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53000532401000
第一部分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责任;承担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承担优化配置国土资源的责任;负责规范国土资源权属管理;承担耕地保护的责任;承担及时准确提供土地利用各类数据的责任;负责测绘行政管理及基础测绘规划和实施;承担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责任;承担规范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的责任;负责矿产资源开发的管理,依法保护和开发辖区内的矿产资源,负责县级权限范围内矿种的新立、延续、变更、转让、抵押、注销等审批上报工作,配合做好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开采总量控制及有关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实施矿业权设置方案;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矿产资源储量管理;承担地质环境保护责任;承担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的责任;依法征收资源收益,参与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土地、矿产资源参与经济调控的措施;推进国土资源科技进步,组织制定、实施国土资源科技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重要科技专项工作,推进国土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拟订对外合作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境外矿产资源勘查并参与开发工作,依法审核和报批矿产资源对外合作区块,监督对外合作勘查开采行为;负责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承办金平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土地资源供给质量和效益不断提高。
(1)强化国土资源规划管控。一是完成金平县龙博河界河治理工程建设项目等5个建设项目用地的预审。二是统筹安排做好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按计划报批。2018年全县计划上报批次用地1个,单独选址用地项目共8个,其中,省级立项2个项目,县级立项6个项目;预用地面积共349.5082公顷。三是开展村级土地利用规划试点工作,已编制上报《金平县马鞍底乡中寨村委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年—2020年)》及《金平县马鞍底乡马鞍底村委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年—2020年)》两个村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其成果已报至省国土资源厅审查。四是已完成《金平县“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2016-2020年)》的编制工作,并按相关要求报州国土资源局审查。
(2)落实保护责任,服务经济建设。一是确保了全县耕地保有量为5.74万公顷,超过了州里下达金平县的耕地保护目标责任指标(耕地保有量不低于5.60万公顷)。二是建立健全基本农田保护监管体系,进一步完善县、乡(镇)、村(村委会)三级基本农田保护台帐,强化对基本农田的监管。三是积极开展土地整理项目建设,完成了大寨乡箐脚等2个村土地整治项目,目前已完成县级验收,正在进行项目竣工结算审计,老集寨乡马撒斯等3个村土地整治项目已完成总体工程量的70%。四是完成了2018年金平县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与监测成果报告编制工作,其成果已于2018年11月18日进行了县级初审,并按要求已及时报送州国土资源局审查。
(3)土地报批有序推进,供地需求保障有力。一是2018年截止11月20日共完成天和山泉水厂(用地面积0.0436公顷)及金平环晟加油站(用地面积0.1398公顷)两个单独选址项目建设用地的组件上报工作,其中金平环晟加油站(用地面积0.1398公顷)已通过省国土资源厅批准;天和山泉水厂(用地面积0.0436公顷)正开展补件工作。同时,按年度计划组件上报了2018年批次用地及元蔓耗高速公路(金平段)、蔓金高速等两条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用地报件,截止11月20日,两条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用地报件已报至州国土资源局审查待报省自然资源厅;2018年批次用地组件已完成,但因全县供地率未达75%以上而未能上报。二是共核实丈量县人民医院和中医院迁建项目用地(金平县2012年度第一批城镇建设用地)土地面积252.11亩、涉及农户115户、补偿金额1107.0677万元;征收土地面积219.27亩,兑现补偿金额899.4848万元。三是截止11月20日,共审批农村居民建房供地6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共35宗,面积0.6807公顷,土地出让金共465.9648万元(其中,新增建设用地1宗面积0.0839公顷,出让金24.1632万元。划拨土地补办出让手续34宗面积0.5968公顷,出让金441.8016万元)。
(4)狠抓基础工作,全面开展不动产统一登记。一是2018年截止11月20日共完成发放不动产权证书2169本,不动产登记证明921份;完成办理农村房地一体宅基地使用权不动产证248本(预计12月底可完成300本),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动产证11本;完成省自然资源厅汇交城镇宗地整合数据2593件(包括外业补充调查2380件),房屋存量完成整合数据7451件(包括外业补充调查3309件)。二是按照国务院、省、州相关要求,及时成立了金平县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并以(金政发〔2018〕37号)文件下发了《金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金平县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全面启动金平县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目前前期资料收集已完成80%,共参与“三调”工作培训4次,且由省国土资源厅开展的项目招投标工作已结束(即:由高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具体负责)。三是按要求及时完成了金平县2017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
