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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一、财政决算报告(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关于2018年地方财政决算情况的报告)
二、2018年金平县及县本级政府决算公开表(附件1)
三、2018年金平县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变动情况的说明(附件2)
四、2018年金平县转移支付执行情况说明(附件3)
五、2018年金平县政府举借债务情况说明(附件4)
六、2018年金平县预算绩效工作公开情况说明(附件5)
七、2018年金平县重大政策和重点项目绩效执行结果说明(附件6)
八、2018年金平县决算公开空表情况说明(附件7)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关于2018年地方财政决算情况的报告
—2019年7月19日在县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
县财政局局长 苟云川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人民政府的委托,向大会报告《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关于2018年地方财政决算情况的报告》,请予审议。
一、2018年地方财政决算情况
2018年是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面对复杂严峻的经济形势和艰巨繁重的发展和决胜脱贫攻坚任务,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在县人大的依法监督、县政协的民主监督下,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遵循“保障重点、加强统筹、提升绩效”的原则,有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突出“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三大任务,扎实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有力支持了全县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一)公共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全县公共财政预算总收入累计完成32874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3.51%,减收5134万元。在公共财政预算总收入中: 受经济量少质弱因素影响,按照《红河州财政局转发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优化财政收入结构降低非税收入比重有关事项的通知》(红财非税发[2018]11号)文件要求,非税收入必须控制在地方财政收入50%以内,积极优化财政收入结构,提高收入质量,剔除泡沫因素,地方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19508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8.97%,减收4567万元,税收收入完成9781万元,非税收入完成9727万元,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比重为50.14%,提高4.86个百分点;上划中央收入完成10182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3.95%,减收419万元;上划省级收入完成2088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28%,减收27万元;上划州级收入完成1096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9.94%,减收121万元。地方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30310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3.73%,增支36589万元。
全县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平衡情况:地方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19508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04964万元(其中:“两税”返还2742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152372万元,专项转移支付149850万元),债务转贷收入1958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17万元,其他调入资金269万元,收入总计327416万元;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303100万元,上解上级支出2811万元,债务还本支出958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193万元,结转下年支出18354万元,支出总计327416万元。收支相抵,实现收支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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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207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05.74%,增收1399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405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60.55%,增支1530万元。
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2079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012万元,债务转贷收入400万元,上年结余1万元,收入总计449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057万元,债务还本支出400万元,上解上级支出-26万元,年终结余61万元(其中结转下年支出20万元),支出总计4492万元。收支相抵,实现收支平衡。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县2018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59552万元,上年滚存结余39560万元,本年支出完成50004万元,收支相抵,年末滚存结余49108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我县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故没有预算执行情况。
二、2018年主要工作
(一)税收征管举措进一步增强
一是严格落实收入目标任务责任制,强化征管措施和征管责任的落实,做到措施到位、责任到人。二是加强对重点税源的调查评估、分析监控,掌握税源动态,严防“跑冒滴漏”。三是加强调度分析,确保均衡入库、应收尽收。四是规范非税收入管理,完善征管体系,加大征管力度,增加政府可用财力规模。
(二)支持经济发展力度进一步加大
一是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优化产业升级。加大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及加大支持电商企业发展力度,进一步提升了我县现代服务业发展水平,促进了第三产业的发展。二是落实全面推开“营改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和清费降费等政策,进一步减轻企业税费负担,促进企业降本增效,助力企业健康发展。
(三)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着力保障各项重点支出
财政部门努力克服各种不利因素的影响,采取切实可行的有效措施,积极筹措调度资金,优化支出结构,着力保障重点支出,确保县委、县政府确定的各项重大项目资金需要。全年地方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30310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3.73%,增支36589万元。其中:八项支出规模越来越大,完成218089万元,同比增长10%,增支19790万元。
(四)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防范政府性债务风险
一是严格按照《金平县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暂行办法》,建立政府性债务风险预案和应急机制,严格政府性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严禁违法违规举借债务。二是推进债券置换工作,降低债务成本。三是做好政府债务还本付息工作,防范债务风险。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通知》(红财发〔2018〕108号),核定我县2018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4950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47500万元,专项债务2000万元)。2018年末,我县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32248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30248万元,专项债务余额2000万元),全县债务总额未超云南省债务监控系统警戒红线。
(五)财政履职及管理监督进一步加强
一是完善预算管理制度,规范了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行为。二是加强政府采购审批监管,严格执行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三是加强财政监督检查。全年组织开展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资金清理、边境地区转移支付专项资金使用及存量资金等财政资金专项检查,进一步维护了财经秩序,确保了财政资金的安全规范有效运行。四是强化财政内控体系建设,细化了财政各项业务工作流程,提高了标准化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五是强化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开展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处置工作,进一步提高了政府资产的利用率。六是自觉接受监督。按照预算法要求,主动公开财政信息,依法接受人大、政协及社会监督。同时积极配合审计部门监督,全年接受县级以上审计组2个,未发现重大违法违规问题。
(六)强化统筹整合资金政策严肃性
2018年,根据上级对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要一年一提、一年一制定的要求,制定出台《金平县2018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金政发〔2018〕14号)、《金平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暂行)》(金政发〔2018〕15号)等文件,不断加强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的工作力度。2018年,全年整合涉农资金57184.84万元投入扶贫开发。
政府财政工作在改革开放40年的历程中,在县委的坚强领导、在县人大的依法监督和县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各项工作正向法治化、规范化迈进。2019年,政府财政工作将用“实干推动发展”,向全县人民交出满意的答卷。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2019年是决胜打赢脱贫攻坚战最为关键的一年,财政工作要坚持合法合规、真实科学;坚持综合预算、统筹安排;坚持规划约束、讲求绩效;坚持优先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坚持州对县中心目标考核所需配套资金;坚持集中财力保县委、县政府决定重大事项的原则。围绕预算安排,财政部门要扎实做好各项工作,完成各项收支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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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2018年金平县及县本级政府决算公开表20191211102958841.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