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三、部门基本情况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五、“三公”经费预算
六、政府采购预算
七、名词解释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金平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县关于就业和人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全县就业服务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和管理政策,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执行促进就业的各项扶持政策,重点帮扶就业困难人员,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服务和公益性岗位援助。
(三)负责为劳动者免费提供就业政策法规咨询、求职登记、职业指导、培训申请、技能鉴定申报、职业介绍等“一站式”公共就业服务,组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
(四)负责全县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登记工作。承办人事代理、档案代理、高校毕业生和流动人才的档案接收和管理工作。承办企事业单位招聘高校毕业生的考试工作。
(五)负责全县人力资源调查、分析预测;负责全县城乡劳动力资源的开发利用和就业服务指导工作;负责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工作。
(六)负责全县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网络及相关设施建设,建立健全人力资源市场信息服务体系,完善市场信息发布制度。组织形式多样的招聘活动。
(七)负责各类民办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工作。
(八)负责全县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根据国家工种分类和用工需要,办理《职业资格证书》。
(九)承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金平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2017年部门预算,结合我办局实际情况,紧紧围绕工作中心,坚持厉行节约、量入为出、保证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编制预算,认真落实预算编制的各项要求,努力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合理性,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控制和降低行政运行成本,统筹用好财政资金,保证各项工作完成。
三、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为财政全供给参公管理单位金平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部门在职人员编制11人,其中: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1人。在职实有5人,其中:财政全供养5人。退休人员2人。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我中心部门预算财政拨款预算安排57.99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2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2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53万元。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
|||
单位:万元 |
|||
一、本年收入 |
57.99 |
一、本年支出 |
57.99 |
(一)一般公共预算 |
57.99 |
(一)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
1、本级财力 |
57.99 |
(二) 外交支出 |
|
2、专项收入 |
(三) 国防支出 |
||
3、执法办案补助 |
(四) 公共安全支出 |
||
4、收费成本补偿 |
(五) 教育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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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 |
(六) 科学技术支出 |
||
6、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
(七)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
(八)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49.22 |
|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
(九)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4.24 |
|
二、上年结转 |
(十) 节能环保支出 |
||
(十一) 城乡社区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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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 农林水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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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 交通运输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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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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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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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 金融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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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 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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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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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 住房保障支出 |
4.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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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
(二十一) 预备费 |
|||
(二十二) 其他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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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结转下年 |
|||
收入总计 |
57.99 |
支出总计 |
57.99 |
2017年金平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财务总收入57.9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57.99万元。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57.9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7.99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7.99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57.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99万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2080109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出48.54万元,主要反映在职职工工资福利的支出;“2080502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0.68万元,主要反映我局退休职工工资福利的支出;“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24万元,主要反映我局职工医疗保险缴费;“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4.53万元,主要反映我局住房公积金缴费。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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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分类科目 |
2016年预算数 |
|||
科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年初预算数 |
||
小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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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49.22 |
49.22 |
|
20801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 |
48.54 |
48.54 |
|
2080109 |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
48.54 |
48.54 |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0.68 |
0.68 |
|
2080502 |
事业单位离退休 |
0.68 |
0.68 |
|
210 |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4.24 |
4.24 |
|
21011 |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
4.24 |
4.24 |
|
2101102 |
事业单位医疗 |
4.24 |
4.24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4.53 |
4.53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4.53 |
4.53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4.53 |
4.53 |
|
合 计 |
57.99 |
57.99 |
2017年用于保障金平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7.99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45.0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7.66%;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2.0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6%;住房公积金、自治州津贴、医疗经费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0.8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8.74%。与上年对比下降9%,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退休人员工资纳入社保基金发放。
基本支出预算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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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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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分类科目 |
合计 |
本级财 力安排 |
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 |
单位自筹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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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小计 |
事业收入安排 |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安排 |
其他收入安排 |
||||||||
301 |
工资福利支出 |
45.04 |
45.04 |
||||||||||
30101 |
基本工资 |
12.84 |
12.84 |
||||||||||
30102 |
津贴补贴 |
24.92 |
24.92 |
||||||||||
30199 |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
7.28 |
7.28 |
||||||||||
302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2.08 |
2.08 |
||||||||||
30201 |
办公费 |
2.08 |
2.08 |
||||||||||
303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10.87 |
10.87 |
||||||||||
30301 |
离休费 |
||||||||||||
30302 |
退休费(自治州津贴) |
0.6 |
0.6 |
||||||||||
30311 |
住房公积金 |
4.53 |
4.53 |
||||||||||
自治州津贴 |
1.5 |
1.5 |
|||||||||||
医疗经费 |
4.24 |
4.24 |
|||||||||||
合计 |
57.99 |
57.99 |
|||||||||||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
|||||||||||||
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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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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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注:我局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部门收支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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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
