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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文化馆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9-08-15
  • 时效性
    有效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文化馆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文化馆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文化馆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文化馆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县文化馆工作的贯彻意见和文化馆发展战略并组织实施。

  2.拟订全县文化馆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督促实施。

  3.指导、管理社会文化馆事业,指导艺术创作与生产,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归口管理全县性重大文化艺术活动。

  4.推进文化领域的公共文化服务,规划、引导公共文化产品生产,指导县级重点文化设施建设和基层文化设施建设。

  6.拟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7.归口指导、管理对外文化交流、文化宣传工作,代表金平县人民政府签订文化合作协议,组织实施大型对外文化交流活动。

  8.承办金平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加强构建现代文化体系建设,增强文化自信。

  (1)积极筹备参加运动会,做好文化馆的各项准备工作。

  (2)积极构建现代文化体系建设,着力实施“1046文化建设春天工程”,积极创造文艺作品,开展文化交流活动,逐步从做文化向管文化转变。

  (3)大力开展以节日为契机的各项文化活动建设,文化惠及到基层、到乡村,依托端午节、盘王节、彝族火把节、建军节、教师节、国庆节、重阳节、州庆、县庆等节日,组织各社区文艺队、农村文艺队共同联合举办“文化大篷车.千里万里行”送戏下乡到各城镇、村寨的文艺惠民演出活动,完成演出任务。

  (4)依靠基层文艺队,组织形式多样的文艺活动,加强山区人才培训工作,积极选送相关人员参加培训,积极培训基层文化骨干培训。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申报工作。

  (5)积极争取项目和资金,加强县城、乡镇和行政村、自然村文化活动建设。

  2.加强全民健身活动,增强全民体质。

  (1)努力引导干部职工群众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支持篮球、羽毛球、老年体协、自行车、象棋、斯洛克、乒乓球等协会开展体育活动。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文化馆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文化馆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文化馆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1,244,962.7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94,962.74元,占总收入的87.95%;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50,000元,占总收入的12.05%。本单位2018年3月从金平县文化体育局拆分出来独立核算,与上年无对比数据。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文化馆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1,356,782.63元。其中:基本支出951,669.84元,占总支出的70.14%;项目支出405,112.79元,占总支出的29.8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本单位2018年3月从金平县文化体育局拆分出来独立核算,与上年无对比数据。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文化馆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51,669.84元。本单位2018年3月从金平县文化体育局拆分出来独立核算,与上年无对比数据。

  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2.6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56%。其中:工资福利人均支出88957.97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人均支出9,400.25元,商品和服务支出人均20,600.51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文化馆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05,112.79元。本单位2018年3月从金平县文化体育局拆分出来独立核算,与上年无对比数据。

  具体项目开支主要是: 办公费支出33,934.00元,水费支出5,299.70元,电费支出8,145.21元,邮电费支出24,000.00元,邮电费支出13,375.00元,固定资产维修费费支出35,000.00元,租赁费支出44,380.00元,培训费支出7,722.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5,655.00元,专用材料费支出3,200.00元,劳务费支出77,4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4,521.88元,对个人的生活补助支出92,000.00元,办公设备购置支出23,800.00元, 广告宣传费支出3,680.00元,补助费支出3,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文化馆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06,782.6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8.94%。本单位2018年3月从金平县文化体育局拆分出来独立核算,与上年无对比数据。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3,89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8%。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40,138.00元,其中:基本工资支出-级别工资13,668.00元,津贴补贴-艰苦边远地区补贴支出10,970.00元,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支出15,500.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3,756.00元,其中:对个人的生活补助支出53,756.00元。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007,624.6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5%。其中,基本602,511.84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579,631.74元,其中:基本工资支出290,819.00元,津贴补贴支出157,174.74元, 奖金支出27,088.00元,绩效工资支出104,550.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076.00元,其中:离休费支出2,344.00元,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费支出5,732.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804.10元,其中:差旅费支出13,188.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616.10元。

