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三、部门基本情况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五、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六、其他需要说明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预算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七、名词解释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金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和金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以及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就业援助制度;建立和完善职业资格制度以及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负责各类职业培训机构的管理工作;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规划和政策,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实施城乡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补充保险标准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
(五)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综合管理,组织实施公务员法工作;拟订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国家荣誉制度和政府奖励制度。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负责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指导人才管理和开发工作,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并组织实施,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
(八)承担专业技术人员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有关工作;统筹落实专业技术人员和技能人才队伍的建设规划;提出加强专业技术人员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建议。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健全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的安置和培训工作;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十一)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贯彻落实禁止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案件。
(十二)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金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部门预算,结合我办局实际情况,紧紧围绕工作中心,坚持厉行节约、量入为出、保证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编制预算,认真落实预算编制的各项要求,努力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合理性,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控制和降低行政运行成本,统筹用好财政资金,保证各项工作完成。
三、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为行政单位金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49人,其中:财政全供养49人;退休人员12人。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我局部门预算财政拨款预算安排606.0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26.0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7.65万元;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8.7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3.56万元。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表
单位:万元
一、本年收入 |
606.03 |
一、本年支出 |
606.03 |
|
(一)一般公共预算 |
606.03 |
(一)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426.06 |
|
1、本级财力 |
606.03 |
(二) 外交支出 |
||
2、专项收入 |
(三) 国防支出 |
|||
3、执法办案补助 |
(四) 公共安全支出 |
|||
4、收费成本补偿 |
(五) 教育支出 |
|||
5、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 |
(六) 科学技术支出 |
|||
6、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
(七)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
(八)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97.65 |
||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
(九)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38.76 |
||
二、上年结转 |
(十) 节能环保支出 |
|||
(十一) 城乡社区支出 |
||||
(十二) 农林水支出 |
||||
(十三) 交通运输支出 |
||||
(十四)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
||||
(十五)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
(十六) 金融支出 |
||||
(十七) 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
(十八)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
||||
(十九) 住房保障支出 |
43.56 |
|||
(二十)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
(二十一) 预备费 |
||||
(二十二) 其他支出 |
||||
二、结转下年 |
||||
收入总计 |
606.03 |
支出总计 |
606.03 |
2017年金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预算总收入606.03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606.03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606.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6.03万元,占总支出的100%。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2011001行政运行款”支出415.06万元(其中:大学生村官养老保险40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劳动保障协管员补助费17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经费20万元、建立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办案经费补助5万元、劳动争议仲裁院工作经费10万元、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考务经费15万元),主要反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的在职行政人员的工资及日常办公所需财政补助经费;“2011099 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支出”支出11万元,主要放映三支一扶大学生社会保险缴费县级配套资金;“2080109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出89.59万元,主要反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人员工资;“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4.08万元,主要反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退休人员工资;“2080802伤残抚恤”支出0.48万元,主要反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伤残人员抚恤金;“2080999其他退役安置支出”支出3.5万元,主要反映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经费;“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38.76万元,主要反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有职工财政补助医疗保险;“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43.56万元,主要反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有在职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单位:万元
功能分类科目 |
2016年预算数 |
|||
科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年初预算数 |
||
