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三、部门基本情况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二)项目支出情况
五、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六、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说明
七、其他事项
八、名词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一是宣传、贯彻省委、省政府及州委、州政府关于扶贫开发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措施,拟订金平县扶贫开发战略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是承担扶贫资金管理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扶贫资金使用分配方案,指导、检查和监督扶贫资金的使用;负责扶贫开发的统计及其监督。
三是负责制定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改善、产业建设、素质提高、灾后扶贫、贫困乡村和片区的整体推进及综合开发、边境及民族等特殊困难群体和区域扶贫项目规划与年度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四是负责统筹、协调信贷扶贫工作,引导、扶持扶贫龙头企业,促进贫困地区产业发展。
五是负责财政资金易地扶贫开发工作,组织、指导财政扶贫资金安排的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
六是组织、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扶贫开发工作,负责联系、协调外资扶贫项目,组织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
七是负责统筹协调外交部帮扶、上海对口帮扶、省、州单位挂钩扶贫和经济社会合作相关工作。
八是承办金平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主要工作
2017年计划争取财政专项扶贫资3000万元、外交部帮扶资金850万元、上海帮扶资金900万元,山区综合开发1000万元,继续巩固提升基本解决温饱农村人口的扶贫成果,力争2017年完成减贫人口1.6万人。
重点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在扶贫项目实施方面要进一步加快推进金水河镇整镇推进项目的实施,确保在2017年10月份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在2017年6月份以前完成2016年度整村推进、易地搬迁、扶贫安居及其他上海和外交部帮扶项目的验收;二是在山区综合开发方面,认真制定细化2017年金平县山区综合开发项目实施方案,争取州级批准及时启动推进项目实施,确保按计划完成年度山区综合开发目标任务;三是根据《云南省开展扶贫开发责任、权力、任务、资金到县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云贫开发发〔2015〕77号)文件相关要求,建立“政府领导、部门牵头、协调配合、程序规范”的县级项目审批机制,制定金平县扶贫开发责任、权力、任务、资金“四到县”工作方案,科学规范有关财政专项扶贫项目的申报、审批及下达程序,加快各类扶贫项目的推进实施;四是制定完善小片区综合开发工作实施方案。围绕贫困乡(镇)、贫困村脱贫摘帽计划及实际的扶贫项目需求,制定完善金平县2016至2020年扶贫小片区综合开发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时间计划、资金整合、部门职责及管理措施等,力争在2017年初启动实施;五是以“挂包帮、转走访”工作为基础,按照“摸清底数、区分类型、找准问题、分类施策”的思路,建立乡镇扶贫需求项目库,为实施精准扶贫提供项目支撑。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一)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
2017年金平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预算编制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财政工作会议精神,遵循现代国家治理理念,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完善体制机制,加强预算管理,实现有效监督,努力构建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2017年金平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预算编制要紧紧围绕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紧密结合财政经济形势,坚持依法理财、统筹兼顾,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盘活财政存量,用好财政增量,从严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深化部门预算改革,推进中期财政规划和部门滚动规划管理,健全预算支出标准体系,深化国库集中收付和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加强全口径预算管理,强化预算执行监督,严肃财政纪律,硬化预算约束,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提高预算透明度。
(二)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
一是合法性原则。部门预算的编制要符合《预算法》和国家其他法律、法规,充分体现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并在法律赋予部门的职能范围内编制。具体来讲:一是收入要合法合规。组织基金收入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行政事业性收费要按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和价格管理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测算等。二是各项支出要符合财政宏观调控的目标,要遵守现行的各项财务规章制度。支出预算要结合本部门的事业发展计划、职责和任务测算;对预算年度收支增减因素的预测要充分体现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一致性,要与经济增长速度相匹配;项目和投资支出方向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支出的安排要体现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勤俭办事的方针;人员经费支出要严格执行国家工资和社会保障的有关政策、规定及开支标准;日常公用经费支出要按国家、部门或单位规定的支出标准测算;部门预算需求不得超出法律赋予部门的职能。
二是真实性原则。部门预算收支的预测必须以国家社会经济发展计划和履行部门职能的需要为依据,对每一收支项目的数字指标应认真测算,力求各项收支数据真实准确。机构、编制、人员、资产等基础数据资料要按实际情况填报;各项收入预算要结合近几年实际取得的收入并考虑增收减收因素测算,不能随意夸大或隐瞒收入;支出要按规定的标准,结合近几年实际支出情况测算,不得随意虚增或虚列支出;各项收支要符合部门的实际情况,测算时要有真实可靠的依据,不能凭主观印象或人为提高开支标准编制预算。
三是完善性原则。部门预算编制要体现综合预算的思想。各种预算外资金要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所有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部门预算,改变预算内外资金“两张皮”的状况,取消收支挂钩的预算核定方法,对单位的预算内、外各项财政资金和其他收入,统一管理,统筹安排,统一编制综合财政预算。编制预算时,要将部门依法取得的包括所有财政性资金在内的各项收入以及相应的支出作为一个有机整体进行管理,对各项收入、支出预算的编制做到不重不漏,不得在部门预算之外保留其他收支项目。
四是科学性原则。部门预算编制要具有科学性,具体主要体现在:(1)预算收入的预测和安排预算支出的方向要科学,要与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相适应,要有利于促进国民经济协调健康、可持续发展;(2)预算编制的程序设置要科学,合理安排预算编制每个阶段的时间,既以充裕的时间保证预算编制的质量,出要注重提高预算编制的效率;(3)预算编制的方法要科学,预算的编制要制定科学规范的方法,测算的过程要有理有据;(4)预算的核定要科学,基本支出预算定额要依照科学的方法制定,项目支出预算编制中要对项目进行遴选,分轻重缓急排序,科学合理地选择项目。
