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53000530301000
第一部分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发改局是政府的一个重要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能是:拟订并组织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分析全县经济形势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宏观经济的预测、预警;研究分析财政、金融、价格政策的执行效果,监督检查价格政策的执行;研究我县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总体规模,规划重大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研究全县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组织拟定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研究分析区域、县域经济和大小城镇发展情况,提出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和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规划,提出小城镇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措施;负责全县地区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指导乡镇经济协作工作等。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投资保持稳步增长。2018年全县预计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9%以上目标。我县2018年单项投资3000万元以上重点建设项目共67个,项目总投资99.84亿元,年度计划完成投资66.1亿元;其中,竣工投产项目18个,项目总投资20.06亿元,年度计划完成投资6.37亿元;在建项目2个,项目总投资12.21亿元,年度计划完成投资5.29亿元;新开工项目47个,项目总投资67.56亿元,年度计划完成投资54.45亿元;前期项目12个,项目总投资19.6亿元。预计年底我县单项投资3000万元以上重大建设项目完成投资45亿元,占计划完成数的68.07%。
分行业完成情况:农业项目预计完成投资1.46亿元,林业项目预计完成投资0.61亿元。畜牧项目预计完成投资1.02亿元。科技项目预计完成投资1.62亿元。工业项目预计完成投资8.16亿元。能源项目预计完成投资0.88亿元。交通项目预计完成投资26.92亿元(包括蛮金高速投资)。水利项目预计完成投资1.16亿元。市政项目预计完成投资7.49亿元。教育项目预计完成投资3.74亿元。旅游项目预计完成投资0.32亿元。国土项目预计完成投资0.18亿元。扶贫项目预计完成投资7.66亿元。易地扶贫搬迁项目预计完成投资6.03亿元。财政项目已经完成0.91亿元。少数民族发展项目预计完成1.04亿元。其他项目预计完成0.8亿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金平县发展和改革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9人。其中:行政编制2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7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54,434,018.6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4,338,207.63元,占总收入的99.82%;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95,811.00元,占总收入的0.18%。与上年对比,2018年收入合计比2017年的32,061,601.08元增加了22,372,417.55元,增长7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0499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比上年增加了700,000.00元、21305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比上年增加22,632,000.00元,2139,999其他农林水支出比上年增加15,239,4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61,029,303.22元。其中:基本支出2,628,513.63元,占总支出的4.31%;项目支出58,400,789.59元,占总支出的95.6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2018年支出合计比2017年的21,174,430.59元增加了39,854,872.00元,增加188%,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0401行政运行费比上年多862,515.65元,2010499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比上年多2,621,374.08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上年多155,743.00元,2129999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比上年多1,425,500.00元,21305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比上年多22,634,000.00元,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比上年多15,382.00元,2139999其他农林水支出比上年多15,239,400.00元。2299901其他支出比上年多480,0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628,513.63元,比2017年的2,651,797.08元减少了23,283.45元,减幅1%,增减幅度较小,主要原因是因为2018年我单位职工人数、待遇和经费使用变动较小。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9.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6.43%。。年人均工资支出116,343.00元,年人均公务开支125,167.00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8,400,789.59元,与上年的18,522,633.51元对比增加了39,878,156.08元,增加21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工作逐步推进,各项工作进入中末期阶段,故项目尾款加大拨付力度。具体项目开支如下:
1.易地扶贫搬迁前期费1,000,000.00元。
2.年初预算项目前期费4,961,889.59元。
3.易地扶贫搬迁托盘项目费10,000,000.00元。
4.蝴蝶谷小镇项目前期费3825,500.00元。
5.易地扶贫搬迁中央基建投资22,634,000.00元。
6.省级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整改调出建档立卡贫困户补助资金15,239,400.00元。
7.西部大开发金平县易地扶贫搬迁工程项目前期费740,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0,916,997.2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82%。与上年的21,148,934.59元对比增加了39,768,062.63元,增加18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0499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比上年增加了700,000.00元、21305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比上年增加22,632,000.00元,2139999其他农林水支出比上年增加15,239,40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8,000,426.0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55%。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2,078,930.48元、商品服务支出5,877,615.54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4,230.00元、资本性支出10,029,650.00元;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79,980.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6%。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277,280.2元、商品服务支出2,700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3,825,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8%。主要用于商品服务支出的委托业务费支出2,375,5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450,000.00元。
