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三、部门基本情况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五、基本支出情况
六、项目支出情况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说明
八、政府采购安排说明
九、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的预算
十、“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
十一、名词解释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基本职能:贯彻执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在新闻宣传、广播电视方面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县政府的决定,组织领导和管理全县广播电视宣传工作;指导全县广播电视机构的宣传业务;负责管理全县有线广播、有线电视和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确保广播电视节目的安全播出;负责管理全县广播电视事业建设,结合县情拟定县广播电视发展计划和实施方案。
新闻宣传工作充分发挥电视新闻作为党委政府的喉舌作用,牢牢把握新闻舆论的主导权和话语权,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好新闻宣传工作。
1.细化制度措施,明确目标任务;
2.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办好栏目;
3.加大外宣工作力度,全力完成州县新闻播出任务;
4.办好时政新闻,办活民生新闻、主题新闻;
5.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金平县广播电视局为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人员编制33人,其中在职在编29人、离退休19人,内设办公室、事业技术服务中心、广播电视台、农村电影发行放映管理站。
三、部门基本情况
金平县广播电视局纳入2017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只有1个,本单位在职在编实有人数29人,全部是财政全供养人员;年末实有车辆4辆,其中:村村通工程维护车1辆,新闻采访业务用车1辆,农村电影放映流动车2辆。离退休人员19人,其中:行政离休1人,行政退休4人,事业退休14人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金平县广播电视局部门(单位)财务总收入323.0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01.01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23.0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23.01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23.01万元(本级财力323.01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23.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1.01万元,占总支出的93.19%,项目支出22万元,占总支出的6.81%。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207(类)-04(款)”,“208(类)-05(款)”和“221(类)-02(款)”支出。
五、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01.01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5.2%;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4.8%。与上年对比减少72.29万元,减少变化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变动。
六、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2万元,主要用于广播电视节目村村通日常维护开支。与上年对比减少5万元,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本级财政困难,减少预算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说明
2017年机关预算运行经费用在职人员工资及津贴22.98万元(工资19.92万元,津贴3.6万元)。其中,行政在职人员工资运行经费4.43万元(工资2.72万元,津贴1.71万元);广播在职人员工资运行经费5.13万元(工资4.76万元,津贴0.37万元);电视在职人员工资运行经费7.99万元(工资7.34万元,津贴0.65万元);电影在职人员工资运行经费5.43元(工资5.06万元,津贴0.39万元)。
八、政府采购安排说明
2016年政府采购预算共193.82万元,其中,货物72万元;服务121.82万元,主要用于设备支出和机站房建设及维修(维护)支出。
九、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的预算
十、“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
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共54.81万元。其中,用于行政运行1.80万元;广播0.90万元;电视9.90万元;电影7.20万元;其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支出35.01万元。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共49.33万元。其中,用于行政运行1.62万元;广播0.81万元;电视8.91万元;电影6.48万元;其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支出31.51万元。相比2015年有所减少了5.48万元,减少的原因主要是经费紧张,压缩开支。
十一、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相关附件:
附件【金平县广电局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