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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930-111319-494
  • 发布机构
    金平县林业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7-02-07
  • 时效性
    有效

金平县林业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目录

  一、基本情况

  二、2017年度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三、部门基本情况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二)项目支出情况

  (三)“三公”经费预算支出说明

  (四)机关运行经费执行说明

  (五)政府采购执行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说明

  五、名词解释

 

  一、基本情况

  (一)林业局主要工作职责。

  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工作;加大林业产业建设;抓好林权制度配套改革及林业调查规划工作;加大农村能源建设力度;加工野生动植物保护。

  (二) 机构设置情况。

  林业局是自治县人民政府的一个职能部门(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内设办公室、资源林政科、公益林科、森林病害防治检疫站、营林绿化科、退耕办13个职能科室,下辖防火办、林业调查规划队、蛮耗木材检查站、种苗站、农村能源工作站、油茶站、林业服务中心7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2017年度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建设完备的森林生态系统、发达的林业产业系统、繁荣的森林文化系统为重点,坚定不移地走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发展生态化的林业发展道路,紧紧抓住国家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生态文明建设和红河州实施南部山区综合开发等政策机遇,加快生态建设、产业建设、文化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发展水平。

  (二)主要目标任务。

  实施南部山区综合开发林业产业项目1.5万亩,申请上级补助资金300万元;国家森林抚育项目5万亩,申请上级补助资金492.5万元;国家造林补贴项目1万亩,申请上级补助资金200万元;低效林改造项目1万亩,申请上级补助资金98.5万元;实施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项目新增造林25000亩、补植补造10000亩、技能培训1000人,申请上级补助资金420万元,新建退耕荒山造林5000亩,申请上级资金150万元,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10000亩,申请上级资金800万元。实施能源建设沼气100户、病旧池改造50户、太阳能建设1000台、节柴改造1000户、能源培训2期、微水电10千瓦、沼液浸种2000亩,申请上级补助资金150万元;实施中央和省级木本油料(油茶)项目2万亩,申请上级补助资金400万元;完成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兑现1544.5万元,历年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兑现592.9012万元。

  加强森林防火工作,严防死守,确保不发生重大森林火灾,实现连续30年无重特大森林火灾记录。

  (三)工作重点。

  1.抓好林业产业建设。一是抓好南部山区综合开发林业项目建设,完成各项造林工作任务。二是抓好城镇面山通道绿化工程项目建设,明确责任,加强项目管理,确保任务完成。三是抓好退耕还林项目建设。加大对全县退耕还林项目的监管力度,抓好新一轮退耕还林项目建设,完成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项目建设各项任务。四是加大木本油料油茶产业建设。加强油茶优质苗的培育,确保种苗质量和造林苗木供应;抓好油茶采穗圃抚育管理,确保优良种苗穗条的供应;积极向上级争取项目资金,抓好示范样板建设引领,确保木本油料产业稳步推进。五是加大森林抚育管理力度,巩固林业产业培植成果,推进生态文明进程。

  2.依法做好森林资源保护工作。突出依法治林,依法治火,切实加强森林资源管护,确保森林资源安全。一是严防死守做好森林防火工作,扎实有效地抓好森林防火各项措施落实,切实做到火患早排除,火险早预报,火情早发现,火灾早处置,火案早侦破,确保不发生重大森林火灾,不发生伤亡事故。二是以林地、林权管理为中心,以突出用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成果,以贯彻执行“十三五”年森林采伐限额、服务林农为目标,扎实抓好森林资源林政管理工作,提高依法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的能力。三是适时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是深入开展违法占用林地、乱砍滥伐、森林火灾案件查处力度,严厉打击涉林违法犯罪,确保森林、生态资源安全,维护林区治安稳定。四是切实加强林业有害生物检疫防治工作,加大检疫执法力度,推进社会化防治试点,不断增强综合防控能力。五是做好公益林管护工作,加强对森林管护人员履职尽责的监督管理,严格兑现森林生态补偿资金,做到专款专用,提高森林管护实效。

  3.认真开展林权配套改革工作。切实巩固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成果,深化配套改革,加大林权登记、办理确权、审核发证、贷款评估等工作力度,规范林地、林木流转,保障林农切身利益。

  三、部门基本情况

  金平县林业局是一个全额拨款行政单位,总编制数45人,其中:行政机关13人,事业单位32人,实有45个编制。年末在职人数53人,其中行政人员20人,事业人员33人,退休人员30人。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6辆。

  四、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度县林业局部门预算总收入为624.24万元, 财政补助收入为624.24万元,占100%。比2016年预算收入减少62.69万元,减少9.1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在职公用经费减少,车辆经费减少,退休人员退休费及自治州津贴由社保发放。其中基本支出预算收入591.24万元,占预算收入总数的95%;项目支出预算收入33万元, 占预算收入总数的5%。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如下:

  2080501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4.76万主要用于行政退休人员对个人和家庭补助;2080502款事业单位离退休5.44万元主要用于事业退休人员对个人和家庭补助2080802款伤残抚恤0.48万元主要用于伤残人员的生活补助,2130201行政运行180.6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在职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2130204林业事业机构295.1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在职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2210201款住房公积金51.99万元 主要用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33.42万元,包括工资,津贴补贴和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3.31%;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占基本支出的4.06%;2017年林业局日常公用经费24万元,比2016年减少3.4万元,减少12.41%,主要是公务用车实有数减少,运行费减少。

  (二)项目支出。

  2130234款林业防灾减灾23万,主要反映2017年森林火灾扑救、森林消防专业扑火队养队经费15万元,森林防火林户保险8万元。2130299款其他林业支出,主要反映用于油茶产业发展前期工作经费。2017年林业局项目支出33万元,与2016年持平不变。

  (三)“三公”经费预算支出说明。

  根据省、州、县深入推进地方预决算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和文件要求,我本部部门把年初预算工作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进一步提高效率、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切实把有限资金和资源用于发展经济、改善民生上。现将2017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如下:

  2016年本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支出85.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2.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63.0万元。与2015年决算相比,2016年本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减少48.7万元,下降57.16%。主要是公务用车购置费减少,2015年公务购车3张,2016年公务购车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2015年公务用车保有9张,2016年公务用车保有2张;公务接待费减少,2015年公务接待231批次,984人,2016年公务接待156批次,635人。

  金平县林业局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编制单位: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林业局

2016年度(单位:元)

项  目

行次

预算数

统计数

栏  次

1

2

一、“三公”经费支出

1

(一)支出合计

2

852,000.00

500,022.36

 1.因公出国(境)费

3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4

630,000.00

346,056.76

 (1)公务用车购置费

5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6

630,000.00

346,056.76

 3.公务接待费

7

222,000.00

153,965.60

 (1)国内接待费

8

222,000.00

153,965.60

  按照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及省委十项规定和 < 金平县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办法>金办发〔2015〕48号及《金平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县林业局将进一步完善“三公”经费管理制度,细化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编制,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规模,确保年度“三公”经费预决算总规模比上年只减不增。

  (四)机关运行经费执行说明。

  2017年林业局日常公用经费支出预算24万元,比2016年减少3.4万元,减少12.41%,主要是公务用车经费减少,公务用车编制减少,实有车辆减少。

  (五)政府采购执行说明。

  2017年林业局预算货物类采购金额3万元,因单位无自筹资金,采购资金全部由上级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中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说明。

  金平县林业局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五、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是指为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 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相关附件:

附件【金平县林业局2017年部门“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xls
附件【金平县林业局2017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xls
附件【金平县林业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doc
附件【金平县林业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