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三、部门基本情况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五、2017 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六、2017 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七、2017 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八、“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名词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负责县志资料和年鉴资料的搜集、整理、鉴别、核实、出版等工作。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预算编制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认真贯彻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按照“稳中有进、稳中有好、稳中有快”的总要求,继续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和创新。坚持“积极稳妥、依法理财、关注民生、厉行节约、科学精细、规范管理、提高绩效、综合预算”的原则。
三、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即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属参公管理单位。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5人。其中:财政全供养5人;退休人员1人。无在编车辆。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表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5.38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同比去年的72.51万下降10%,原因是减少县志编纂经费。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65.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38万元,占总支出的85%,项目支出10万元,占总支出的15%。
五、2017 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金平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5.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预算拨款收入55.3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拨款0.3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预算拨款4.2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拨款5.06万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包括: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5.3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拨款0.3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预算拨款4.2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拨款5.06万元。
六、2017 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规模情况。2017 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5.38万元,比2016年执行数减少7.13万元,主要是减少县志编纂经费。
(二)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结构情况。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01类) 支出55.69万元,占8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08类) 支出
(三)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5.6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2.1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5.76%;商品和服务支出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6%;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7%。
(四)按经济分类支出说明
1.工资福利支出42.19万元,其中2010301款“基本工资支”15.27万元,“津贴补贴”支出26.92万元。工资福利支出预算较2016年执行数增加9.35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2万元,在职人员公用经费安排2万元(按4000元/人、年),主要安排用于日常办公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较2016年执行数持平。离退休公用经费0.04万元,主要用于看望离退休人员。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9.65万元,其中:医疗经费4.29万元,与2016年执行数对比增加1.02万元,增长23.78%,增加原因实际数增加;住房公积金5.06万元,较2016年执行数增加1.27万元,增长25.1%,原因主要是 2017 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增加。在职人员自治州津贴1.5万元,较2016年执行数减少4.5万元,原因是2017年预算数为3个月。 退休人员自治州津贴0.3万元,较2016年执行数减少0.9万元,原因是2017年自治州津预算数为3个月。
(五)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局机关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万元,用于《金平年鉴》编纂出版发行。
七、2017 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7 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5.6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2.1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日常公用经费2万元,主要包括: 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 护) 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等。
八、“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没有“三公”经费预算。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 一) 机关运行经费。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5.38万元,较2016 年预算执行数减少7.13万元,主要原因:减少县志编纂经费。
( 二) 政府采购情况。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0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金平县县志办2017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为我办结转资金,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如部分需跨年度组织实施的项目所需的前期工作经费等。
(三)一般公共服务(201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03款) 行政运行(01项) ,指用于保障我办机关正常运行、开展工作的行政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差旅费、办公费、邮电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以及办公用房租赁、修缮、办公设备购置等项目经费。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05款) 归口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1项),指用于我办机关离退休人员工资等。
(五)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类)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1款) 行政单位医疗(01项) ,指用于我办机关职工医疗保障补助。
(六)住房保障支出( 221类) 住房改革支出( 02款) 住房公积金( 01项) ,指用于我局机关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为在职职工按规定比例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 5% ,最高不超过 12% ,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近 20 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 职务) 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 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我局机关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如:金平年鉴撰稿费、编辑费、出版费、印刷费等。
(九)" 三公" 经费,指我办机关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 境) 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 境) 反映单位公务出国( 境) 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问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含车辆购置税) 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 含外宾接待) 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我办机关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相关附件:
附件【金平县志办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