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53000442601000
第一部分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组织起草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监管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拟订安全生产政策和规划,指导协调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和预测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安全生产信息,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负责指导安全生产法制建设和安全生产普法工作。
2.承担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金平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和金平农场安全生产工作,监督考核并通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指导协调和监督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3.承担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按分级、属地原则,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安全设施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4.承担职责范围内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批发和零售企业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责任,组织实施并指导监督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职责范围内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督、备案管理工作;负责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督管理工作。
5.负责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煤矿作业场所除外)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并监督检查有关职业卫生培训工作;负责组织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危害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监督管理职责范围内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项目申报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职业卫生检测、评价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
6.负责监督检查工矿商贸行业企业实施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查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
7.负责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根据金平县人民政府的授权或委托,牵头组织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生产安全事故结案和跟踪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协助调查处理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8.负责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简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简称“三同时”)的监督管理。
9.负责组织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负责协调指导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负责生产安全事故综合统计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工作。
10.负责组织并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
11.负责组织拟订安全生产科技规划,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科学技术推广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
12.负责指导协调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检测检验工作,在职责范围内监督管理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社会中介机构及相关工作。
13.承担金平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14.承办金平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以来,金平县安全生产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中央、省、州对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全面推进《云南省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以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为主线,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关键,以科技兴安为支撑,以队伍建设为保障,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全面提升木质安全水平。
1.事故统计情况
2018年1至12月份,全县发生生产安全事故9起、死亡7人、受伤7人,事故直接经济损失94.3万元。其中,道路交通领域发生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8起、死亡6人、受伤7人;其它行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起、死亡1人。全县未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2.主要工作措施及成效
(1)坚持党政同责、齐抓共管,不断夯实安全生产责任。始终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个必须”要求,在年初明确目标层层分解责任的基础上,着重抓好四个重点。
一是强化县安委会办公室综合监督管理职能。印发了《金平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工作制度》,规定县安委会办公室每个季度开展一次综合督查工作,通过日常督查、任务引领、责任倒逼,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是强化政府及部门的监管职能。全面落实政府、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层层分解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与13个乡镇党委政府和金平农场签订了2018年安全生产责任书。县长与副县长,副县长与分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与监管企业层层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各级各部门和企业层层分解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落实主体责任,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不断巩固提升。
三是强化责任考核力度。全面加大了安全生产工作的考核权重,将其纳入县委县政府年度综合考核体系,安全生产工作分值提升至5分的比重,按照分解任务,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半年和年终考核,实现安全生产工作由定性向定量的转变,真正落实“失职追责、尽职免责”“一票否决”制度。
