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53000443001000
第一部分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
1.负责政府自身建设工作,贯彻落实法治政府、责任政府、阳光政府、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建设;
2.负责县政务服务中心的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完善政务服务中心的运行机制,建立健全政务服务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3.负责管理监督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运行机制,建立健全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4.负责对县政务中心以及所属单位工作人员组织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和法律法规、业务知识、技能的培训,对政务中心窗口部门及窗口工作人员进行评价、考核;
5.负责县政务服务中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化和办公自动化建设,统计、分析相关信息,确保网格运行正常,信息畅通;
6.负责对县级部门单独设立的办事大厅进行管理、指导和监督。
7.负责县级机关在县政务服务中心设置服务窗口的工作协调,对行政审批事项及公共服务事项的办理进行监督管理。
8.监督检查指导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及各乡镇为民服务中心业务工作。
9.兼管机关事务管理职能,主要负责机关后勤保障服务工作。
10.承担县政府赋予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职责。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强化协作,全力推进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
(1)稳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
县政府高度重视,狠抓落实,形成了县政府分管领导亲自部署、涉及部门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具体工作人员专门负责的工作格局,紧紧围绕“放管服”工作,积极发挥窗口服务水平和能力,形成合力,全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为认真做好行政审批事项的“放管服”,不破法规破常规,复制推广“会议协调、并联审批、互不前置、负面清单管理”项目审批模式,不断提高审批效率。根据红河州政务局《关于认真抓好州委主要领导在〈红河督查专报〉第五十四期的重要指示整改落实的通知》,及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将县政务服务中心及投资项目审批中心窗口工作人员纳入两中心统一考核的批复》(金政复〔2018〕12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大厅管理,贯彻落实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以考核促工作落实,从2018年两中心窗口工作人员的年终考核(公务员、事业人员、工勤均要考核)已纳入政务服务管理局统一考核,且从2月26日起执行指纹考勤。我局制定了《金平县政务服务中心 金平县投资项目审批中心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办法》,窗口工作人员的考核与部门进驻事项办理情况、日常工作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充分调动窗口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此项工作的推进有利于县政务局对窗口人员的管理,进一步加大了政务服务工作的有序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初见成效,基本达到为惠民利企的新服务理念。
认真对照《金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主要工作任务分解立项督办责任书的通知》(金政发〔2018〕31号)将政务服务工作纳入县委县政府对各级各部门考核工作,相关部门引起高度重视,金平县政务局制定细化了《金平县2018年政务服务工作考评内容及考评办法》逐项进行任务分解,将目标任务分解到相关部门,做到目标明确、责任人明确、时限明确,要求各牵头单位上报“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把工作责任落实到个人。同时,在政务局内部实行干部职工具体负责制,将各项工作推进任务分解到干部职工,由干部职工具体与牵头部门联系,了解目标任务推进情况,督促相关部门按时完成各项建设工作。
截止2018年12月,我县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窗口部门13家、进驻投资项目审批中心窗口部门14家。至2018年8月,新进驻部门有供电局、供水公司和邮政局,按照州级要求,分别设置了社会事务服务窗口、企业服务窗口、投资项目审批服务窗口、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窗口和投资中介服务五类综合服务窗口,政务服务中心新增设1个综合窗口,共公示金平县第一批“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事项490项。
2018年,金平县政务服务中心累计受理办件48157件,办结47224件,咨询服务148件,其中: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受理3724件,办结3723件;便民服务事项受理44433件,办结43501件;现场办结事项47件,按时办结47224件,按时办结率98.1%,接待办事群众48157人(次),满意率测评为100%。
(2)事项主题分类,要素准确性。
为按时完成我县政务服务事项梳理录入工作,根据政务服务局的职能职责,积极协调县发改、编办和各单位做好事项梳理。统筹协调,召开研究部署会议。针对在事项梳理录入过程中,我县在事项录入过程中存在不规范的问题,已及时组织相关部门人员进一步核查,确保事项要素的准确性、可行性,截至目前,我县已完成事项录入5854项,其中:行政许可229项、行政给付41项、行政确认75项、部分行政征收44项、行政处罚4694项、其它行政职权224项、公共服务事项360项、内部审批事项187项。二级办理深度以上655项,占事项比例56.47%,已完成事项核查5844项,核查事项比例99.83%,核查通过数5837项,准确录入率99.88%。事项录入工作已达到省州要求。
(3)梳理不进实体政务服务大厅事项目录清单。
