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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9-08-15
  • 时效性
    有效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承担全县妇幼卫生业务技术指导与培训工作;负责开展妇幼健康服务与管理、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优生指导、药具管理等服务工作;承担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等工作;负责辖区内妇女保健、儿童保健、围产保健、婚前医学检查等公共卫生和医疗保健服务。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单位工作开展情况:

  (1)加强妇幼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和管理。

  (2)加强妇幼卫生监测工作监管。

  (3)做好农村孕产妇和儿童保健工作,提高住院分娩率,改善儿童营养状况;

  (4)积极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服务、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康复等工作;

  (5)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普及疾病预防和卫生保健知识,指导群众改善居住、饮食、饮水和环境卫生条件,引导和帮助农民建立良好的卫生习惯。

  2.单位主要事业成效:

  (1)挖掘潜力,提高服务质量,创收利润。年初制定责任目标,结合单位实际,围绕责任目标,开展各项工作,顺利完成2018年各项目标责任。重视人才培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引进技术,提高服务质量,增收利润。

  (2)大力宣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提高人民的思想意识,转变观念,落实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各项政策。

  (3)2018年全年门诊人次为15215人次。编制床位:25张。全年出院人次:1025人。出院者实际占用总床日数:4366床日。全年实际开放总床日数:9125天。

  总之,在2017年工作的基础上,吸取经验,发挥优势,加强对资金的监督和管理,认真组织收入,节约支出。全体职工团结一致,挖掘潜力,提高服务质量,发挥职工的积极性,使妇计中心在新的一年里取得更好的成绩。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3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3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9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18年度收入合计10,328,679.0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186,317.55元,占总收入的59.89%;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4,142,361.49元,占总收入的40.11%;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总收入同比减少2,254,589.64元,减少17.9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同比减少3,013,208.40元,减少32.75%;事业收入同比增加758,618.76元,增加22.41%。总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计生手术免费补助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拨款减少;事业收入增加的原因是:开展项目增加,年度内开展了“两癌”筛查项目。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18年度支出合计10,203,167.99元。其中:基本支出9,376,685.99元,占总支出的91.9%;项目支出826,482元,占总支出的8.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支出减少2,195,123.74元,主要原因:计生手术免费补助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376,685.99元。与上年对比支出减少443,304.74元,减少4.51%。主要原因是:控制了日常公用经费的开支和办公设备的购置。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3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0.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26,482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751819.00元,减少67.94%。主要原因是:计划生育手术免费及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经费减少。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按科目列举如下:商品和服务支出826,482.00元(其中:办公经费3,500.00元,印刷费:37,974.00元,水费600.00元,电费450.00元,差旅费58,800.00元,专用材料费138,208.00元,劳务费586,95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321,572.8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1.96%。与上年对比减少3,340,564.84元,减少34.57%。计划生育手术免费及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经费,两癌症筛查经费拨款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57,550.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24%。主要用于退休公用经费7,600.00元,支付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449,950.80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5,864,022.0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76%。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3,113,295.75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750,431.28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95.0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为0元,与2017年持平。增加0元,增长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资产总额15,205,447.11元,其中,流动资产6,938,457.06元,固定资产8,212,008.0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54,982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814,466.98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291,994.02元,固定资产增加2,051,481.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元,在建工程增加0元,无形资产增加54,982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41,385.4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26,225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5,160.4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本单位无此项内容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本单位无此项内容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本单位无此项内容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基本情况

  (1)单位基本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3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3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2)部门整体支出概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18年度支出合计10,203,167.99元。其中:基本支出9,376,685.99元,占总支出的91.9%;项目支出826,482元,占总支出的8.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支出减少2195123.74元,主要原因:计生手术免费补助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支出减少。

  (3)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中央、省、州绩效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通过对资金使用情况,日常组织管理情况、绩效目标及完成情况的自我评估,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加强部门预算管理,有效提高管理水平。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的管理,强化财政支出绩效理念,提升医疗卫生机构责任意识,合理配置资源,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全县妇幼卫生计生事业的发展。

  (4)项目实施情况分析

  按照专项工作的计划进度和预算安排支出专项资金,严格按照部门预算编制要求认真和规范组织人员按时编制年度部门预算,制定具有预算资金管理、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等内部控制制度,资金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大力加强专项资金的保障力度,确保专项工作有序开展。

  2.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1)绩效评价目的

  通过绩效目标的设置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 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 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2)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针对各级部门绩效评价的相关文件精神,开展2018年度预算支出绩效自评工作,评价小组采取座谈等方式听取情况,检查基本支出、项目支出有关账目,收集整理支出预算执行情况、预算管理、职责履行、履职效益、基本支出、项目支出、厉行节约保障措施等方面的资料进行分析,最终形成评价结论。

  3.主要绩效及评价结论

  (1)主要绩效

  努力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全县辖区内常住居民372395人;累计建立纸质居民健康档案347856人,累计纸质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93.41%;其中累计电子建档338869人,城乡居民规范化电子建档率为91.00%。

  切实搞好妇幼健康服务。活产数4478人,孕产妇系统管理4045人,系统管理率90.33%,早孕建册产妇数4108人,早孕建册率91.74%,住院分娩人数4438人,住院分娩率99.11%,产后访视人数4095人,产后访视率91.45%;孕产妇死亡2例,死亡率44.59/十万,均为外嫁多年并在外地生产的产妇,本地产妇生产实现了零死亡;婴儿死亡44人、死亡率9.82‰。结婚登记7046人,婚检5836人,婚检率82.83%;优生健康检查任务数1554对,实际完成1897对,超额完成检查任务。

  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作为优生促进工作的重要内容,与出生缺陷干预工作同步推进,取得了初步成效。2018年目标任务数1554对,2018年共完成孕前优生健康检查1897对。

  截止12月31日,已为全县3795名计划怀孕的夫妇进行了免费优生检查,其中:男性1861人,女性1934人;早孕随访人次5083人;妊娠结局随访人次470人;经评估存在风险因素的有449人,其中男性108人、女性341人,占检查人数的11.83%,计划怀孕夫妇优生健康检查参检率。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7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为(公开08表)为空表。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 “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4.“三公”经费:指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5.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反映政府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医疗卫生管理事务、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公共卫生、医疗保障、中医药、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计划生育等.

  6.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我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相关附件:

附件【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18年部门决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