2.矿产资源保障能力不断提高。
全县共有探矿权65个、采矿权45个。金平县辖区内探矿权面积1015.7平方公里,采矿区面积62.665平方公里。其中省级发证采矿权38个,州级发证采矿权4个,县级发证采矿权3个。应公示年检探矿权45个,公示45个,公示率100%;应公示年检采矿权33个,公示年检31个(其中:老集寨湾塘铅锌矿已承诺放弃,金平县金河镇石灰石矿已关闭)。全县正常生产矿山4个,受理矿业权申请延续(变更)14个,其中探矿权受理12个,办结1个,在办件7个,因未预交矿业权收益金退件4个;受理采矿权2个,办结2个(顺延)。2018年矿业权到期的17个矿业权及时下发停采通知书。金平县共清理出涉及自然保护区矿业权7个(探矿权6个,采矿权1个),做工作放弃1个探权矿(云南省金平县勐拉铜多金属矿已提交放弃说明),其余6个矿业权经有关部门核实已有效缩减退出自然保护区。
3.地质灾害综合防治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
2018年,全县共有地灾隐患点405处(滑坡361处,泥石流41处,崩塌3处),涉及到全县9乡4镇98个村委会和1个农场,受威胁人口达28515人,财产达31644.88万元。及时调整充实群测群防人员632人(其中:一级监测员8个,二级监测员20个,三级监测员121个,四级监测员483个),切实将全县315个地质灾害监测点群测群防人员落到实处。同时,于5月1日起及时启动汛期地质灾害防治24小时值班应急值守工作制,全面做好地质灾害监测及突发地质灾害事件发生时的信息报送等工作。
金平县国土资源局利用“安全宣传月”、“地球日”、“防灾减灾日”和乡镇走集日等形式,通过发放宣传册等宣传物品,进行了13次150人次的宣传,共发放宣传资料2500份,接受群众咨询150余人次。
金平县于2018年5月11日邀请云南有色地质局地质专家开展全县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培训电视电话会,参加主会场培训的有县属各相关单位分管领导、各乡镇长、县国土资源局各股室长和两名优秀监测员等共43人;参加分会场有各乡镇分管领导、国土员及各较危险监测点一名监测员共362人。同时,共开展了地质灾害应急演练9次,参演人员达483人;组织应急处理地质灾害2次、疏散人民群众369人;向受地质灾害威胁的群众发放工作明白卡38份,避险明白卡1247份,发放率100%。
加大在建项目的督促管理,着力推进项目实施进程,确保完成建设任务。2018年及时启动了及老集寨小学、卫生院滑坡治理项目的开工建设,截止11月20日,项目完成总体建设工程量的80%,预计年内完成。同时,完成了金平职中滑坡治理项目、阿得博箐口小学应急治理及金平县阿得博乡阿得博小学滑坡治理项目总体工程建设任务;完成了金河镇大火地小学滑坡治理及金平县马鞍底乡沙坝村泥石流地灾工程治理项目可研报告的编制与地质勘查及规划设计的评审及项目施工招投标工作;完成了金平县沙依坡乡政府驻地滑坡治理及金河镇白沙坡BW1不稳定斜坡治理两项目的地质勘查及规划设计,其成果已通过省国土资源厅的评审。另外,有序组织实施了2017年下达的金平县老集寨乡坪寨村委会箐边村民小组等9个485户地质灾害避险搬迁项目的建设,目前各项目正有序开展。
4.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水平不断提高。
共组织国土资源巡查96车次,巡查人员287人次,共发现制止土地违法行为25起,矿产违法行为40起。查处矿产案件3起,非法运输矿石1起,非法开采2起,处罚金32000元,结案2起,未结案件1起;土地案件18起,结案18起,处罚金262586.83元。同时,联合相关乡(镇)和有关部门共组织清理非法采矿点13处,查封矿点4处,拆除采金床14台,驱离现场挖机14台,遣散现场工人65人;强制拆除勐桥乡红桥村委会红桥街国有土地内乱搭乱建16间处,二级公路干塘岔路旁1处违法建房,大寨乡七号便道13间处。
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方面集中力量对下发的106个卫片图斑进行了内外业核查,摸清了监测图斑涉及地块的地类、面积、用途、位置、用地单位等基本情况。经查实,合法用地图斑27个,临时用地图斑26,农村道路图斑3个,设施农用地图斑11个,实地未变化图斑37个,违法用地图斑2个。涉及用地总面积924.7亩,其中占用耕地面积302.84亩,占用基本农田面积183.02亩。同时,对违法用地2个图斑进行了立案查处,立案查处率达100%,确保了连续多年实现了卫片执法检查“零问责、零约谈”的双零目标。
结合“地球日”、“防灾减灾日”、“安全宣传月”及“8.29”测绘宣传日等主题宣传活动,不断加大舆论宣传力度,把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各项要求贯穿到广大群众中去。2018年截止11月20日,共发放宣传资料7700余册,接受群众咨询600余人次。
积极化解国土资源领域矛盾纠纷,实现信访案件零积压、零差错。截止11月20日,共处理完成各类信访矛盾纠纷事项11件、配合职能部门调查处理信访件9件、办结转办信访件及土地权属争议案件8件,接待群众来信来访51人次,引导管理相对人依法表达利益诉求,依规按程序上访、依法上诉维权27人次。
5.国土资源助力脱贫攻坚精准度和有效性不断提高。
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州关于实施增减挂钩的相关政策,结合实际切实推动项目落实,确保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支持脱贫攻坚政策落到实处。2018年,结合金平实际,分三批进行规划编制方案,即:第一批以“试点先行、经验借鉴为主”的原则已编制上报审批《金平县铜厂等2个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区实施方案》,该项目批准拆旧区规模23.1943公顷,建新区规模1.678公顷,增减挂钩后产生节余指标21.5163公顷(其中可流转指标16.504公顷),项目规划总投资552.69万元,目前项目已完成复垦95%,预计年内全面完成复垦;第二批以“完成任务指标、解决易地扶贫搬迁用地为主”的原则编制上报审批了《金平县大寨等2个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拆旧复垦安置方案》、《平县金河镇等3个乡镇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拆旧复垦安置方案》、《金平县老老勐等2个乡镇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拆旧复垦安置方案》、《金平县勐拉等2个镇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拆旧复垦安置方案》、《金平县者米等2个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拆旧复垦安置方案》等5个方案,目前5个方案正在做项目招标准备工作,预计年内完成项目招标,确保2019年初正式开工建设;第三批以“着眼民生、助推脱贫攻坚为主”的原则编制了《者米等3个乡增减挂钩项目》、《勐桥等4个乡增减挂钩项目》、《阿得博等2个乡增减挂钩项目》、《老勐镇增减挂钩项目》、《营盘乡增减挂钩项目》、《铜厂乡增减挂钩项目》、《老勐等3个乡增减挂钩项目》等7个方案,目前7个方案已通过县级初审并报入州级审查。