按照《红河州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关于进驻政务服务实体大厅有关事宜的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各部门进行事项梳理,一是对民宗、外侨、统计等5家部门因行政审批事项较少不适合进驻的部门进行协调、报县政府审批,经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同意民宗、外侨、统计、粮食、广电等5家部门暂不进驻实体大厅,并在实体大厅设置综合接件窗口,统一接件、后台受理的运行模式,二是目前实体大厅因面积较小,满足不了群众和企业的办事需求,急需扩建负一楼,已报县政府待批复后对负一楼改造,不断改善进驻部门的办公条件,切实做到惠民利企。
(4)立等可取事项和最多跑一次情况。
按照《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红河州贯彻落实省政府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10条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红政发〔2017〕68号)要求,认真梳理立等可取事项和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目前金平县行政许可现场办结事项共9项,公共服务事项共38项,均可实现立等可取。金平县政务服务中心将打造“审批环节最少、办理时限最短”政务服务中心的一个缩影真正做到“让办事群众少跑腿,企业服务少跑路”的服务理念。
(5)推进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与实体政务服务平台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实体政务服务大厅办事能力。坚持“虚实结合”,推动政务服务不脱节的现状,实现线上线下一体化办理。目前,实体政务大厅与网上政务大厅的服务能力呈现“强”与“弱”趋势。为彻底改变实体政务大厅与网上政务大厅各自为政、线上线下脱节的状况,必须切实推进实体政务大厅与网上服务平台融合发展,推动政务服务线上线下“一体化”。首先要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全部进驻实体政务大厅,按照“接办分离”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务大厅“一次告知、综合受理、分类审批、统一出件”的服务模式,做优、做实、做强实体政务大厅,全面提升实体政务大厅服务能力。其次,要坚持以人民满意为宗旨,以全面提升政务服务供给质量为主线,依托“云南省网上办事大厅”平台,通过网上政务服务流程的优化、再造,全面推进政务服务“一号一窗一网”办理,切实解决企业和群众办事在政务大厅与部门之间来回跑腿的问题。二是项目化办理情况。针对网上大厅公示的项目化事项工作,正积极与相关部门协调,已将涉及部门纳入实体政务服务大厅办理,积极开展项目化办理,让群众少跑腿。就涉及的市场监督管理局、卫计局、环保局、消防大队等这些涉及项目化办理的部门已进驻实体大厅。二是网上政务服务平台运行工作稳步推进。2018年,金平县在全省网上政务服务平台运行情况,民政局427件、县国土局37件、安监局57件、市监局358件、粮食局4件、卫计局150件、地税局12805件、国税局233件、民宗局5件、残联11件、公安局2件、司法局18件、人社局1件、住建局2件、交运局1件、农业局58件,金河镇110件、金水河82件、勐拉镇105件、大寨2件、者米63件、阿得博1件、营盘4件,其余均为0办件;政务动态发布情况,通知公告57条,工作动态496条。认真分析办件量少、政务服务动态少的原因是个别部门重视力度不够,部分乡镇,系统运行到现在办件仍为0,没有认真按照县政府文件要求及金平县2018年政务服务工作考评内容及考评办法上报等原因。三是智能化设备采购情况、经费落实情况。认真做好政务大厅改造提升预算工作。为满足政务服务工作需要,按照“前台综合接件、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要求,智能化大厅配置设备安装调试工作已全部完成,已正式投入使用。
2.加强政务服务管理系统能力建设,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1)金平县政务信息查询“96128”专线工作。
我县“96128”专线涉及59个部门:县直各委办局41家、金平农场、13个乡镇政府、省州单位4家,每个部门均配备了工作终端手机,并明确指定专人负责专线接听工作。2018年,金平县96128专线共转接181次,转接成功149次,转接失败32次(其中:时忙0次,无应答3次,用户挂机3次,其它26次),转接成功率98.03%,满意数145次,不满意数4次满意率97.32%。已圆满完成“96128”专线接听工作任务数。
针对上述情况,我县将于2018年3月30日召开全县推进政务服务工作会议,要求各部门加强对“96128”专线联络员的教育和管理,手机终端必须随身携带,保持24小时开机状态,不得漏接“96128”专线来电,不得将手机用作他用,并与各部门联络员签订承诺书,确保专线工作任务的完成;手机终端若出现遗失、人为损坏的,由各部门自行联系购买或维修;若出现座机与手机无法共振的情况,及时与电信部门联系。要求电信部门加强对专线电话接转情况的巡查,确保专线电话能正常转接,并在会上与各单位联络员签订了承诺书。
(2)12345热线工作。
我县12345热线从2018年共接听50次来电,服务热线日常管理工作由县政务服务管理局负责,根据来电反映情况及时转发到相关职能部门按时限要求处理后将处理结果反馈到致电人,县政务局安排专人进行全程跟踪,并回访致电人,满意率100%,确保了热线工作的顺利开展。
(3)金平县投资项目审批中心工作。
进一步加强投资项目审批中心的监管工作,督促进驻中心的各部门按省州要求完善云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审批事项目录及内容的录入工作,在服务事项办理过程中,不存在受理超时或办理超时的情况。2018年,投资审批中心共受理项目348个,事项422件,其中:审批类项目282个,核准类项目25个,备案类41个;并联项目21个、联动项目33个;审查中0个,办理中5个,已办结387件(准予审批365个、不准予审批22个);超时事项0件,按时办结率100%。
3.切实推进交易中心标准化建设、规范化运作
(1)全面实现进场项目无纸化交易。
坚持“规范、高效、公正、廉洁”的工作理念,狠抓管理制度化、程序规范化、办事透明化、服务效率化,确保了交易项目优质高效地完成。我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自2017年9月18日正式运行以来,严格按照省州相关文件精神指示,紧跟省州建设步伐,已将全县范围内进入交易中心交易的项目全部使用电子交易平台开评标系统同。2018年9月18日云南省公共资源管理局在楚雄召开了全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建设总结暨工作推进会议,会上对全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建设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印发了《关于全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建设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云公管发〔2018〕67号),金平县荣获“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建设先进县”荣誉称号。
