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三、部门基本情况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二)项目支出情况
五、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六、政府采购安排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八、公共财政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九、名词解释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金水河镇中心小学履行的职能是抓好学校教育教学、内部管理工作、为初级中学输送毕业生;本年度工作主要任务是加强学校教育教学、内部管理工作。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金水河镇中心小学编制2017年部门预算,在县财政局有关科室指导下,严格按照《预算法》规定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编制方法、总体思路进行。
三、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即金水河镇中心小学。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部门在职人员编制113人,其中:事业编制86人。在职实有114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14人。离退休人员40人,其中:退休40人。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金水河镇中心小学财务总收入1061.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061.47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061.47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61.47万元(本级财力1061.47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061.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61.47万元,占总支出的100%。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205(类)-02(款)”支出,主要反映普通教育教师的工资福利等的支出,“208(类)-05(款)”支出,主要反映退休人员的退休公务费及自治州津贴的支出、“221(类)-02(款)”支出,主要反映在职人员的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金水河镇中心小学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61.47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9.23%;离退休公务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0.1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占基本支出的10.62%。
(二)项目支出情况
无。
五、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我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六、政府采购安排说明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2017年学校根据实际需要严格按照采购法执行。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八、公共财政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我单位无公共财政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九、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为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为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主要是地方财政补贴和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利息收入等。
上年结转,为我校各级机构结转资金,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如部分需跨年度组织实施的执法办案项目所需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我校各级机构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为在职职工按规定比例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
结转下年,为我校各级机构本年结转资金,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如部分需跨年度组织实施的稽查办案项目所需经费等。
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我校各级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三公”经费,指我校各级机构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问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保障我校各级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相关附件:
附件【金水河镇中心小学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