初步估计,通过编制实施以上三批13个方案(预计需要投入资金10573.87万元),全县可产生节余指标3897.279亩,预计可实现指标流转交易金额为11个亿。另外截止11月20日已批准的第一批和第二批6个方案共计拆旧规模为3298.5405亩,建新规模为1289.127亩,可产生的节余指标为2009.4135亩,做到了应纳尽纳,且超额完成省州下达金平县874亩的年度任务指标,同时解决了金平县58易地扶贫搬迁建新项目用地;第三批7个方案共计土地复垦面积为3757.038亩,建新安置点占地的1869.1725亩外,可节余建设用地指标1887.8655亩,可解决受地灾威胁、不适宜居住等村庄的1941户农户的搬迁安置问题。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机关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0人。其中:行政编制2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5人),事业编制4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26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5人),事业人员2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5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44,607,007.5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4,607,007.51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相比减少48,977,111.84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59,597,412.19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增加13,020,300.35元,其他收入减少2,400,000.00元),减少52.3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中央、省、州补助专项资金减少。例如:土地整治项目专项资金减少3933万元,地质灾害专项资金减少724.71万元,其他资金收入减少240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72,895,795.21元。其中:基本支出8,047,896.85元,占总支出的11.04%;项目支出64,847,898.36元,占总支出的88.9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增加43,911,955.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35,700.03元,项目支出42,776,255.90元。),增长151.50%。增加支出的主要原因:一是2018年1月起提高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人员、机关工人改革性补贴;二是2018年7月起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标准;三是2017年1月起调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等;四是加大组织项目实施力度,与全县各乡镇、各施工企业沟通协调,推进地质灾害滑坡避让搬迁、地质灾害滑坡治理、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施工进度,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047,896.85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135,700.03元,增长16.43%。主要原因:一是2018年1月起提高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人员、机关工人改革性补贴;二是2018年7月起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标准;三是2017年1月起调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等。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68.0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0.01%。年人均工资支出100,929.56元,年人均公务开支17,904.44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4,847,898.36元。与上年对比增加支出42,776,255.90元,增长193.81%。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加大组织项目实施力度,与全县各乡镇、各施工企业沟通协调,推进地质灾害滑坡避让搬迁、地质灾害滑坡治理、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施工进度,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金财预〔2017〕44号、金财预〔2017〕49号金水河镇南西村搬迁避让搬迁避让125户支出2, 400,200.00元,户均补助2万元;金财预〔2017〕27号铜厂乡非法采矿司法鉴定支出140,000.00元;金财预〔2017〕49号大寨乡三台坡村搬迁避让支出180,200.00元,户均补助2万元,项目尾款;金财预〔2017〕49号老勐镇小河边村搬迁避让支出354,200.00元,户均补助2万元,项目尾款;金财预〔2016〕53号2012年兴地睦边农田整治项目维护管理费(营盘乡老街项目区)700,000.00元;金财预〔2016〕53号不动产登记中心建设69,470.00元;金财建〔2018〕19号营盘乡供电土地征收12,000,000.00元;金财建〔2018〕55号勐拉镇小集镇公益设施建设2,800,000.00元;金财建〔2018〕13号勐拉镇小集镇公益设施建设600,000.00元;红财建〔2016〕66号阿得博乡中心小学治理前期费200,000.00元;红财建〔2016〕66号老集寨乡中心小学治理前期费180,000.00元;红财建〔2016〕66号大寨乡芭蕉林村避让搬迁经费53,000.00元;金财建〔2017〕30号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金1,482,390.00元;金财建〔2017〕40号土地出让价款315,940.00元;红财建发〔2017〕248号监测员补助经费195,000.00元;红财建发〔2017〕248号地灾培训演练经费100,000.00元;红财建发〔2017〕248号地质灾害应急处置经费300,000.00元;红财建发〔2017〕248号马鞍底乡政府防治经费100,000