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三、部门基本情况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二)项目支出情况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安排说明
七、政府采购安排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情况说明
九、名词解释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金平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拟订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信息化的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业、信息化的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地方性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三)监测分析工业、信息化运行态势并发布有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负责信息化应急协调、无线电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实施电力调度,负责电力行政管理和电力需求的管理工作。
(四)负责工业和信息化行业管理;负责盐业行政管理;参与协调交通综合运输,负责协调铁路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报废汽车回收行业监督管理;组织制定工业园区发展规划及政策措施,推进工业园区建设,实施工业园区管理;开展工业和信息化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五)推进工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负责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及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县财政专项资金安排的意见;拟订企业技术创新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进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指导企业技术中心建设;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以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促进科研成果产业化。
(六)承担振兴装备制造业组织协调的责任;加快推进光电子、生物化工、燃料乙醇、软件业、信息服务业等新兴产业的发展;拟订高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信息产业的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七)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信息化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负责工业和信息化节能工作并组织协调有关工作;研究制定民爆器材行业发展规划,调整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监督检查民爆产品产销交易活动,组织收集材料上报审批。
(八)指导中小企业发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民营经济发展的有关政策和措施,推动建立完善服务体系,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九)统筹推进信息化工作,组织制定有关政策并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信息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组织协调电子政务发展,促进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指导监督、协调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十)负责协调有关信息安全和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协调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
(十一)推进统一配置和管理无线电频谱资源,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站),协调处理军地间、边境地区无线电管理有关事宜,负责无线电电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无线电监测、检测、干扰查处,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国内外贸易发展规划,研究提出流通体制改革建议,培育发展城乡市场,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和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
(十三)研究拟订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和打破市场垄断、地区封锁的政策。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
(十四)执行对外技术贸易、国家进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出口的政策;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体系建设;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的技术和引进技术的出口与再出口工作。
(十五)指导外商投资工作,分析研究外商投资情况;参与拟订利用外资的中长期发展规划;依法核准国家规定的限额以上、限制投资和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的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其变更事项;核准外商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及法律特别规定的重大变更事项;监督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合同、章程的情况;指导招商引资和投资促进工作;管理外商投资企业的审批和进出口工作,综合协调和指导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和边境经济合作区的工作。
(十六)负责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执行对外经济合作政策,指导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设计咨询等业务的管理;协助拟订境外投资的管理办法和具体政策。
(十七)负责管理口岸规划、建设等工作。
(十八)承办金平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全年工业实现总产值31.17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下同),同比增长23.3%,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产值实现28.23亿元,同比增长24.4%。工业实现增加值10.78亿元,同比增长16.6%,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实现增加值10.19亿元,同比增长18.4%。规模以上工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2.94亿元,同比增长3.5%;实现利税总额4208万元,同比增长105.8%(其中:税金总额4240万元,同比下降2.7%;利润总额-32万元,同比减亏98.6%)。完成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84.13亿元,同比增长25.3%,完成招商引资36.45亿元,同比增长1.6%。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0.32亿元,同比增长12%,其中:餐饮收入9314万元,同比增长11%;商品零售额9.37亿元, 同比增长12%。实现边境贸易总额17.54亿元,同比增长95.9%,其中:进口总额3925万元,同比下降-54.4%;出口总额872万元,同比增长976.5%;边民互市17.06亿元,同比增长111%。完成对外进出口贸易总额746.43万美元,同比下降45.2%,其中:进口总额598.76万美元,同比下降55.6%;出口总额147.67万美元,同比增长1043%。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金平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2017年部门预算,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紧紧围绕工作中心,坚持厉行节约、量入为出、保证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编制预算,认真落实预算编制的各项要求,努力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合理性,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控制和降低行政运行成本,统筹用好财政资金,保证各项工作完成。
三、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为行政单位金平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44人,其中:财政全供养44人;退休人员17人。
金平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人员编制27人,其中:行政编制2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7人),事业人员4人。
离退休人员1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6人。
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已移交公务用车平台4辆)。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金平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预算总收入450.41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450.41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24.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4.77万元,占总支出的100%。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2011301行政运行款”支出261.46万元,主要反映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的在职行政人员的工资及日常办公人员经费; “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5.78万元,主要反映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退休人员工资;“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27.28万元,主要反映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所有职工财政补助医疗保险;“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25.25万元,主要反映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所有在职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金平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10.38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64.78%;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的11.8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7%;对个人各家庭补助的67.5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金平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预算项目支出: 35万元。
2011301款支出3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口岸管理小工工资等。2101101款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节能环保支出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预算“三公”经费25万元,2016预算“三公”经费支出30.9万元,本年度比上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减少5.9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7年安排出国境组0次,出国境0人,安排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
2017年度预算公务接待17万元,2016年度预算公务接待费19.4万元,减少2.4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7年金平县工信局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2016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5万元,减少3.5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安排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用于单位日常开支,确保正常运转。
七、政府采购安排说明
按照《采购法》及相关规定办理采购手续。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九、名词解释
部门预算。是指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其履行职能需要,编制的反映政府各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情况的年度财政收入预算。部门预算由本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预算组成,由基层预算单位开始编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提交立法机关依法批准后执行。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原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也即通俗所称财政支出,指政府对上级转移性收入、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等有计划的分配和使用而形成的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是指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透过一般公共预算,可以使人们了解政府活动的范围和方向,也可以体现政府政策意图和目标。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财政专户资金:指行政事业单位按照省物价部门和财政部门批准的收费许可证收取的缴入财政专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
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反映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相关附件:
附件【金平县工信局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