四是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全县各级各部门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作为提升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抓手,着力开展“服务+执法”活动,全面向企业宣讲法律法规,帮助企业提升安全生产管理队伍能力,帮助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管理制度,通过行政执法手段全面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2)坚持聚力出击、细查严管,不断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围绕“控风险、除隐患、降事故”的总体目标,聚焦各行业领域问题短板、事故易发多发重点场所,着力开展各项专项治理行动。
一是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全县共有非煤矿山118座,探矿权66个、采矿权38个,尾矿库14座。2018年度,整治矿产资源违法违规行为40起,制止40起,立案查处3起,行政处罚3.2万元;集中开展执法检查12次,查处隐患354条,整改隐患343条;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工作,完成“达标保留”3座、完成“改造升级”7座、“整合重组”2座、完成“淘汰关闭”9座。
二是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全县共有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24户,其中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2户(已长期停产),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22户(20座加油站、不带有储存设施经营危险化学品2户)。截至目前,检查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62家次,下达现场检查记录62份、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10份、复查意见书7份,查出隐患124条,整改隐患102条,未整改隐患22条,隐患整改率82.3%,取缔2户非法储存柴油加油点,下达《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2份。我县涉及关闭退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2户(红河州宏祥磷化工有限公司和红河州恒昊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红河恒昊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金平分公司自2013年1月15日停产至今,厂区只留1人负责守厂,停产时间已超过3年,现场生产设备、设施腐蚀、破损较为严重,该企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登记证书均已过有效期。红河州宏祥磷化工有限公司自2012年2月停产至今,停产时间已超过3年,停产后未对生产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现场生产设备设施腐蚀破损严重,该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已于2018年4月被省安监局注销。两家企业于2020年前可以完成关闭退出工作。
三是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2018年12月止,全县拥有公路里程6282公里,列入管养里程1782.946公里。一年来,累计出动交通运输专项整治执法人员182人次,检查各类车辆2700余辆次,共计查处违法违规行为60余起。累计投资2200万元,完成252.788千米安全生命防护工程。
四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共出动警力2260余人次,出动警车540余辆次,设置执勤卡点21个,出动巡逻组11个,检查车辆12300余辆,共查获各类交通违法行为3520余起,其中查处无证驾驶违法行为186起、查处机动车违规停放违法行为1620起,发放交通安全宣传资料6500余份。通过专项整治确保交通秩序,确保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的持续平稳。
五是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通过深入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督促施工、监理企业、生产经营单位按照国家、省和州有关规定要求,建立健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技术及管理制度和措施,相关档案资料及预防火灾事故的长效机制,强化施工、监理企业、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有效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一年来,对县城4个在建工程1个市政工程进行督查,发现安全隐患25条,限期整改25条。
此外工信、民政、教育、卫计、旅游、市场监管、文体、广电等各部门也在各自领域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切实消除各类隐患。2018年度,各级各部门累计排查各类隐患5591项,完成整改5492项。
(3)坚持关口前移、源头治理,不断强化风险预防防控。在开展各类专项整治工作的同时,认真推进重点工作,落实安全生产“治本之策”。
一是融合企业可持续发展与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把企业可持续发展全员参与、持续改进的理念和方法融合到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之中。截至目前,全县非煤矿山企业达标22家,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达标13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达标1家。
二是深入推进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全县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细则》,强化安全生产责任险减轻事故救助负担和化解企业安全事故风险的作用,严把前置审批关,在办理企业行政许可、复工复产批复中宣传参加安全生产责任险政策。全面把握企业从业人员参保动态,督促承保单位简化办事流程,积极协调企业从速办结投保手续,实现企业“应保尽保”。截至目前,全县高危行业企业投保人数达626人,投保金额达48.3万元(州级下达的年度指标为40万元),保险公司累计理赔3.8万元。
三是落实安全生产大检查购买专家服务机制。投入3万元购买专家服务对12家非煤矿山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和职业病危害检查,切实克服监管力量薄弱、技术支撑不足、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不到位的问题。
四是全力开展烟花爆竹“六严禁”“两关闭”工作。全县各级各部门着力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执法检查,累计检查97家次,下达现场检查记录44份,查处安全隐患131项,整改125项;收回2018年度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5个,发放2019年度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47个,关闭不符合经营条件的零售店5家,查处烟花爆竹3起,行政罚款8000元;查获非法运输烟花爆竹产品9次,没收非法烟花爆竹183件,价值约12万元。
(4)坚持规范高效、依法行政,不断强化安全监管监察。以完善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体系为重点,不断规范监管执法行为,不断提升行政服务能力,不断加强应急救援工作。
一是切实加强行政执法力度。根据“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要求,精心制定检查计划、执法计划,加大对重点行业领域企业的检查频次。截至目前,累计开展执法检查1023家次,执行行政处罚11次,停产停业整顿生产经营单位7家,行政处罚9.8万元。通过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双随机、一公开”、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机制,确保各类专项整治行动的高压态势与执法威慑。
二是切实提升行政服务能力。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提升行政服务能力,梳理公示“最多跑一次”事项10个,依法开展行政审批工作。截至目前,办理安全生产行政许可1个,安全生产延期换证7个,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2项。
三是切实发挥县安委办职能作用。县安委办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充分履行督查和协调的职能,2018年度,开展各类督查 次,下达综合督查检查记录132份、综合督查检查督办通知单125份,发现各类安全隐患48项,督促整改48项。
