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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20240930-111012-984
  • 发布机构
    金平县人大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7-02-07
  • 时效性
    有效

金平县人大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三、部门基本情况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五、“三公”经费公共预算情况

  六、机关运行经费安排说明

  七、政府采购安排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名词解释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县人大常委会行使下列职权: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领导、主持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召集县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讨论、决定本县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根据县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县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监督县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二)2017年主要工作,县人大常委会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始终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决服从上级党委的领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始终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人民利益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解放思想,扎实工作。一年来召开人大常委会议8次,主任会议14次,视察、检查18次,调查14次,听取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汇报62项,作出相关决议决定13项,为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和脱贫攻坚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金平县人大编制2017年部门预算严格按照《国务院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财政部关于完善政府预算体系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预[2014]368号)、《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定的意见》(云发[2014]28号)等相关文件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编制方法等进行部门预算编制。

  在预算编制过程中将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保障预算编制的完整性,按照功能和经济性质分类,做好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贯彻勤俭节约的方针,严格控制机关运行经费;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编制,收入类分为类、款、项、目,支出按其功能分类分为类、款、项,按其经济性质分类分为类款,严格按照功能和经济性质分类进行预算编制。

  三、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的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45人,其中:财政全供养45人;在编实有车辆1辆。离退休人员22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21人。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金平县财政局预算总收入769.81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769.81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0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769.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3.91万元,占总支出的74.55%,项目支出195.9万元,占总支出的25.45%。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2010101款”支出518.61万元,主要反映性质单位的基本支出465.61万元,项目支出53万元. 主要反映性质单位的项目。“2010104款”支出15万元,主要反映性质单位的项目支出15万元. “2010105款”支出5万元,主要反映性质单位的项目支出5万元. “2010107款”支出8万元,主要反映性质单位的项目支出8万元. “2010108款”支出64.9万元,主要反映性质单位的项目支出64.9万元. “2010199款”支出50万元,主要反映性质单位的项目支出50万元.支出““208类-05款”支出,主要反映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2080501款”基本支出6.76万元,“ 2080802款”基本支出1.22万元,“ 2101101款”基本支出48.64万元,“ 2210201款”基本支出51.68万元。

  2017年县人大预算总额769.81万元,比上年增加75.38万元,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增加金平县便民服务中心()房屋建筑物建设)支出50万元,增加行政运行经费预算85.63万元(人员增加);增加人大代表活动经费预算6.9万元,增加立法经费预算5万元;增加人大代表履职经费预算8万元;增加医疗保险预算12.7万(人员增加);增加住房公积金预算13.14万元(人员增加),减少人大会议经费预算6万元。退休人员工资转入社保发放,减少退休费预算98.77万元;减少伤残抚恤预算1.22万元。

  五、“三公”经费公共预算情况

  金平县人大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总额36.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9.9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6.6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与2016年预算数不变。

  2017年度“三公”经费预算365000元,比上年度减少11500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66000元,比上年减少24000元;公务用车运行与维护费预算199000元,比上年减少91000元。减少的原因主要是经费紧张,做好厉行节约的工作,相应减少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运行与维护费。

  六、机关运行经费安排说明

  2017年县人大行政运行经费预算安排合计4656100元。其中:基本工资3187476元,津贴补贴1119724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48900元。公用经费200000元(其中:办公费50000元、差旅费5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50000元、接待费50000元)。

  七、政府采购安排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九、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县级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其他收入:为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主要是部门拨入各项工作经费等。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我局机关和派出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曰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曰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务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包括行政许可、消费者权益保护、特种设备监管、标准化计量认证庥可、食品安全监督及培训等项目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我局机关和派出机构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相关附件:

附件【金平县人大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xls
附件【金平县人大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xls
附件【金平县人大2017年“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