询6200余人次;C.三是顺利完成“七五”普法中期检查督导工作,为顺利完成“七五”普法中期检查督导工作,我局联合县人大、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全县深入开展了“七五”普法中期督导工作并组织召开“七五”工作联席会议,并于8月初对全县50家成员单位、13个乡(镇)、金平农场的“七五”普法中期工作进行督查,确保能最真实、最深入、最准确的掌握“七五”普法在基层的“扎根生长”情况。9月,顺利完成州“七五”普法中期督查组的督查,取得较好成绩。
3. 律师公证工作。(1)律师工作截至目前,我县律师事务所共承办民事案件22件,刑事案件11件,代写法律文书80余件,接待法律咨询600余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0件,且还有8件正在为起诉在准备中。(2)公证工作, 全县共受理公证案件207件,其中:继承138件、委托40件、赠与3件、协议(合同)50件、亲属关系3件、婚前财产1件,无犯罪记录4件,招投标2件,保证1件,声明3件,监护1件,共计收费:112380元。
4.法律援助工作,全年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92件(其中刑事47件,民事45件),解答法律咨询204人次,代书49件次。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8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60人,其中:行政编制 57人,事业编制3人。在职实有41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41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11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11人。
车辆编制6辆,实有车辆4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797.0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04.3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92.7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704.3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04.31万元(本级财力704.31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704.31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704.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04.3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4(类)06(款)01(项)行政运行支出548万元,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商品和服务支出。
2.204(类)06(款)04(项)基层司法业务支出10万元,用于其他经费。
3.204类)06(款)05(项)普法宣传支出5万元,用于其他经费。
4.204(类)06(款)06 (项)律师公证管理支出6万元,用于其他经费。
5.204(类)06(款)07(项)法律援助支出5万元,用于其他经费。
6.204(类)06(款)10(项)社区矫正支出5万元,用于其他经费。
7.208(类)05(款)01(项)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35.63万元,用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商品和服务支出。
8.208(类)05(款)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6.1万元,用于养老保险。
9.208(类)08(款)02(项)伤残抚恤支出0.48万元,用于伤残抚恤。
10.210(类)11(款)01(项)行政单位医疗支出32.5万元,用于基本医疗保险。
11.210类)11(款)02(项)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91万元,用于基本医疗保险。
12.210(类)02(款)01(项)住房公积金支出38.65万元,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301(类)01(款)基本工资支出126.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6.0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301(类)02(款)津贴补贴支出302.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2.9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301(类)08(款)养老保险支出1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4.301(类)10(款)医疗保险支出34.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4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5.301(类)07(款)绩效工资支出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6.302(类)11(款)其他经费支出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7.303(类)99(款)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3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8.302(类)11(款)公用经费支出76.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6.2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9.302(类)31(款)车辆经费支出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0.301(类)02(款)公务交通补贴33.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9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1.303(类)02(款)退休费支出35.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1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2.303(类)04(款)伤残抚恤支出0.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4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3.301(类)13(款)住房公积金支出38.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6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五、省对下转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金平县司法局没有省对下转项转移支付情况。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金平县司法局没有与中央配套事项预算。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金平县司法局没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无涉及采购项目,无采购预算资金。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金平县司法局2019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16.8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77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3.09万元。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2.94万元,减少原因是:严格控制接待,降低运行成本。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
2019年金平县司法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与2018年持平,无增减原因。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9年金平县司法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13.77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0.6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18年持平,无增减原因;2019年运行维护费预算13.77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0.63万元,减少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车辆减少,主要用于保障司法行政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9年金平县司法局公务接待费预算3.09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2.31万元,减少原因是:严格控制接待,减少接待批次,主要用于接待有关司法行政工作产生的费用。
(二)部门基本支出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金平县司法局2019年基本支出704.31万元,财政拨款704.3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704.31万元,明细如下:
工资福利支出522.64万元,与2018年预算数464.62万元相比增加58.02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2019年工资调整。包括:基本工资126.01万元,津贴补贴290.37万元,绩效奖励0万元,乡镇岗位工作补贴12.6万元,奖金0万元,养老保险16.1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4.41万元、绩效工资4.5万元、住房公积金38.65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114.67万元,与2018年预算数124.6万元相比减少9.93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支出减少。包括:公用经费76.26万元,车辆经费4万元,公务交通补贴33.96万元,退休公用经费0.44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7.01万元,与2018年预算数7.95万元相比增加59.06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退休费纳入预算。包括:离休费0万元,退休费35.19万元,伤残抚恤4780元,其他经费31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0.34元。
(三)部门项目支出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金平县司法局2019年没有项目纳入预算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财政当年拨付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证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3.上年结转:指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如部分需跨年度组织实施的执法办案项目所需经费。
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问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保障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金平县司法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45.22万元,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67.6万元,较2018年预算执行数减少22.38万元,减少15.4% ,变动主要原因:人民调解以奖代补经费、安置帮教经费、普法宣传经费预算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金平县司法局国有资产总额 1124.5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 174.85万元,固定资产 944.01万元,无形资产5.7 万元。
(四)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金平县司法局没有项目纳入预算,故未进行预算绩效编制。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金平县司法局没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监督索引号53253000431500111
相关附件:
附件【000048金平县司法局_20190319061519201903210848332622019032209321246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