2018年,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共受理交易项目84个,交易总金额30958.011647万元,预算资金31107.662763万元,节约资金726.741117万元,增值资金557.19万元,其中:工程建设交易项目54个,交易金额24415.295347万元,预算资金24802.107763万元,节约资金386.812417万元,平均节约率1.56%;政府采购交易项目22项,交易金额4653.2263万元,预算资金4993.255元,节约资金339.9287万元,平均节约率6.8%;国有交权交易项目8项,交易金额1889.49万元,预算资金1312.3万元,增值资金577.19万元;土地矿业权交易项目0项。
(2)专家异地取标、评标工作。
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采用传统的手工抽取方式抽取专家,存在着随机性不强、专家抽取与专家通知人工干预多、保密性差等缺陷。2018年第三季度,已开展专家异地标评工作,根据全省实现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一网三平台”的基本要求,严格按照“网上全公开、网下无交易,全省统一规范、全省共享共用”原则,对进入中心交易的项目实行全行业、全流程电子化网上交易。基本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全程电子化、服务标准化、监管智能化,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从依托有形场所向以电子化平台为主转变,参评专家均通过云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在线专家抽取系统进行抽取,最大限度地避免了传统交易模式“暗箱操作”、“权力寻租”等的弊端。截止9月已开展异地评标项目21个,其中:工程建设项目20个,政府采购项目1个。
(3)保证金集中收退工作。
由于保证金收退管理仍采用传统方式。2017年3月,金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实施保证金代收代退制度,即所有进场项目的保证金由交易中心代收代退,但由于电子化交易平台的保证金收退模块尚未建成,目前所有进场交易项目均是采用投标人通过公司基本账户转账至交易中心保证金收取账户的方式缴纳保证金,致使财务工作人员掌握了有关投标单位的信息,存在泄密隐患和风险,也给财务人员增加了较大的工作量。第四季度将加快协调解决关于投标保证金缴纳不同银行系统与电子交易系统的兼容的问题,降低交易中心财务人员工作风险,确保交易项目的保密性;尽快启用保证金集中收退系统,由银行统一计息退款。
4.切实做好公务用车保障工作
(1)加大宣传教育,提高业务素质。
保障中心坚持每月召开一次全体干部职工会议,每一季度召开一次集中学习会议和工会活动,组织保障中心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十九大精髓、习近平总书记的相关讲话精神、《金平县县级机关公务用车保障中心运行管理方案(试行)》和政务局印发《金平县县级机关公务用车保障中心平台驾驶员年终考核方案(试行)》等文件精神和有关规定,邀请县交警大队民警以学习交通法为主题到保障中心授课,邀请彩立方科技有限公司技术员以使用公务用车信息化平台开展主题培训。通过学习,有效增强了保障中心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综合素质。
2018年,我们及时、准确无误的调度车辆2000余次;每个月组织机关驾驶员进行安全学习,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测,行驶总里程达476512公里;确保机关公务的正常运转,实现了车管中心全年安全无事故零记录,但对于公务用车保障中心来说,目前的工作与领导的要求尚有一定的距离,在未来的工作中我们将以“一丝不苟”的谨慎态度,慎对从事的职业,力争打造一支讲政治、讲纪律、讲服务、讲学习、讲团结的队伍,争创县级一流服务窗口单位。
(2)采取多种途径,加强公务用车集中管理力度。
一是建立公务用车信息化管理平台。根据中车办、省和州车改办的要求,各县市的留用车辆必须通过信息化手段统一纳入平台管理,并建立公务用车信息化管理系统平台,接入省、州平台管理系统,实现全省、全州“一张网”的公务用车信息化管理平台。我县的平台已建设成功,县公务用车保障中心将逐步由现在的电话、传真预约使用平台车辆过渡为通过PC端和手机APP端预约车辆,极大的方便部门使用车辆和平台派车,能科学分析车辆运行数据、合理核定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有效配置公车资源等工作。同时,公务用车信息化平台的建成可按有关要求为各级党政机关领导、纪检监察、财政和审计等部门提供有关数据信息,配合做好严查公车私用等违纪违规情况。
二是建立车辆管理档案和加强维修管理。安排专人负责车辆档案的管理,做好一车一档的工作。成立维修监督科,专门负责保障中心车辆的维修工作,节约财政资金,尽量保证好每一次的维修质量,并做好车辆维修档案。
三是推行车务公开,将所属每部车辆的行程公里数、耗油量、维修费、过桥过路费及其它费用等,逐月考核公示,增强了车辆管理的透明度。
四是根据日常掌握的用车情况,结合车少事多的实际,基于“相对固定,余缺调剂”的思路安排用车,最大限度地发挥车辆作用,满足工作需要。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分别是:
1.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2.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投资项目审批中心
4.县级机关公务用车保障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2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1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1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7,938,512.4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659,832.82元,占总收入的58.7%;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3,278,679.6元,占总收入的41.3%。与上年对比增加1,747,692.31元,增长22.01%,主要原因分析:一局三中心工作人员增加,2018年脱贫攻坚工作涨幅增加,县级机关公务用车保障中心差旅费、燃油费、保险费、维修费等经费增加,所以与上年相比有所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8,092,429.13元。