一、一般公共预算 |
57.99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
二、外交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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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
三、国防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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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事业收入 |
四、公共安全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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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
五、教育支出 |
||
六、其他收入 |
六、科学技术支出 |
||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
|||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49.22 |
||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4.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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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节能环保支出 |
|||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
|||
十二、农林水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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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
|||
十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
|||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
十六、金融支出 |
|||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
十八、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
|||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
4.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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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
二十一、预备费 |
|||
二十二、其他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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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总计 |
57.99 |
支出总计 |
57.99 |
部门收入总表 |
||||||||
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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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 |
合计 |
一般公共预 算拨款收入 |
政府性基金 预算拨款收入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
事业收入 |
事业单位 经营收入 |
其他 收入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49.22 |
49.22 |
|||||
20801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 |
48.54 |
48.54 |
|||||
2080109 |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
48.54 |
48.54 |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0.68 |
0.68 |
|||||
2080502 |
事业单位离退休 |
0.68 |
0.68 |
|||||
210 |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4.24 |
4.24 |
|||||
21011 |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
4.24 |
4.24 |
|||||
2101102 |
事业单位医疗 |
4.24 |
4.24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4.53 |
4.53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4.53 |
4.53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4.53 |
4.53 |
|||||
合 计 |
57.99 |
57.99 |
部门支出总表 |
||||
单位:万元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49.22 |
49.22 |
|
20801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 |
48.54 |
48.54 |
|
2080109 |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
48.54 |
48.54 |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0.68 |
0.68 |
|
2080502 |
事业单位离退休 |
0.68 |
0.68 |
|
210 |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4.24 |
4.24 |
|
21011 |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
4.24 |
4.24 |
|
2101102 |
事业单位医疗 |
4.24 |
4.24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4.53 |
4.53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4.53 |
4.53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4.53 |
4.53 |
|
合 计 |
57.99 |
57.99 |
五、“三公”经费预算
2017年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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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金平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 |
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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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本年年初预算数 |
上年年初预算数 |
本年预算比上年增减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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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减额 |
增减幅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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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5.37 |
5.8 |
-0.43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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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公出国(境)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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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务接待费 |
5.37 |
5.8 |
-0.43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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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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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公务用车购置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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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务用车运行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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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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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单位:金平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 |
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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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三公”经费支出 |
因公出国(境)支出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
公务接待费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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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合计 |
小计 |
小计 |
公务用车购置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小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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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
款 |
项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
合计 |
5.37 |
5.37 |
|||||||||||||||||
2080109 |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
5.37 |
5.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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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数包括当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 |
按照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金政办发﹝2013﹞143号《金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平县部门预算信息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有关精神和要求,以及金平县政府关于做好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我局将进一步贯彻落实“三公”经费公开工作,加强三公经费预算执行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规模,确保我中心2017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总规模同比减少。2017年我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比2016年实际支出减少10%。
其他需要说明重要事项
机关运行经费
金平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20,000.00元,比2016年实际支出减少50,055.19元。主要原因原因为厉行节约、减少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六、政府采购预算
金平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100,000.00元,均为固定资产采购,比2016年实际支出增加90,000.00元,主要原因为固定资产采购计划增加。
七、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县财政当年拨付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外收入,主要指上级补助、利息入等。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主要指保障机关事业单位正常运转,支持各机关单位履行职能,保障各机关部门的项目支出需要等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为在职职工按规定比例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 ,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近20 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上年结转:指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如部分需跨年度组织实施的执法办案项目所需经费。
结转下年:指本年结转资金,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如部分需跨年度组织实施的项目所需经费等。
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我会各级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部分。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问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保障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相关附件:
附件【金平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2017年“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