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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20240930-110637-127
  • 发布机构
    金平县森林公安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9-03-26
  • 时效性
    有效

金平县森林公安局2019年预算公开说明

  监督索引号53253000431300000

  第一部分 金平县森林公安局 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八、其他公开信息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二部分 金平县森林公安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十、部门本级绩效目标表

  十一、部门对下绩效目标表

  十二、政府采购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表

  十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金平县森林公安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森林公安机关是国家林业部门和公安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使具有武装性质的兼有刑事执法和行政执法职能的专门保护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生态安全、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秩序的重要力量。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县编办、县公安局、县林业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规范县森林公安机关机构设置和加强队伍建设的意见》(金机编办〔2008〕20号),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森林公安局,加挂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的牌子;派出所名称为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森林公安局分水岭自然保护区派出所。我局机构级别为正科级,内设机构和派出所为副科级机构。内设办公室、法制室、刑事侦查中队,下设分水岭自然保护区派出所。2016年12月经第4次县编委和十二届县委第45次常委会议研究,上报州编委同意,我局增设政工监督室、装备财务室、科信中队、治安管理中队4个内设机构。现我局内设机构为7个,下设1个派出所。

  (三)重点工作概述

  我局始终牢记职责,不断强化林区治安防范措施,坚持严打高压态势,准确把握和运用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侦破了一批影响较大的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物资源案件,确保了林区社会和谐稳定。

  (一)严查各类涉林和野生动物案件。截至11月22日,我局共办理各类涉林案件136起。其中:刑事案件12起;查处行政案件124起,查处违法人员136人(刑事拘留2人),收缴罚没款79.0321万元。清查整治木材市场等重点场所75(处),开展普法教育43次,发放、粘贴宣传资源2万余份。清查餐馆、酒楼49家,集贸市场12个、花鸟市场2个,其它场所25个,收缴火药枪7支,收缴并放生野生动物579只(条),严厉的打击了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最大限度的保护了我县森林资源和生态安全。

  (二)开展各类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违法案件。一是2018年防火期以来,根据“严管野外火源,严查森林火案”专项行动的通知,我局切实加强森林防火工作,以遏制野外用火,减少森林火灾为目标,抓住野外火源这一重点进行集中整治,加大对重点区域巡山护林力度,积极开展野外用火知识宣传,共出动警力167人次,车辆48台次,走访农户80余家,排除森林火灾安全隐患9处,查处过失引起森林火灾案2起,森林防火期内违规用火案12起,严厉的打击了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最大限度的保护了我县森林资源和生态安全。二是开展打击反走私综合治理专项新的,我局按照通知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行动方案,成立专项行动小组,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打击反走私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共出动车辆35台次,警力64人次,深入林区、交通要道进行公开查缉行动,重点清理排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个,重点林区6处。三是根据上级森林公安要求严格开展“2018利剑” 专项行动。我局于结合实际,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严厉查处森林火灾、非法占用林地、非法贸易濒危野生动植物案件的专项严打整治行动。此次行动共出动警力98人次,车辆38台次,清理清理木材、野生动物非法交易场所10余处、清理木材、野生动物加工经营场所14处,开展宣传教育9次,共发放宣传资料2700余份,教育群众6000余人,在行动中共查处33起涉林案件,其中行政案件30起,刑事案件3起。有效打击了涉林违法行为,提高了林区群众的安全感,增强了群众对森林公安工作的满意度,进一步维护了林区治安和谐稳定。四是为贯彻落实“缉枪治爆”专项行动,我局高度重视缉枪治爆专项行动,多次研究布置此项工作,号召全警参与到此项行动中来,并专门成立缉枪治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织警力,积极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定期或不定期开展专项清查整治联合行动,集中对涉枪涉爆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渠道、重点单位、重点人员进行全面清查。广泛发动基层力量,对辖区内可能私制、私存枪爆物品的重点区域、部位、单位、人员开展滚动排查,逐一落实清查责任,不放过任何一个疑点、任何一个可疑人员、任何一个角落,及时发现、收缴非法枪爆物品行动共出动车辆15台次,出动警力20人次,进行法律宣讲3次,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宣传教育群众2200余人次,盘查可疑人员45余名,收缴到射钉枪1支。

