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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930-110808-475
  • 发布机构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道路运输管理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9-08-14
  • 时效性
    有效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道路运输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3000550001000

  第一部分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道路运输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道路运输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道路运输行业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方针、政策及规定,负责对全县范围内的道路运输执法工作;负责检查道路行政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情况,以及国家规定的禁运、限运和凭证运输物资等,并会同公安交警等有关部门共同查处违法行为,保障公路安全完好畅通;负责交通运输执法统计和信息反馈工作,收集、整理和上报执法工作中各类数据;执行道路运输行业法律法规、标准等宣传、贯彻和执行工作;负责对违反道路运输相关法律法规的经营行为实施查处,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完成上级政府批准和有关部门委托待查事项;负责道路运输(道路旅客运输经营和道路货物运输经营)及道路运输相关行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道路运输站(场)经营、机动车维修经营、机动车综合性能、汽车租赁、搬运装卸、货运代理、货运配载、仓储理货等)实施管理;按权限实施道路运输行政许可,引导全县道路运输行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全县道路运输站场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与建设协调工作;抓好辖区内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管理工作;受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委托,实施对辖区内城市公交、出租行业监管工作。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金平县道路运输管理局认真做好营运车辆审批、道路运输行业打非治违、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监管,尤其是重大节假日旅客运输安全监管、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监督管理、国际道路运输管理等工作。

  1.截至2018年11月28日止共办理国际道路运输行车许可证C种9459份;出入境车辆共计16663辆次,其中中方出境13022辆次;出入境货运量193514吨,其中出境货运量5914吨;出入境货运周转量193514吨公里,其中中方出境货运周转量5914吨公里。确保了双方道路运输车辆正常通行,加强了中国云南省与越南莱州省交通部门之间的相互沟通与合作,促进了双边经济的繁荣发展

  2.共审批普通货物运输许可254份,共办理《道路运输证》280本,均做到一车一档的建档要求。车辆审验共1298辆,其中客运车辆182辆,货运车辆973辆,出租车91辆,公交车16辆,教练车36辆。共计换发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258本,客、货、危从业人员诚信考核3232人,机动车维修从业人员诚信考核52人,已有574人按规定完成24学时的继续教育培训。

  3.2018年全年金平县道路运输行业未发生较大及以上道路运输事故。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道路运输管理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道路运输管理局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2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2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8人)。

