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金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执法局2019年
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八、其他公开信息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二部分 金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执法局2019年
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十、部门本级绩效目标表
十一、部门对下绩效目标表
十二、政府采购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表
十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金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执法局
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我单位主要职能是:行使国家法律、法规赋予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的卫生健康监督职责,承担卫生健康行政许可审核、稽查、卫生健康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和咨询工作;执行公共卫生、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餐饮具健康相关产品、职业医师等卫生健康法律法规的卫生健康监督和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处理;执行法律、法规和规章授权职责内的各类卫生健康许可证(照)的申请受理、审核以及新、改、扩建设项目的卫生健康审查;行使对群众投诉和举报的卫生健康事件的调查处理;对乡镇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协助组织实施全县卫生健康监督抽查工作;负责卫生健康监督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分析工作;完成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卫生健康监督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机构1个,属事业参公管理单位。设办公室、医疗机构监督科、公共卫生监督科、传染病监督科、稽查科、协管办、财务室。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18年重点工作是行使国家法律、法规赋予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的卫生健康监督职责,承担卫生健康行政许可审核、稽查、卫生健康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和咨询工作;执行公共卫生、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餐饮具健康相关产品、职业医师等卫生健康法律法规的卫生健康监督和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处理;执行法律、法规和规章授权职责内的各类卫生健康许可证(照)的申请受理、审核以及新、改、扩建设项目的卫生健康审查;行使对群众投诉和举报的卫生健康事件的调查处理;对乡镇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协助组织实施全县卫生健康监督抽查工作;负责卫生健康监督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分析工作;完成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卫生健康监督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8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2人,其中:行政编制 12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9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9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2人,其中: 离休0人,退休 2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143.6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5.3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18.27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25.3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5.35万元(本级财力125.35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25.35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25.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5.3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8(类)05(款)01(项)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6.56万元,用于支付退休人员工资、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等。
2. 208(类)05(款)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06万元,用于支付2019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 201(类)04(款)02(项)行政运行支出101.85万元,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4.210(类)11(款)01(项)行政单位医疗支出6.53万元,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5.221(类)02(款)01(项)住房公积金支出7.36万元,用于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301(类)01(款)基本工资支出29.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8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301(类)02(款)津贴补贴支出54.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4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301(类)08(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4.301(类)10(款)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6.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5.301(类)13(款)住房公积金支出7.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3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6.302(类)01(款)办公费支出8.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6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7.302(类)31(款)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8.302(类)39(款)公务交通补贴支出7.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9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9.303(类)02(款)退休费支出6.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金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执法局没有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金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执法局没有与中央配套事项预算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金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执法局没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五、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金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执法局2019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2.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5万元。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与2018年预算数无增减。
(二)部门基本支出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金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执法局2019年基本支出125.35万元,财政拨款125.3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25.35万元,明细如下:
工资福利支出101.22万元,与2018年预算数92.58万元相比增加8.64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本年调整基本工资、艰苦地区补贴标准。
商品和服务支出17.65万元,与2018年预算数12.66万元相比增加4.99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5万元的执法办案经费。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48万元,与2018年预算数1.46万元相比增加5.02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本年提高退休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三)部门项目支出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9年没有项目纳入预算。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 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10、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1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曰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金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执法局2019年除正常运转经费以外,没有其他运行经费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国有资产总额277.7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2.2万元,固定资产67.52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在建工程188万元。
(四)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金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执法局没有项目纳入预算,故未进行预算绩效编制。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金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执法局没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相关附件:
附件【000052金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执法局_20190321115024.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