五是稳妥性原则。部门预算的编制要做到稳妥可靠,量入为出,收支平衡,不得编制赤字预算。收入预算要留有余地,没有把握的收入项目和数额,不要列入预算,以免收入不能实现时,造成收小于支;预算要先保证基本工资、离退休费和日常办公经费等基本支出,以免预算执行过程中不断调整预算。项目预算的编制要量力而行,有多少钱办多少事。
六是重点性原则。部门预算编制要做到合理安排各项资金,本着“一要吃饭,二要建设”的方针,在兼顾一般的同时,优先保证重点支出。根据重点性原则,要先保证基本支出,后安排项目支出;先重点、急需项目,后一般项目。基本支出是维持部门正常运转所必须的开支,如:人员基本工资、国家规定的各种补贴津贴、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费、保证机构正常运行所必须的公用经费支出以及完成部门职责任务所必须的其他支出,因此要优先安排预算,不能留有缺口;项目支出根据财力情况,按轻重缓急,优先安排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事项,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符合国家财政宏观调控和产业政策的项目。
七是透明性原则。部门预算要体现公开、透明原则。对于单位的经常性支出,要通过建立科学的定员定额体系,以实现预算分配的标准化。对于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而发生的各类项目支出,要通过填报项目文本、建立项目库、科学论证,采用择优排序的方法确定必保项目和备选项目,结合当年的财力状况与财政支出重点,优先安排急需、可行的项目,从而减少预算分配中存在的主观随意性与“暗箱操作”使预算分配更加规范、透明。
八是绩效性原则。部门预算应建立绩效考评制度,对预算的执行过程和完成结果实行全面的追踪问效,不断提高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益。在项目申报阶段,要对申报项目进行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以保障项目确实必需、可行;在项目执行阶段,要建立严格的内部审核制度和重大项目建设成果报告制度,以对项目进程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对阶段性成果进行考核评价;在项目完成阶段,项目单位要及时组织验收和总结,并将项目完成情况报中央部门,中央部门要项目完成情况汇总报财政部。中央部门和财政部要将项目完成情况和绩效考评结果分别记入中央部门项目库和财政部项目库,并作为财政部以后年度审批立项的参考依据,以强化对部门预算资金使用过程的监督和使用效益的考核分析,促使预算资金的安排由“重分配”向“重管理”转变。
三、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门在职人员编制31人,其中:行政编制16人,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13人;在职实有26人,其中:财政全供养26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0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金平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财务总收入280.16万元,比上年585.69万元减少305.53万元,下降109.06%,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80.16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80.16万元,比上年585.69万元减少305.53万元,下降109.06%,其中:本年收入280.1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80.16万元(本级财政力280.16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80.16万元,比上年585.69万元减少305.53万元,下降109.06%,其中:基本支出250.16万元,占总支出的89.29%,比上年190.69万元增加59.47万元,增长23.77%;项目支出30万元,占总支出10.71%,比上年395万元减少365万元,下降1216.67%;。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四个方面支出:一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2万元;二是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18.48万元;三是农林水支出238.03万元;四是住房保障支出22.63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金平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50.16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189.8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5.88%,与上年190.69万元下降0.5%;商品和服务支出10.5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21%,与上年11.92万元下降13.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9.8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9.91%,与上年59.57万元下降19.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金平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项目预算支出30万元,主要是用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支出。项目支出占总支出的10.71%,与上年395万元下降1216.67%。
(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6年金平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三公”经费预算数2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1万元,公务接待费13万元。2017年 “三公”经费预算数3.82万元,同比下降84.08%,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0元,同比下降100%,公务接待费预算数3.82万元,同比下降70.62%。
“三公”经费比上年下降主要原因:一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相关政策,压缩公务接待费;二是由于公务用车改革,取消了公务用车运行费。
2.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说明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10.52万元,其中:在职公务费10.4万元,离退休公务费0.12万元。
3.其他事项
2017年扶贫办无政府采购项目和政府性基金支出。
五、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县级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其他收入:为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主要是部门拨入各项工作经费等。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我局机关和派出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曰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曰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务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包括行政许可、消费者权益保护、特种设备监管、标准化计量认证庥可、食品安全监督及培训等项目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我局机关和派出机构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相关附件:
附件【金平县扶贫办2017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