小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201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426.06 |
426.06 |
|
20101 |
人力资源事务 |
426.06 |
426.06 |
|
2011001 |
行政运行 |
415.06 |
415.06 |
|
2011099 |
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支出 |
11.00 |
11.00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97.65 |
97.65 |
|
20801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 |
89.59 |
89.59 |
|
2080109 |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
89.59 |
89.59 |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4.08 |
4.08 |
|
2080501 |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
4.08 |
4.08 |
|
20808 |
抚恤 |
0.48 |
0.48 |
|
2080802 |
伤残抚恤 |
0.48 |
0.48 |
|
20809 |
退役安置 |
3.50 |
3.50 |
|
2080999 |
其他退役安置支出 |
3.50 |
3.50 |
|
210 |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38.76 |
38.76 |
|
21011 |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
38.76 |
38.76 |
|
2101101 |
行政单位医疗 |
38.76 |
38.76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43.56 |
43.56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43.56 |
43.56 |
|
2200201 |
住房公积金 |
43.56 |
43.56 |
|
合 计 |
606.03 |
606.03 |
2017年用于保障金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06.03万元,包括基本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363.3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9.96%;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20.0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31%;自治州津贴、抚恤金、生活补助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01.1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6.68%;经费补助(业务费、专款和配套资金)支出121.5万元(其中:大学生村官养老保险40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劳动保障协管员补助费17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经费20万元、建立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办案经费补助5万元、劳动争议仲裁院工作经费10万元、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考务经费15万元、三支一扶大学生社会保险缴费县级配套资金11万元,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经费3.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0.05%。与上年预算对比下降2%,主要是退休人员工资纳入社保基金发放。
基本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经济分类科目 |
合计 |
本级财 力安排 |
经费补助(业务费、专款和配套资金) |
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 |
单位自筹安排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小计 |
事业收入安排 |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安排 |
其他收入安排 |
|||||
301 |
工资福利支出 |
414.35 |
363.35 |
51.00 |
||||||
30101 |
基本工资 |
118.80 |
118.80 |
|||||||
30102 |
津贴补贴 |
244.23 |
244.23 |
|||||||
30103 |
奖金 |
0.00 |
||||||||
30104 |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
51.00 |
51.00 |
|||||||
30199 |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
0.32 |
0.32 |
|||||||
302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65.08 |
20.08 |
45.00 |
||||||
30201 |
办公费 |
60.48 |
15.48 |
45.00 |
||||||
30206 |
邮电费 |
0.60 |
0.60 |
|||||||
30211 |
差旅费 |
4.00 |
4.00 |
|||||||
303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126.60 |
101.10 |
25.50 |
||||||
30301 |
离休费 |
0.00 |
0.00 |
|||||||
30302 |
退休费(自治州津贴) |
3.60 |
3.60 |
|||||||
30303 |
抚恤金 |
0..48 |
0.48 |
|||||||
30305 |
生活补助 |
22.00 |
22.00 |
|||||||
30311 |
住房公积金 |
43.56 |
43.56 |
|||||||
30399 |
慰问费 |
3.50 |
3.50 |
|||||||
在职自治州津贴 |
14.70 |
14.70 |
||||||||
医疗经费 |
38.76 |
38.76 |
||||||||
合计 |
606.03 |
484.53 |
121.50 |
注:经费补助(业务费、专款和配套资金)中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为大学生村官养老保险40万元,三支一扶保险县级承担部分11万元。
办公费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经费20万元,劳动争议仲裁院工作经费10万元,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经费15万元。
慰问费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经费3.5万元。
生活补助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村级协管员生活补助17万元,争议仲裁办案补助5万元。
部门收支总表
单位:万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 |
606.03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426.06 |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
二、外交支出 |
|||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
三、国防支出 |
|||
四、事业收入 |
四、公共安全支出 |
|||
五、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
五、教育支出 |
|||
六、其他收入 |
六、科学技术支出 |
|||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
||||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97.65 |
|||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38.76 |
|||
十、节能环保支出 |
||||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
||||
十二、农林水支出 |
||||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
||||
十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
||||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
十六、金融支出 |
||||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
十八、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
||||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
43.56 |
|||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
二十一、预备费 |
||||
二十二、其他支出 |
||||
收入总计 |
606.03 |
支出总计 |
606.03 |
部门收入总表 |
|||||||||
单位:万元 |
|||||||||
科目 |
合计 |
一般公共预 算拨款收入 |
政府性基金 预算拨款收入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
事业收入 |
事业单位 经营收入 |
其他 收入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
201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426.06 |
426.06 |
||||||
20101 |
人力资源事务 |
426.06 |
426.06 |
||||||
2011001 |
行政运行 |
415.06 |
415.06 |
||||||
2011099 |
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支出 |
11.00 |
11.00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97.65 |