  项目支出405,112.79元,主要用于 :办公费支出33,934.00元,水费支出5,299.70元,电费支出8,145.21元,邮电费支出24,000.00元,邮电费支出13,375.00元,固定资产维修费费支出35,000.00元,租赁费支出44,380.00元,培训费支出7,722.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5,655.00元,专用材料费支出3,200.00元,劳务费支出77,4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4,521.88元,对个人的生活补助支出92,000.00元,办公设备购置支出23,800.00元, 广告宣传费支出3,680.00元,补助费支出3,000.00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5,26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1,894.00元,退休费支出1,200.00元,伤残抚恤支出12,170.00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文化馆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31,792.98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6,137.98元,完成预算的1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5,655.00元,完成预算的10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无“三公”经费预算数。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31,792.98元,增长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6,137.98元,增长1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5,655.00元,增长100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无比对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18年3月从金平县文化体育局拆分出来独立核算,与上年无对比数据。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6,137.98元,占50.76%;公务接待费支出15,655.00元,占49.2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6,137.98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6,137.98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文化宣传车所需车辆燃料费5,106.07元、维修费10,626.66元、保险费405.25元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5,655.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5,65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举办青年文化骨干培训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文化馆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本单位2018年3月从金平县文化体育局拆分出来独立核算,与上年无对比数据。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文化馆部门资产总额250,586.24元,其中,流动资产226,786.24元,固定资产23,8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我单位与上年无对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50,586.24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226,786.24元,固定资产增加23,8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元,在建工程增加0元,无形资产增加0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8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8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2018年项目支出405,112.79元。其中:红财教[2018]18号2018年省级传承人补助经费支出64,000.00元,红财教[2016]150号2017年两馆一站免费开放资金支出116,979.58元,红财教[2016]47号非物质文化传承点补助费支出5,770.00元,红财教[2016]159号2017年文化馆群众文化活动补助支出56,761.00元,金财教[2017]140号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保护工作经费支出28,000.00元,金财教[2017]138号2018年图书馆文化馆免费开发补助102,485.21元,红财教[2016]108号文化馆文艺创作费31,117.00元,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按质按量完成项目目标。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1.完善资金管理制度,加快资金支出进度。2.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率。3.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专款专用,确保政策执行到位。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金平县文化馆属于金平文化和旅游局下设独立核算事业机构,县编办给予编制7人  ,核编制在职人员6人。全年实有员工11人,在职人员11人;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组织全县重大节庆活动和群众文化活动,培训、辅导群众文化骨干,繁荣群众文艺创作,研究群文理论,民族民间传统文化收集、整理和保护等重要任务;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2018年度收入合计280,000.00元,转入上年结余资金336,779.5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0,000.00元,占总收入的100%;2018年度支出合计405,112.79元;(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严格执行部门预算管理制度。

  2.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的目的:建立健全预算编制、审批、执行、决算与评价等预算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内部预算编制、预算执行、资产管理、基建管理、人事管理等部门或岗位的沟通协调机制,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建立预算执行分析机制;建立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等。(2)自评组织过程:1.前期准备、为规范和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强化支出责任,建立科学、规范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体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2.组织实施:由财务室牵头,各科室积极配合,根据18年工作职责,认真开展部门整体绩效自评。

  3.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2018年各项工作稳步推进,根据《2018年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报告表》自评分93分,执行率97%。

  4.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按照资金管理办法,专款专用,实现预期绩效指标,确保2018年度工作目标任务按质按量的完成。

  5.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绩效自评结果作为整体支出资金的重要依据,为预算编制提供参考,有效推进2019年部门整体绩效工作。

  6.主要经验及做法

  严格执行国家财经纪律,按照项目资金管理要求,专款专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确保资金安全,控制行政运行支出。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7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8表)为空表。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指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地方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其他收入:为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

  四、上年结转: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如部分需跨年度组织实施项目所需经费等。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各级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相关附件:

附件【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文化馆2018年部门决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