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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930-110956-990
  • 发布机构
    金平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7-02-07
  • 时效性
    有效

关于金平县财政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三、部门基本情况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二)项目支出情况

  (三)“三公”经费公共预算情况

  (四)2017 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五、名词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财政局是政府的综合经济管理部门,基本职责是拟订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起草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工作;拟定政府性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组织制度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并负责实施,承担国库资金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按规定管理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制定需要全县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定和办法;负责办理和监督县级财政经济发展支出、县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县级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负责制定地方性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防范财政风险;负责管理全县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监督执行会计法规、会计准则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定,拟定地方会计管理制度和办法;负责制定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有关制度和办法,建立和完善财政绩评价体系;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负责制定财政经营规划并组织实施;按规定负责地方金融企业资产和财务监管工作;承担金平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金平县财政局编制2017年部门预算严格按照《国务院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财政部关于完善政府政府预算体系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预[2014]368号)、《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定的意见》(云发[2014]28号)等相关文件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编制方法等进行部门预算编制。

  在预算编制过程中将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保障预算编制的完整性,按照功能和经济性质分类,做好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贯彻勤俭节约的方针,严格控制机关运行经费;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编制,收入类分为类、款、项、目,支出按其功能分类分为类、款、项,按其经济性质分类分为类款,严格按照功能和经济性质分类进行预算编制。

  三、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的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67人,其中:财政全供养67人;在编实有车辆0辆。离退休人员4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2人。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金平县财政局预算总收入817.90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817.9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0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817.9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97.90万元,占总支出的85.33%,项目支出120万元,占总支出的14.67%。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201类-06款”支出,主要反映性质单位的基本支出;““208类-05款”支出,主要反映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208类-08款”支出,主要反映用于各类优抚对象和优抚事业单位的支出;“210类-11款”支出,主要反映行政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221类-02款”支出,主要反映行政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金平县财政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为507.11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2.66%;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4.1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占基本支出的23.21%。与上年相比,基本支出减少14.68%,主要原因是对个人庭补助中退休人员经费比上年减少。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金平县财政局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0万元,其中财政一体化建设60万元,预算改革业务40万元,财政委托业务支出20万元(绩效评价、投资评审各10万元)。与上年相比,项目支出增加50%,主要是财政一体化建设经费增加40万元;预决算编制经费增加20万元。

  (三)“三公”经费公共预算情况

  金平县财政局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总额69.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8.8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40.5万元。与上年相比,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7.7万元,减少1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3.2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4.5万元。原因是根据中央八项规定,“三公”经费要逐年减少。

  (四)2017 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财政局2017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财政局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8.84万元,与2016年相比减少2.6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一般行政性支出。

  2.政府采购情况说明。财政局2017年无政府采购预算支出。

  五、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证预算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包括人财政一体化建设款、预决算编制经费等项目支出。

  (三)" 三公" 经费,指我单位所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 境) 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 境) 反映单位公务出国( 境) 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问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含车辆购置税) 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 含外宾接待) 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我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I (款)培训支出(项),为我单位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六)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用于我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七)结转下年,为我局本年结转资金,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如部分需跨年度组织实施的项目所需经费等。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我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十)"三公"经费,指我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问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我单位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费等支出。

 

相关附件:

附件【部门“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xls
附件【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xls
附件【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