  (三)狠抓执法规范化建设,扎实推进相对集中林业行政处罚权工作。自我省开展以森林公安为主相对集中林业行政处罚权以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州、县有关执法工作会议和文件精神,充分发挥森林公安执法职能作用,通过行政执法相对集中,明确了责任,集中了执法力量,提高了我局执法效率,严厉打击各类涉林违法犯罪活动。并认真按照《红河州森林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核办法》的总体要求,把执法质量考评工作作为提高单位执法水平、促进队伍建设的大事来抓,并结合我局工作实际,从制度建立、台帐完善到执法办案的每个环节,进行了对照检查,逐一进行完善补充。围绕我局办理的案件逐案进行量化考核打分,做到一案一评,成绩通报。对办案中存在个案问题,法制室坚持组织个案讨论,对普遍存在细小问题,及时予以纠正。严格贯彻落实执法质量考核各项工作制度,坚决杜绝冤假错案发生,确保执法活动公正、合法、依规,维护法治公平正义。

  (四)积极开展林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充分发挥森林公安和基层林业站、保护区管理所的职能作用,深入推进林区警务战略,不断推动林区治安管理向源头化解和事前防范转移,全面提高林区治安防范水平。一是建立健全三情档案。详细统计并制作“三情”统计资料,含盖林地面积及分类、国有林场情况、古树名木、二级以上珍贵野生动植物、三有野生动物、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点、木材经营加工场点、矿山情况及苗圃情况,为森林资源保护和案件查处工作提供了数据支持。二是加强群防网建设。实行民警挂点责任制,开展林区治安防范和服务工作,把森林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长期深入开展下去,全面提高群众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的意识。三是加强联防网建设。完善基层群防群治组织,与各乡镇林业工作站协调配合,共组建13个林区联防队,并落实了专职护林员进行日常巡护。并公布了森林公安局报警电话和民警个人电话,方便群众求助和报警。四是加强协查网建设。加入州县护林联防组织,积极与其它兄弟区县共同交流经验、相互学习和联防协作查处边境交界地方发生的各类案件,共谋森林资源保护的措施,积极推动工作再上新台阶,与边界县、市签订《联防协议》。五是加强信息网建设。以人口管理为目标,对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分子进行登记,建立违法犯罪人员信息资料,并对林区重点行业和重点人口进行统计掌握,提高了林区治安信息的收集和处理能力,基本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信息灵、管得严、控得住、打得准。

  (五)信息化建设稳步推进。按照红河州森林公安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党委“四项”建设要求,将“向科技要警力、向信息化要战斗力”作为工作的核心,统一思想认识,理清发展思路,科学规划部署。一是本着“心往基层想、物往基层流、钱往基层花、工作往基层里干”的精神,通过沟通、协调更新了两辆执法执勤用车,缓解了我局长期以来因车辆老化影响工作效率的局面。二是全力推广涉林案件管理系统的应用工作,实现了涉林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网上办理,规范了民警的执法办案程序。三是积极开展涉林信息的采集工作,信息导侦成效明显。民警利用各类信息平台对案件进行信息研判,在强有力的科技信息技术保障下,成功侦破了涉林火灾案件、保护野生动植物案、非法占用农用地案、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案、盗伐乱伐林木案和查缉涉林在逃犯罪嫌疑人等一系列涉林违法犯罪活动。信息化的应用,改变了民警的工作意识、提高了业务水平。

  (六)队伍教育管理持续加强。今年以来招录新警2名,调入1名,我局警力得到进一步充实。按照县委、县政府部署要求,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定实施方案和学习计划,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开展中心组学习活动,举办专题教育党课。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和枪支管理责任状以及意识形态责任书,加大督察力度,狠抓各项规章制度条令的落实。认真开展宣传工作,截至目前我局共上中央电视台16条,上中央级网站15条;上省级电视台26条,上省级报刊15条;上州局电视台15条,上州级报刊3条,广播2条,超额完成宣传任务。

  (七) 认真开展“挂包帮,转走访”工作。一是为全面落实帮扶责任,印发《金平县森林公安局2018年“完成全年扶贫目标任务百日行动”实施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多次到沙依坡村委会调研和参与脱贫攻坚工作。二是细化工作措施,全面压实责任。一是充分发挥挂联单位职能职责,在全面深入开展遍访、了解掌握致贫原因等基础信息的基础上,会同沙依坡村委会因地制宜制定了各自然村脱贫发展规划,并做好督促落实,确保计划落地见效。三是积极配合沙依坡村委会开展干部结对帮扶工作,主动提供干部职工花名册和及时告知人员变更情况,确保及时调整完善帮扶责任人。四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多次深入挂钩联系点、挂钩联系户开展贫困户信息采集、录入、精准识别动态管理工作,制定并完善帮户措施,如实填写和悬挂帮扶记录卡、明白卡。五是整合帮扶资金,确保取得实效。广泛号召干部职工,为挂钩联系贫困户购买人身财产综合保险7600元,降低贫困户因病返贫的风险;四是向挂联村委会补助资金7万)。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单位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8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7人,其中:行政编制17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15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5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人。