四是切实深化应急救援能力。加强应急管理、应急指挥和应急救援“三支队伍”建设,提高应急预案简明化、专业化、实用化“三化”质量,全县各部门间的应急联动响应机制逐步成型。截至目前,企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备案93家,企业开展应急演练93次,参与演练人数达3400人次;县安委办组织开展政企应急演练3次,参与演练人数达700人次。
(5)坚持固本培元、夯实基础,不断强化安全生产保障。全县不断加强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大力推进科技兴安,扎实推进社会化服务建设,不断夯实基层基础,强化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一是着力强化安全生产大检查机制建设。强化安全生产“1+3+5”大检查长效机制平台技术规范支撑和向企业运用延伸,切实发挥安全生产大检查长效机制在推进安全监管方式转变和提高监管效能上的作用。全县共有149家纳入管理系统,在产91家,停产50家;企业基本信息完整率100%,企业“一企一标”备案率100%,自定义标准总条数6002条,自定义基础管理条数2127条,自定义现场管理条数3875条,自定义标准现场管理占比64.56%;企业自检自查隐患6367条,已整改6264条,未整改103条,隐患整改率98.38%;部门专项检查报表报送632份,查出问题企业数1098家,查出隐患2854条;综合督查报表报送208份,查出问题企业数615家,查出隐患800条;金平县安全生产大检查长效机制管理系统隐患排查治理数据全省排名第19、全州排名第1。
二是全力深化社会服务能力。着力加强安全生产中介机构服务质量,对在金平县开展服务的12家中介机构进行监督检查,进一步提升社会化服务质效。
三是大力加强基层队伍建设。持续推进县乡村三级安全监管力量,着力加强县安委会办公室和县安监局工作力量,在乡镇明确安全监管人员,在行政村设立兼职安全监管人员,三级安全监管网格化已基本形成。
四是大力开展教育培训。2018年,累计组织县乡安全监管人员18人次参加行政执法和安全监管执法;组织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2期100人;组织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培训3期124人;组织150人参加特种作业人员取证复审培训;开展法律法规进企业活动6期890人参与活动;安全月活动期间,发放《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手册1.2万册、各类宣传资料3.2万份;6月11日,邀请省安全监管局原副局长、巡视员白光福到金平县作“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为主题的安全生产宣讲,全县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知识讲座。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5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 1 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2,794,285.5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94,285.58元,占总收入的100%。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3,266,289.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66,289.3元,占总收入的100%。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比2017年度下降472,003.72元,下降16.89%,主要原因是上年结余 491,406.97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2,910,831.83元。其中:基本支出2,683,851.83元,占总支出的92.2%;项目支出226,980元,占总支出的7.8%。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2,921,101.78元。其中:基本支出2,628,081.78元,占总支出的89.97%;项目支出293,020元,占总支出的10.03%。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部门2018年度支出比2017年下降10269.95元,下降0.35%,主要原因是降低了项目支出和政策性增资。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683,851.83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8.0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1.97%。与2017年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628,081.78元对比上升了55,770.05元,上升率为2.08%,主要原因是安全生产监管经费增加。年人均工资支出130,890.60元,年人均公务开支36,850.14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26,980元。与2017年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93,020.00元对比下降了66.040.00元,下降29.10%,主要原因是用于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及日常办公支出。具体项目开支情况:
2010399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226,980.00元,用于开展安全生产检查中日常支出办公费76,000.00元,占项目支出33.48%;用于开展安全生产检查中的劳务费54,000.00元,占项目支出23.79%;用于开展安全生产检查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6,980.00元,占项目支出42.7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10,831.8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21,101.78元对比下降45,500.10元,下降率为1.56%,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下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74,473.5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3%。主要用于生活补助、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项目支出。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12,73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1%。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2,223,622.3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39%。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工作经费的开支。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179,673.14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17,470.14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2,203元,完成预算的0%。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为152,798.18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为84,643.38元,公务接待费支出68,154.80元。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长26,874.96元,增长14.9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下降0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长32,826.76元,增长27.9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下降5,951.80元,下降9.5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加大扶贫攻坚力度,取消双休日,增加公务用车频率。