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三、部门基本情况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二)项目支出情况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安排说明
七、政府采购安排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名词解释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主要职能。通过研究党史,资政育人,服务现实。 按规定负责全县党史征集 编撰工作宣传党史重要事件和人物 开展党史遗址的保护及开发利用工作其主要职责:
一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和县委有关党史工作的方针、政策、指示,规划全县党史工作。二是承担县级地方党史资料的征集、整理和编纂任务,负责编写中共金平地方史和重要人物传记,协助有关老同志编写重要回忆资料,编辑出版党史书刊。三是开展党史研究,总结历史经验,运用党史资料和研究成果对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和青少年进行革命传统、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充分发挥党史资政育人的作用,为我县加强党的建设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服务,为改革开放服务;对涉及地方党史全局性、政策性的重要工作进行指导和管理。负责重大党史问题史实的认定。四是指导重要党史事件、重要党史人物的宣传。五是对有关党史重大事件、重要人物纪念设施修建的规划、呈报。六是处理有关党史的来信来访。七是为县委处理有关历史遗留问题提供党史资料依据,提出意见和建设。八是组织开展党史、革命史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党史方面的重大纪念活动。九是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认真贯彻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按照“稳中有进、稳中有好、稳中有快”的总要求,继续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和创新。原则:积极稳妥、依法理财、关注民生、厉行节约、科学精细、规范管理、提高绩效、综合预算的原则。
三、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中国共产党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党史研究室,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5人,其中:财政全供养5人;在编实有车辆0辆。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中共金平县委会党史研究室预算总收入86.88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86.88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0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86.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88万元,占总支出的59.71%,项目支出35万元,占总支出的40.29%。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201(类)-31(款)”支出,主要反映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01款行政运行的支出77.7万元;“208(类)-05(款)”支出,主要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1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0.34万元;“210(类)-11(款)”支出,主要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01款行政单位医疗支出4.14万元;“221(类)-02(款)”支出,主要反映住房改革支出01款住房公积金支出4.7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中共金平县委党史研究室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1.88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57.55%;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3.9%。2016日常支出71.29万元减少19.41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中共金平县委党史研究室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5万元。其中:金平党史编撰第二卷经费5万元,党史资料征集整理研究出版工作经费20万元,执政纪要印刷出版经费1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党史研究室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6年决算数压缩10%,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7年,没有安排外事活动,没有因公出国(境)费用。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7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三)公务接待费
2017年,拟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7万元,比2016年决算减少10%,主要原因:单位公务接待坚持“统一安排、对口接待”,接待费中含党史教育,党史宣传培训,聘请专家接待费用,退休干部开展活动用餐费,以及接待上级有关单位的人员。
六、机关运行经费安排说明
2017年预算保障党史研究室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20万元、邮电费0.1万元、差旅费7万元、会议费0万元、日常维修费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2万元、办公用房水电费0.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七、政府采购安排说明
党史研究室不涉及到项目采购,所以2017年预算无政府采购安排,无预算安排资金。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九、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为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主要是地方财政补贴和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利息收入等。上年结转,为我会各级机构结转资金,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如部分需跨年度组织实施的执法办案项目所需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我会各级机构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为在职职工按规定比例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 ,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近20 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结转下年,为我会各级机构本年结转资金,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如部分需跨年度组织实施的稽查办案项目所需经费等。
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我会各级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包括执法办案、监管监测审查、监管信息化、监管规制、国际监管、普惠金融发展、监管行政设施及培训等项目支出。
三公"经费,指我会各级机构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问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保障我会各级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相关附件:
附件【金平县党史研究室2017年“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