其中:基本支出7,917,328.13元,占总支出的97.84%;项目支出175,101元,占总支出的2.1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2,935,506.97元,增长36.27%,,主要原因分析:工作人员增加,2018年脱贫攻坚工作涨幅增加,县级机关公务用车保障中心派车次数增加,差旅费、燃油费、保险费、维修费等经费增加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917,328.13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760,405.97元,增长34.87%,主要原因是工作人员增加,工作涨幅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25.7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37.97%。年人均工资支出107,385.67元,年人均公务开支504.84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75,101.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74,701.00元,增长99.77%,主要原因分析:电子化平台建设设备采购和更换电子化平台设备耗材。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电子化平台建设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223,210.7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4.54%。与上年对比增加1,447,942.69元,增长27.72%,主要原因是工作人员增加,办公经费等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涨幅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963,373.3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5.03%。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办公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等;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59,837.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7%。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金。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550,200.00元,支出决算为1,519,613.15元,完成预算的98.0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510,021.15元,完成预算的97.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9,592元,完成预算的0.62%。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866,907.14元,增长132.8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873,875.14元,增长137.3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6,968.00元,下降42.08%。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县级机关公务用车保障中心因脱贫攻坚工作增加,下乡次数多,车辆所需的燃料费、维修费、差旅费、保险费等经费的增加,所以2018年决算数大于2017年决算数。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10,021.15元,占99.37%;公务接待费支出9,592元,占0.6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10,021.15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510,021.15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县级机关公务用车保障中心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9,592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9,592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6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政府采购专家评标就餐费及接待州级下来调研和乡镇上来协调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05,876.93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059,788.4元,增长68.53%,主要原因分析:县级机关公务用车保障中心因脱贫攻坚工作增加,下乡次数多,运行经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县级机关公务用车保障中心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部门资产总额2,632,626.11元,其中,流动资产1,341,049.83元,固定资产1,220,67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70,902.28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42,769.83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47,500.57元,固定资产增加426,45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增加66,184.16元,其他资产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31,25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09,65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1,6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金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18年电子化平台建设工作项目资金支出预算0元,实际支出175,101元,其中实际支出情况:电子化平台建设支出175,101元。