.00元;红财建发〔2017〕248号勐桥乡政府防治经费100,000.00元;红财建发〔2017〕248号勐拉老乌寨防治经费50,000.00元;红财建发〔2017〕248号马鞍底石板寨评估费200,000.00元;红财建发〔2017〕248号白沙坡前期工作经费30,000.00元;红财建发〔2017〕248号阿得博箐口小学应急治理经费560,300.00元;红财建发〔2017〕248号金河镇十里村地灾治理项目补助经费300,000.00元;红财建发〔2017〕248号金河镇干塘村委会防治经费20,000.00元;红财建发〔2017〕248号金河镇石桩村委会防治经费50,000.00元;红财建发〔2017〕248号营盘乡政府防治经费200,000.00元;金财建〔2018〕37号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669,320.00元;金财建〔2018〕38号土地资源卫片执法检查70,000.00元;红财建〔2017〕16号老集寨乡马撒斯等3个村土地整治7,721,947.86元;金财预〔2016〕53号地质灾害防治经费448,423.45元;金财预〔2016〕53号金平一中滑坡治理957,137.45元;金财预〔2016〕53号县城种子公司滑坡治理1,167,902.59元;红财建〔2015〕92号大寨乡中心小学项目前期费90,000.00元;红财建〔2016〕57号大寨乡米厂村避让搬迁经费125,000.00元;红财建〔2016〕58号大寨中心小学乡政府滑坡治理335,368.57元;红财建〔2016〕65号大寨乡老蛮耗村避让搬迁160,000.00元;红财建〔2016〕156号金平县职业中学滑坡治理1,341,128.00元;红财建〔2016〕156号金平县老集寨乡中心小学卫生院老集寨村滑坡治理1,040,000.00元;红财建〔2016〕156号金平县阿得博乡中心小学滑坡治理经费609,641.00元;红财建〔2016〕156号金平县大寨乡大寨街易地扶贫搬迁735,000.00元;红财建〔2016〕156号金平县大寨乡岔河集中安置项目56,000.00元;红财建〔2016〕156号金平县勐桥乡马过河易地扶贫搬迁168,000.00元;红财建〔2016〕156号金平县营盘乡老屋居易地扶贫搬迁54,000.00元;红财建〔2016〕156号金平县者米乡干梁子易地扶贫搬迁228,000.00元;红财建〔2016〕156号金平县金河镇苗岭村易地扶贫搬迁54,000.00元;金财建〔2017〕4号地质灾害防治18,052.80元;金财建〔2017〕4号地质灾害监测员补助102,300.00元;红财建发〔2017〕82号金河镇大火地小学滑坡治理142,713.00元;红财建发〔2017〕82号老集寨乡箐边村搬迁避让521,000.00元;红财建发〔2017〕82号群测群防员补助579,000.00元;红财建发〔2017〕90号大寨中心小学乡政府滑坡治理225,437.23元;红财建发〔2017〕127号老集寨中心小学等滑坡治理1,747,286.31元;红财建发〔2017〕127号阿得博小学滑坡治理2,020,199.83元;红财建发〔2017〕127号白沙坡BWI斜坡治理353,170.64元;红财建发〔2017〕127号沙依坡乡政府滑坡治理607,369.63元;红财建发〔2017〕244号地灾综合防治体系建设31,500.00元;红财建发〔2017〕244号老集寨乡箐边村搬迁避让359,000.00元;红财建发〔2017〕244号马鞍底乡石板寨搬迁1,620,000.00元;红财建发〔2017〕244号马鞍底乡沙坝村泥石流治理551,000.00元;金财建〔2018〕7号群测群防经费100,000.00元;金财建〔2018〕39号老勐新安里乌沙村拆迁避让50,000.00元;金财建〔2018〕47号矿产卫片执法检查15,000.00元;红财建发〔2017〕227号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工作补助经费180,000.00元;红国土资财〔2017〕20号矿山管理打非治违工作经费900,700.00元;红财建发〔2017〕117号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经费50,000.00元;红财建发〔2017〕76号老集寨乡马撒斯等3个村土地整治14,962,6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173,070.3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7.46%。与上年对比增加22,786,533.06元,增长86.3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是:老集寨乡土地整治项目,地质灾害滑坡搬迁、滑坡治理项目,不动产数据整合项目,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项目,矿山打非治违项目等有序推进,保障项目顺利实施,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038,477.4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1%。主要用于金水河镇南科村委会南西村滑坡搬迁避让、大寨乡新发寨村委会三台坡村滑坡搬迁避让、老勐镇小河边村搬迁避让2,934,600.00元,铜厂乡非法采矿司法鉴定140,000.00元,发放不动产登记中心临时工工资、2018年度调整基本工资标准、艰苦边远地区补贴、提高改革性补贴、财补公积金等支出963,877.45元;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47,829.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2%。主要用于金平县国土资源局机关事业在职职式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15,377.80元,伤残人员定期抚恤金4,720.00元,死亡人员一次性抚恤金127,732.00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44,386,763.0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27%。主要用于保障金平县国土资源局正常运转支出(如:发放在职职工工资、开展机关公务活动、保证公务用车使用等) 4,568,688.15元,第三次全土地调查669,320.00元,土地矿产卫片执法75,000.00元,老集寨乡马撒斯等3个村土地整治22,734,547.86元,地质灾害防治(地质灾害群测群防、滑坡避让搬迁、滑坡治理)16,149,207.05元,增减挂钩方案设计支出180,000.00元;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39,500.00元,支出决算为95,940.82元,完成预算的68.7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63,482.82元,完成预算的117.5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2,458元,完成预算的37.96%。