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索引号
    20240930-111157-383
  • 发布机构
    金平县归国华侨联合会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7-02-07
  • 时效性
    有效

金平县归国华侨联合会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三、部门基本情况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 基本支出情况

  (二) 项目支出情况

  (三)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

  五、三公经费分析

  六、名词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和州委关于侨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引导和组织归侨、侨眷努力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做好思想工作,维护归侨、侨眷合法权益;调查研究金平侨情和海外侨情,向有关部门提供侨务信息,加强侨务宣传,以侨为本、为侨服务;开展同有关国家和港澳地区华侨、华人及社团友好往来,支持回乡兴业办厂;发挥侨联组织是政协组成单位作用,反映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意见和要求,参与政治协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协调有关政府部门和群众团体的侨务工作,指导县侨务工作;参与县人民代表大会、政治协商会议和组织部门的归侨、侨眷代表、委员和干部人选的协商推荐工作;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2017年县侨联财政预算总收入22.39万元,比2016年15.54万元增加44%。无上级补助收入、其他经营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收入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4.87万元,包括干部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和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工作、生活、改革和艰苦地区补贴。

  2.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0.8万元,全为在职公用经费预算,无工作经费预算安排。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3.72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预算安排1.78万元,自治州津贴0.6万元,医疗保险1.34万元。

  三、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全称为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归国华侨联合会,性质属于人民团体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共计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部门在职人员编制7人,其中:行政编制3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2人,其中:财政全供养2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侨联财务总收入22.3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2.39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2.3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2.39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2.39万元(本级财力22.39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2.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39万元,占总支出的86.6%,项目支出3万元,占总支出的13.4%。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主要情况见付件。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侨联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9.39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5.59%;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4.41%。(人均情况由各部门自行确定)与上年对比有所减少,主要是由于拨款基数变小,所以减少。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侨联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万元,如华侨事务等开支。与上年对比增加3万元,去年无拨款今年增加华侨事务经费3万元。

  (三)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

  1.运行经费安排说明。2017我单位未预算专项行政运行经费,行政运行预算从工资经费中支出,预计数为接待费1万元、办公费1万元、其他华侨事务支出1万元。

  2.政府采购安排说明。2017年我部未预算专项采购资金,发生采购时临时调配资金进行采购,其他产生采购项目根据实际情况临时调整。

  3.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侨联2017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分析

  我单位三公经费在上两年的开支中接待费成下降趋势主要是因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等规章制度;去年.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年度预计因公出国人数会有所增加,但增幅不会太大。由于车改的原因公务用车费用在本年度会大大降低。

  六、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为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主要是地方财政补贴和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利息收入等。

  (二)上年结转,为我办各级机构结转资金,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如部分需跨年度组织实施的执法办案项目所需经费。

  (三)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我办各级机构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为在职职工按规定比例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 ,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近20 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

  (四)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五)结转下年,为我办各级机构本年结转资金,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如部分需跨年度组织实施的稽查办案项目所需经费等。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我办各级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包括执法办案、监管监测审查、监管信息化、监管规制、国际监管、普惠金融发展、监管行

  政设施及培训等项目支出。

  (七)三公"经费,指我办各级机构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问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八)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保障我办各级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相关附件:

附件【金平县侨联2017年“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xls
附件【金平县侨联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xls
附件【金平县侨联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xls
附件【金平县侨联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xls
附件【金平县侨联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