金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各项目资金分管部门根据“三定”方案归纳,根据部门职责、中长期规划、县委、县政府要求归纳,保障部门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对应的目标或措施预计的产出和效果,每项工作任务都有明确的一项或几项目标按预算批复内容项目实施进度,资金使用计划,结合项目工作完成情况,落实项目预算资金保障,促使项目有计划执行。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1.项目成本性分析
①项目是否有节支增效的改进措施:实行厉行节约;指标值(项目绩效目标预计完成情况):成本节约率;执行完毕绩效指标:节约;上年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节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完成率:≧95%;完成质量:良;情况说明:实行厉行节约,节约成本。
②项目是否有规范的内控机制:建立单位内控制度;指标值(项目绩效目标预计完成情况):建设完毕;执行完毕绩效指标:完成;上年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完成;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完成率:≧95%;完成质量:良;情况说明:已建立单位内控制度。
③项目是否达到标准的质量管理管理水平:达到标准的质量管理管理水平;指标值(项目绩效目标预计完成情况):基本能;执行完毕绩效指标:基本能;执行完毕绩效指标:基本能;上年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基本能;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完成率:≧95%;完成质量:良;情况说明:基本能达到标准的质量管理水平。
2.项目效率性分析
①完成的及时性:100%;
②验收的有效性:100%。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1.未完成的项目绩效目标及其原因分析
针对绩效评价中存在的问题,制定和完善工作计划和管理制度。一是实现绩效评价与部门预算的有机结合。实现预算的科学化、合理化、准确化、完整化及有效化;二是实现绩效评价与预算执行的有效结合。进一步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加强项目资金支出进度,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
2.下一步改进工作的意见及建议
①管理经验:绩效管理需科学规范,加大对各项目资金的监管力度,加快健全覆盖城乡、保障公平、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健全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构建功能完善、方便快捷的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加强队伍建设,加快信息化建设进程,全面提升公共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②项目绩效目标修正建议:对指标设置与选择进行动态管理,随着社会经济形势、工作环境和工作目标变化而调整,行政部门绩效目标好多不能用量化表述,建议以后预算编制中认可采用可描述、可说明性绩效目标设置。
③需改进的问题及措施:加强对资金的支出管理,提高各项目资金使用效率,部门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对应的目标或措施预计的产出和效果,每项工作任务都有明确的一项或几项目标。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基本情况
①部门情况: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贯彻执行县委、县政府的各项工作部署;履行县政务服务领导小组的决议、决定。负责对县政务服务中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领导和管理;对县政务服务中心工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进行标准化建设、制度建设、组织协调、综合服务、监督检查和目标考核等。
②部门绩效设立情况:健全专项资金内控机制,完善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做到有规可依,加强内部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严禁擅自扩大支出范围和提高支出标准,严禁出现虚列、转移、挤占挪用、滞留专项资金等违规情况。州、县市从内部风险防范和资金运行各个环节进行严格管理,不断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申报、使用、管理、监督、检查,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③部门收支情况:2018年部门收入793.85万元,上年结余结转94.94万元,支出809.24万元,年末结余结转36.60万元,做到资金到位及时使用,完成预算安排要求。
④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建立常规检查与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检查机制,要求各科室对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处自纠、自查,州级相关部门还联合基金监督部门对县市检查情况进行抽查。同时,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对各项政策落实、资金管理使用、工作人员履责和依法办事等情况监督及检查,确保资金安全、完整和有效。
2.绩效自评工作
①绩效自评目的:严禁出现虚列、转移、挤占挪用、滞留专项资金等违规情况。州、县市从内部风险防范和资金运行各个环节进行严格管理,不断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申报、使用、管理、监督、检查,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②自评过程:前期整理各科支付资金台账,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实施组织各资金管理及使用科室对资金动向进行总结,查看台账资金情况,要求完善管理办法,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标准和程序使用,严格执行各项财务会计制度,建立健全责任制度,确保促进专项资金的规范使用。
3.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各项资金严格按要求实施,未出现虚列、转移、挤占挪用、滞留专项资金等违规情况。
4.存在问题及整改情况:
①公务用车保障中心运行保障问题
