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三、部门基本情况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二)项目支出情况
五、部门预算编制标准及要求
六、政府采购安排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九、公共财政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十、名词解释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勐桥中学地处金平县勐桥乡,占地面积16000平方米,现有教职员工70人,学生972人,主要服务区域为勐桥乡所辖行政区域,主要工作宗旨为:实施初中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金平县勐桥乡中学部门编制2017年部门预算的指导思想按照建立公共财政体制的要求,加大预算编制改革的力度,严格预算管理,进一步完善和细化预算编制,尽快建立管理规范、结构合理、公开透明、约束有力和讲求效益的预算管理机制。
三、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部门在职人员编制6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68人。在职实有70人,其中:财政全供养70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7人。无车辆。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金平县勐桥乡中学部门财务总收入71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712.5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712.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712.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12.5万元(本级财力712.5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71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12.5万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初中教育2050203”支出595.49万元,主要为人员工资福利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02”支出2.38万元,主要为退休人员的州补贴和退休费;“事业单位医疗2101102”支出50.85万元,主要支出为职工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2210201”支出63.78万元,主要为职工住房公积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我校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12.5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3.58%;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0.0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我校无项目支出预算。
五、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标准及要求
教职工基本情况:预算教职工人数按工资花名册中11月份人数,基本工资,教龄津贴不变,绩效工资按最新标准填报(基础绩效+奖励绩效)。
年终一次性奖金:按一个月的基本工资核算(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
医疗保险:(所有人(离休除外)应发工资合计
住房公积金:(在职应发工资合计+离岗退养应发工资合计—财补公积金合计)* 12 *0.12
养老保险:(在职应发工资合计+离岗退养应发工资合计—财补公积金合计)*12 *0.2
自治州津贴:所有人员(含离退休)
乡镇岗位补贴:在职人员人数
退休教师公务经费:退休人数
职业年金:(在职应发工资合计+离岗退养应发工资合计—财补公积金合计)* 12 * 0.08
班主任津贴:班级数* 10 * 50
六、政府采购安排说明
我校没有预算政府采购安排资金。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我校2017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所以也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八、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我校没有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九、公共财政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金平县勐桥乡中学一般公共预算中无“三公”经费支出。
十、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为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为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主要是地方财政补贴和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利息收入等。
上年结转,为我会各级机构结转资金,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如部分需跨年度组织实施的执法办案项目所需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我会各级机构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为在职职工按规定比例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
结转下年,为我会各级机构本年结转资金,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如部分需跨年度组织实施的稽查办案项目所需经费等。
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我会各级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三公"经费,指我会各级机构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问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保障我会各级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相关附件:
附件【勐桥乡中学2017年部门“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