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随着车辆使用年限增长,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增加9,482.82元,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公务接待活动管控,降低公务接待费用53,042.00元。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39,258.92元,下降29.0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6,577.55元,增长11.5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5,836.47元,下降58.54%。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随着车辆使用年限增长,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增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公务接待活动管控,降低公务接待费用。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3,482.82元,占66.17%;公务接待费支出32,458元,占33.8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3,482.82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63,482.82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地质灾害群测群防、滑坡避让搬迁、地质灾害滑坡治理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2,458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2,458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6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各级政府调研、查检指导工作,省级、州级主管部门检查指导工作,乡镇、村、组往来沟通协调业务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05,699.75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31,334.87元,降低29.14%,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履行厉行节约原则控制行政成本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关正常运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公务交通补贴)、工会经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部门资产总额152,265,830.61元,其中,流动资产143,901,619.77元,固定资产6,842,152.0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522,058.79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2,012,437.59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21,935,052.59元,固定资产减少20,29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元,在建工程增加0元,无形资产增加97,675.00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718,91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8,31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669,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6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涉及全县13个乡镇,共315个监测点,632名监测员。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自评98分,评定等级为优。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全县632名监测员认真履职,做好各自监测点的监测工作,确保全县13个乡镇共315个地质灾害监测点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保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018年完成地质灾害防治、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第三次土地调查工作、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卫片执法、土地整治项目年初计划工作任务,年初预算安排支出资金完成支出95%,群众满意,使用对象满意度指标都达到95%以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表(公开08表)为空表。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指保障我局各级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我局各级机构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四、政府性基金收入: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
五、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证部门各级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包括执法办案、监管监测审查、监管信息化、监管规制、国际监管、普惠金融发展、监管行政设施及培训等项目支出。
八、不动产登记:就是将原来由住建部门、林业部门、国土部门发放的房产证、林权证、土地证等合并为不动产登记证,统一管理、统一发证。
九、节约集约用地:就是合理利用和开发土地,保证18亿亩耕地红线;保护好耕地的同时支持其他行业合理用地。
监督索引号53253000532401111
相关附件:
附件【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2018年部门决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