97.65 |
||||||
20801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 |
89.59 |
89.59 |
||||||
2080109 |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
89.59 |
89.59 |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4.08 |
4.08 |
||||||
2080501 |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
4.08 |
4.08 |
||||||
20808 |
抚恤 |
0.48 |
0.48 |
||||||
2080802 |
伤残抚恤 |
0.48 |
0.48 |
||||||
20809 |
退役安置 |
3.5 |
3.50 |
||||||
2080999 |
其他退役安置支出 |
3.5 |
3.50 |
||||||
210 |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38.76 |
38.76 |
||||||
21011 |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
38.76 |
38.76 |
||||||
2101101 |
行政单位医疗 |
38.76 |
38.76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43.56 |
43.56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43.56 |
43.56 |
||||||
2200201 |
住房公积金 |
43.56 |
43.56 |
||||||
合 计 |
606.03 |
606.03 |
部门支出总表 |
||||
单位:万元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201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426.06 |
426.06 |
|
20101 |
人力资源事务 |
426.06 |
426.06 |
|
2011001 |
行政运行 |
415.06 |
415.06 |
|
2011099 |
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支出 |
11.00 |
11.00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97.65 |
97.65 |
|
20801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 |
89.59 |
89.59 |
|
2080109 |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
89.59 |
89.59 |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4.08 |
4.08 |
|
2080501 |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
4.08 |
4.08 |
|
20808 |
抚恤 |
0.48 |
0.48 |
|
2080802 |
伤残抚恤 |
0.48 |
0.48 |
|
20809 |
退役安置 |
3.5 |
3.50 |
|
2080999 |
其他退役安置支出 |
3.5 |
3.50 |
|
210 |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38.76 |
38.76 |
|
21011 |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
38.76 |
38.76 |
|
2101101 |
行政单位医疗 |
38.76 |
38.76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43.56 |
43.56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43.56 |
43.56 |
|
2200201 |
住房公积金 |
43.56 |
43.56 |
|
合 计 |
606.03 |
606.03 |
五、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2017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本年年初预算数 |
上年年初预算数 |
本年预算比上年增减情况 |
||
增减额 |
增减幅度 |
||||
合计 |
22.39 |
39.00 |
-16.61 |
-43% |
|
1.因公出国(境)费 |
|||||
2.公务接待费 |
11.26 |
18.80 |
-7.54 |
-40% |
|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 |
11.13 |
20.20 |
-9.07 |
-45% |
|
其中:(1)公务用车购置费 |
|||||
(2)公务用车运行费 |
11.13 |
20.20 |
-9.07 |
-45% |
“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三公”经费支出 |
因公出国(境)支出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
公务接待费支出 |
||||||||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合计 |
小计 |
小计 |
公务用车购置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小计 |
|||||
类 |
款 |
项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
合计 |
22.39 |
11.13 |
11.13 |
11.26 |
||||||||
2011001 |
行政运行 |
22.39 |
11.13 |
11.13 |
11.26 |
|||||||
注:“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数包括当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 |
||||||||||||
按照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金政办发﹝2013﹞143号《金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平县部门预算信息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有关精神和要求,以及金平县政府关于做好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我局将进一步贯彻落实“三公”经费公开工作,加强三公经费预算执行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规模,确保我局2017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总规模同比减少。与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相比,2016年本级“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减少16.61万元,下降43%。其中,公务接待费减少7.54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减少9.07万元。
六、其他需要说明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
金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196,000.00元,比2016年实际支出减少142,377.73元。主要原因为厉行节约、减少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二)政府采购预算
金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240,000.00元,均为固定资产采购,比2016年实际支出减少8,130.00元,主要原因为乡镇采购资产计划减少。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政府性基金预算表
单位 :万元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无 |
||||
合计 |
注:我局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七、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县财政当年拨付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外收入,主要指上级补助、利息入等。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主要指保障机关事业单位正常运转,支持各机关单位履行职能,保障各机关部门的项目支出需要等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 :主要指社会保障和就业管理事务、行政事业离退休等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为在职职工按规定比例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 ,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近20 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上年结转:指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如部分需跨年度组织实施的执法办案项目所需经费。
结转下年:指本年结转资金,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如部分需跨年度组织实施的项目所需经费等。
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我会各级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部分。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问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保障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相关附件:
附件【金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