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7,470.14元,占65.38%;公务接待费支出62,203.00元,占34.6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共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7,470.14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17,470.14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开展扶贫攻坚、正常办公出行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62,203.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62,203.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4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 省、州、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及省、州、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督查检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打非治违”、安委办开展工作及各乡镇安监站到县局汇报安全生产工作等方面产生的费用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89,602.25元,与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05,922.48元对比增长83,679.77元,增长14.19%,主要原因为加大安全生产一线督查检查力度,本年度为提高本部门工作效益,加大培训力度增加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的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部门资产总额1,156,027.54元,其中,流动资产654,260.54元,固定资产489,6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2,167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2017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098,799.48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579,607.48元,固定资产减少517,11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元,无形资产减少2076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2018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项目支出226,980.00元,支出内容明细:2010399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办公费76,000.00元,2010399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劳务费54,000.00元,2010399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6,980.00元,由于此款是2017年财政拨款结余结转,即本年度无到位资金。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我单位无此项内容。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我单位无此项内容。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含部门基本情况、绩效自评工作情况、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情况、绩效自评结果应用、主要经验及做法、其他需说明的情况七大类。
综合七大类自评内容,我部门细化收支情况,节俭收支;制定安全生产权责清单及有关工作规划、方案、计划,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巡查等工作制度,落实定期督查、检查、巡查和安全生产考核工作,推动各级党委政府和各有关监管部门的责任落实;强化监管措施手段,推动企业落实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做到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深入开展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行业安全生产风险的排查、辨识、评估,全面摸清底数,不留盲区,重点掌握可能引起群死群伤、重特大事故的风险部位,及时采取措施管控;坚持隐患排查常态化,对发现的隐患一律实行闭环管理;扎实开展“1+7专项整治,全力推进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按照行业领域监管责任,抓好各级督查检查隐患整改,有效化解和防控区域性、行业性风险,确保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认真分析研判节日期间、重要敏感时期等重点时段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制定工作方案措施,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督查,严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2.存在问题
一是制约安全发展的深层次问题依然较大。经济社会发展、城乡和区域发展不平衡,安全监管体制机制不完善,全社会安全意识、法治意识等深层次问题还需要进一步加以解决。
二是安全监管面临新挑战。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和新型工业化、城镇化不断深入,经济下行压力大、小微企业大量涌现,安全监管难以实现全覆盖,给安全生产工作带来的新挑战。
三是安全保障基础依然薄弱。全县产业结构层次偏低,传统采掘业等高危行业比重大,企业普遍规模小,落后工艺、技术、装备和产能大量存在,安全生产历史欠账多,各类事故隐患和安全风险交织叠加,安全生产基础依然薄弱。大部分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治基础薄弱,职业卫生安全监管基础差,职业病危害检测、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推进难度大。农村道路交通处于机动车数量剧增与道路交通安全矛盾的凸显期,也是交通事故多发易发期。
四是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仍然是“短板”。企业安全责任制不落实、安全管理机制不健全、安全投入不足、技术装备水平低、安全培训不到位、从业人员素质低、规章制度不落实、现场管理不到位、隐患排查治理不及时不彻底、应急能力薄弱等问题仍然存在。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和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时有发生。
五是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急需强化。随着城镇化和工业化进程的推进,农村剩余劳动力必将越来越多转向城镇,从业人员安全素质短期内难以快速提升,从业人员结构变化将增加安全管理难度。
六是安全监管能力与社会要求仍有差距。安全监管能力与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基层安全监管机构不健全、人员不足、监管人员缺乏专业技术知识、监管装备配备和技术支撑保障还不到位等问题还未得到有效解决。行业监管弱化,“三必须”还不深入。全县各乡镇、金平农场还没有专门设置安监站、无专职安监人员,乡镇安全监管工作难以有效开展。监督检查不到位、执法不严等问题依然存在,安全监管执法的规范化、权威性亟待增强。
按照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七大内容进行了绩效自评,自评结果为良。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7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8表)为空表。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为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主要是地方财政补贴和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利息收入等。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我局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如国库改革等项目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3000442601111
相关附件:
附件【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部门决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