  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4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96.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55.8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40.86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55.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55.82万元(本级财力255.82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55.82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55.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5.8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13(类)02(款)01(项)行政运行支出212.23万元,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58.9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保育费:0.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4.5万元(其中公用经费27.9万元,车辆运行经费0.4万元,公务交通补贴12.6万元)。

  2. 208(类)05(款)01(项)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10.58万元,用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退休费10.4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退休公务费:0.16万元。

  3. 208(类)05(款)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91万元。用于工资福利支出的社会保障缴费5.91万元。

  4. 210(类)11(款)01(项)卫生健康支出12.91万元。用于工资福利支出的社会保障缴费12.91万元。

  5. 221(类)02(款)01(项)住房保障支出14.19万元。用于工资福利支出的住房公积金14.19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301(类)01(款)基本工资支出46.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2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301(类)02(款)津贴补贴支出112.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2.7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301(类)04(款)社会保障缴费18.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8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4.301(类)99(款)其它工资福利支出8.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6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5.302(类)01(款)办公费支出28.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0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6.302(类)31(款)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7.302(类)39(款)其他交通费用(公务交通补贴)1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8.303(类)02(款)退休费10.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4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9.303(类)11(款)住房公积金14.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1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0.303(类)99(款)其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保育费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其他交通费用

  五、省对下转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金平县森林公安局没有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金平县森林公安局没有与中央配套事项预算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金平县森林公安局没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金平县森林公安局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55.82万元。

  财政拨款预算总收入为255.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55.82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44.8万元,主要增减变动原因为我局2018年底新招录2名民警,各项收支都相应增加。

  支出为255.8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00.64万元,占总支出的78.43%; 商品和服务支出44.66万元,占总支出的17.46%;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52万元,占总支出的4.11%。与上年对比增加44.8万元,主要增减变动原因分析我局2018年底新招录2名民警,各项收支都相应增加。

  金平县森林公安局2019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1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3万元。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1万元,减少原因是:厉行节约控制公务接待。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

  2019年金平县森林公安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与2018年预算无变化,我局无因公出(境)费用。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9年金平县森林公安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14万元,比2018年预算无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18年预算无变化,原因是:今年不再购置执法执勤车辆;2019年运行维护费预算14万元,比2018年预算无变化,原因是:新购置2车辆,共有4辆执法执勤车,下乡办案较多,车辆维修费增加。

  3.公务接待费

  2019年金平县森林公安局公务接待费预算3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1万元,减少原因是:厉行节约控制公务接待。

  (二)部门基本支出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金平县森林公安局2019年基本支出255.82万元,财政拨款255.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55.82万元,明细如下:

  工资福利支出200.64万元,与2018年预算数168.92万元相比减少31.72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 我局2018年底新招录2名民警,工资福利支出相应增加。包括:基本工资46.25万元、津贴补贴112.74万元、养老保险5.91万元、医疗保险12.91万元、住房公积金14.19万元、加班补贴8.64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44.66万元,与2018年预算数39.14万元相比增加5.52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我局2018年底新招录2名民警,公用经费、公务交通补贴相应增加。包括:公用经费27.9万元、车辆经费4万元、公务交通补贴12.6万元、退休公务费0.16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52万元,与2018年预算数2.96万元相比增加7.56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工资增加。包括:退休费10.42、保育费0.1万元。

  (三)部门项目支出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金平县森林公安局2019年没有项目纳入预算。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财政当年拨付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证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3.上年结转:指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如部分需跨年度组织实施的执法办案项目所需经费。

  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问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保障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金平森林公安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55.82万元,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11.02万元,较2018年预算执行数减少44.8万元,减少22.23% 。变动主要原因:我局2018年底新招录2名民警,各项收支都相应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金平县森林公安局国有资产总额557.2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4.4万元,固定资产221.18万元,无形资产0.7万元。

  (四)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金平县森林公安局没有项目纳入预算,故未进行预算绩效编制。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金平县森林公安局没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监督索引号53253000431300111

相关附件:

附件【000001金平县森林公安局_201903180930482019032211131776720190325094114792.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