12.农林水(类)支出38,071,09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5%。主要用于商品服务支出197,691.00元、资本性支出-基础设施建设37,873,400.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1.其他(类)支出74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1%。主要用于商品服务支出-委托业务费470,000.00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270,000.00元。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21,500.00元,支出决算为113,914.00元,完成预算的9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2,160.00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由于易地扶贫搬迁协调推进小组办公室挂靠我局,下乡工作增多,县委特派易地扶贫搬迁应急车辆到我局,所以我单位产生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91,754.00元,完成预算的76%。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按照“厉行节约”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51,921.00元,增长83.7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22,160.00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由于易地扶贫搬迁协调推进小组办公室挂靠我局,下乡工作增多,县委特派易地扶贫搬迁应急车辆到我局,所以我单位产生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29,761.00元,增长48.01%。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易地扶贫搬迁办公室挂靠我局,加上各类工作量增加,所以接待费随之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2,160.00元,占19.45%;公务接待费支出91,754.00元,占80.5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2,16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2,16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是县委特派到我局主要用于易地扶贫搬迁应急车辆,主要用于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下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91,754.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91,754.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8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91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省州级部门调研及基层工作人员汇报工作、对接各项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8,916.00元,与上年的83,334.00元对比增加了85,582.00元,增加了10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务员交通补贴由人员经费调整到日常公用经费,机关运行经费随之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劳务费400.00元、工会经费62,666.00元、其他交通费103,150.00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2,7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资产总额3,719,634.43元,其中,流动资产1,727,066.43元,固定资产1,957,568.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35,000.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1,446,512.71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1,469,232.71元,固定资产增加24,65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减0元,在建工程增减0元,无形资产减少1,930.00元,其他资产增减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9元;出租房屋410.00平方米,账面原值220,00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148,034.5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65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4,65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8,400,789.59元,其中:易地扶贫搬迁前期费1,000,000.00元、年初预算项目前期费4,961,889.59元、易地扶贫搬迁托盘项目费10,000,000.00元、蝴蝶谷小镇项目前期费3,825,500.00元、易地扶贫搬迁中央基建投资22,634,000.00元、省级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整改调出建档立卡贫困户补助资金15,239,400.00元、西部大开发金平县易地扶贫搬迁工程项目前期费740,000.00元。属于我局实施的项目有易地扶贫搬迁前期费1,000,000.00元、年初预算项目前期费4,961,889.59元、易地扶贫搬迁中央基建投资22,634,000.00元。目前项目支出已经全部完成。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2018年,金平县发展和改革局圆满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认真落实财务管理制度,按规定使用项目资金,各项经费开支使用渠道符合规定,手续齐全,资金用在推进具体业务和重点工作上,有效保障了发改工作正常开展和顺利推进,充分发挥了项目资金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通过组织相关人员和财务人员自评,单位自评优良。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绩效自评结果将作为我部门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依据。针对绩效评价中存在的问题,制定和完善工作计划和管理制度。一是实现绩效评价与部门预算的有机结合。实现预算的科学化、合理化、准确化、完整化及有效化;二是实现绩效评价与预算执行的有效结合。进一步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加强项目资金支出进度,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018年部门支出基本完成年初设定任务,总体绩效目标完成良好。为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健立完善预算管理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制定了发改局预算收入支出管理制度,综合涵盖了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部门预决算管理、收入支出管理等方面,部门的整体财务运行有据可据,部门预算决算能做到科学准确,使财政资金得以合理、高效地使用。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表中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7表)、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8表)为空表。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住房公积金:反映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90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近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补贴等。
3.“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253000530301111
相关附件:
附件【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2018年部门决算表20190811092641948.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