一是由于金平县山区较多,路况不好,加之保障中心的车辆使用年限较长和行驶里程数较高,综合车况较差,使保障中心的车辆维护费居高不下。二是保障中心车辆车况每况愈下,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建议县政府分批进行更换。
②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公务用车资金的管理使用,提高公务用车资金的使用效率,发挥好公务用车资金使用的作用。
二是加强公务用车资金的预决算管理,根据公务用车平台工作内容及上年度项目资金结余等情况,对公务用车资金进行科学分配,确保公务用车资金用完用好,发挥出最大效益。
三是加强对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督检查,建立对资金使用情况定期监测制度,及时发现资金使用中存在的问题,确保资金的安全。
四是加强财务风险防控。坚持内审外审相结合,严格资金审计,先行抓好财政预算资金审计、局属下属事业单位财务审计工作,认真抓好内部审计整改和违规使用社保基金专项整治,加大社保基金欠费清缴力度,做到应缴尽缴、应收尽收。
5.绩效自评结果应用:自评结果反馈到各资金使用科室,不足处按要求整改,严格资金管控。
6.主要经验及做法:健全专项资金内控机制,完善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做到有规可依,加强内部财务管理,建立健全各科目支付资金台账,完善管理办法,建立常规检查与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检查机制,要求各科室对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处自纠、自查,州级相关部门还联合基金监督部门对县市检查情况进行抽查。同时,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对各项政策落实、资金管理使用、工作人员履责和依法办事等情况监督及检查,确保资金安全、完整和有效。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2018年金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支出主要任务共计二项,详细情况如下:
1.日常行政开支,2018年预算编制任务及措施:资金按规定用于日常行政开支。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优。 执行情况与年初预算的对比 :完成年初预算的100%。相关情况说明:资金由县级财政按相关规定和预算给予补助。
2.公务用车保障中心,2018年预算编制任务及措施:资金按规定用于县级机关公务用车运行保障等费用。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优。执行情况与年初预算的对比 :完成年初预算的100%。相关情况说明:资金由县级财政按相关规定和预算给予补助。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部门及下属事业单位(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级机关公务用车保障中心、投资项目审批中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7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8表)为空表。
2.机关运行经费: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决算总支出为8,092,429.13元,保障行政单位运行,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购买办公用品及耗材,较2017年决算总支出5,156,922.16元相比,增加2,935,506.97元,增长36.27%,增加变动主要原因:部门人员增加,增加办公费,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增加,县级机关公务用车保障中心为脱贫攻坚工作派车次数增多,公务用车运行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县级机关公务用车保障中心差旅费、燃油费、保险费、维修费等经费的支出为主要支出。
3.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投资项目审批中心为我部门下设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4.县级机关公务用车保障中心因无独立银行账户,现与政务服务管理局共用账户。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三、上年结转:为我会各级机构结转资金,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如部分需跨年度组织实施的执法办案项目所需经费。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我会各级机构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为在职职工按规定比例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 ,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近20 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五、结转下年:为我会各级机构本年结转资金,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如部分需跨年度组织实施的稽查办案项目所需经费等。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我会各级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包括执法办案、监管监测审查、监管信息化、监管规制、国际监管、普惠金融发展、监管行政设施及培训等项目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我会各级机构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保障我会各级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工资福利支出:指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等。
十一、商品和服务支出:指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十二、政府性基金收入: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
监督索引号53253000443001111
相关附件:
附件【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18年部门决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