  离退休人员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6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道路运输管理局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3,408,446.8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66,268.97元,占总收入的89.96%;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342,177.90元,占总收入的10.04%。2017年总收入 4,107,186.68元,其中:财政补助收入2,468,150.00元,基本支出1,816,700.00元,项目收入 651,450 .00元,地方财政拨工作经费1,068,860.00元。本年比上年总收入减少698,739,81元,减少17.01%,原因:2017年在职职工12人,年底调走3人,2018年9月退休1人,故人员经费减少;上年其他收入1,988,851.68元,占总收入48.42%,本年比上年减少1,646,673.78元,减少82.80%,原因:因2018年预算管理体制下划,致使本年与上年统计口径存在差异。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道路运输管理局2018年度支出合计3,305,122.42元。其中:基本支出1,916,268.97元,占总支出的57.98%;项目支出1,388,853.45元,占总支出的42.0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2017年支出合计3,537,593.36元。其中:基本支出1,816,700.00元,占总支出51.35%;项目支出1,720,893.36元,占总支出48.65%。本年总支出比上年总支出减少232,470.94元,减少6.57%,原因:2017年涉及五小工程款支出,以及购买保险柜2个、尼康相机一台、平推式打印机一台、富士通打印机一台等固定资产款项,故比2018年支出高。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道路运输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916,268.97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6.6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2.25%。2017年日常支出1,816,700.00元,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4.3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5.47%。本年日常支出比上年增加99,568.97元,人员经费占比本年比上年增加2.31,原因:2018年职工艰边补贴上调及正常晋升等因素,导致人员经费增加。日常共用经费占比本年比上年减少3.22%,原因:2017年涉及五小工程款支出,以及购买保险柜2个、尼康相机一台、平推式打印机一台、富士通打印机一台等固定资产款项,故比2018年支出高。2018年人均工资支出163,253.05元,2017年人均工资支出112,568.07元,本年比上年增加50,684.98元,原因:职工正常晋升。2018年人均公务开支26,077.78元,2017年人均公务开支23,425.00元,原因:2017年年底调出3人,2018年在职职工减少为9人。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道路运输管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388,853.45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2018年项目开支主要用于开展打非治违、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口岸国际道路运输管理等工作。2017年专项业务工作经费支出1,720,893.36元,本年比上年项目开支减少332,039.91元,减少19.29%,原因:2017年涉及五小工程款支出,以及购买保险柜2个、尼康相机一台、平推式打印机一台、富士通打印机一台等固定资产款项,故比2018年支出高。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道路运输管理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28,841.1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1.64%。2017年支出合计3,537,593.36元。其中:基本支出1,816,700.00元,占总支出51.35%;项目支出1,720,893.36元,,占总支出48.65%。本年比上年总支出减少508,752.21元,减少14.38%。原因:2018年人员减少为9人,2018年9月退休一人,故人员经费减少;另公用经费按规定比上年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9,02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6%。主要用于职工艰边补贴增资发放;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1,887,246.9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31%。主要用于预算内的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1,112,572.1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73%。主要用于预算外的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道路运输管理局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120,569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12,819.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750.00元,完成预算的10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预算管理体制下划,致使2018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按0.00元计算,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数为23,400.00元,完成预算的100%,本年比上年增加97,169.00元,增加原因:因预算管理体制下划,“三公”经费计算统计与上年统计口径存在差异。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97,169.00元,增长415.2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90,519.00元,增长405.9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6,650.00元,增长604.55%。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因预算管理体制下划,致使本年与上年统计口径存在差异。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2,819.00元,占93.57%;公务接待费支出7,750.00元,占6.4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2,819.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12,819.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为保障和促进全州道路运输市场健康发展提供管理和服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7,75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7,75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5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为保障和促进全州道路运输市场健康发展提供管理和服务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道路运输管理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4,700.00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6,594.50元、手续费896.00元、水费1,977.23元、电费4,679.71元、邮电费11,763.56元、差旅费56,706.00元、维修护费573.00元、公务接待费1,000.00元、工会经费14,800.00元、福利费14,8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0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86,75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160.00元。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1,100.00元,本年与上年对比减少46,400.00元,减少15.51%,减少原因:按相关规定节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道路运输管理局资产总额2,470,764.32元,其中,流动资产229,078.34元,固定资产2,241,683.9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2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470,764.32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229,078.34元,固定资产增加2,241,683.9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元,在建工程增加0元,无形资产增加2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本单位无此项内容。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本单位无此项内容。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本单位无此项内容。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预算执行本着勤俭节约,收支两条线,全部合理合法的使用。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厉行节约说要求推动节约型机关建设的通知》(云办发[2011]7号)精神,该项目在执行中要节约成本、提高效益。在支出管理上,预算单位要精打细算、厉行节约,从严管理。支出必须符合财经纪律、财会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的规定,严格按部门预算执行,按规定的开支标准、范围和渠道办理,不得相互挤占。不办理无计划的开支,不办理超标准的开支,不办理手续不全的开支。在资产购置方面,要求按政府采购程序选取质优价廉的产品,禁止超标准采购、“豪华采购”、“天价采购”等情形。

  严格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内部控制手册》、《红河州运政管理部门项目资金内部控制制度》,从内部控制组织架构、单位层面内部控制、业务层面内部控制、评价与监督等方面规范了预算项目的管理,业务层面内部控制中分别对预算项目的流程管理、资金安全管理、实施进度等进行了明确;《云南省交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资金使用的范围等方面进行了明确。同时我单位结合工作实际拟定了《金平县道路运输管理局财务内控制度》,共同遵照执行。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7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8表)、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附表10-附表12)为空表。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指保障我局各级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我局各级机构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证部门各级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包括执法办案、监管监测审查、监管信息化、监管规制、国际监管、普惠金融发展、监管行政设施及培训等项目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3000550001111

相关附件:

附件【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道路运输管理局2018年部门决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