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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20240930-111325-152
  • 发布机构
    金平县农业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7-02-07
  • 时效性
    有效

金平县农业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三、部门基本情况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五、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安排说明

  七、政府采购安排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说明

  九、专业性较强名词解释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贯彻执行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或拟订有关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乡镇企业等农业各产业(以下简称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政策和中长期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承担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责任。指导农业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推进农业依法行政。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指导、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

  (三)指导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的改善。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指导农产品基地建设、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提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县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议,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县级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农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负责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拟订农业开发规划并监督实施。

  (四)负责指导乡镇企业改革发展,组织开展乡镇企业统计、信息工作和运行情况分析。拟订农业产业化经营规划、政策,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拟订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规划、政策,指导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

  (五)承担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责任。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负责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质量安全监测。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和机构考核。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六)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依法开展农作物种子(种苗)、农药、饲料添加剂的管理和监督工作。依法负责渔船、渔机、网具的监督管理。指导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安全监理工作。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

  (七)负责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指导动植物防疫和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对县内农作物的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承担境外引进农作物种子(种苗)检疫审批工作。负责执业兽医的管理。承担农业防灾减灾的责任。监测、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八)组织制定农业技术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业科技成果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指导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负责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参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承担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

  (九)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草原、宜农滩涂、宜农湿地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依法管理耕地质量,发展节水农业。会同有关部门处理重大涉外渔事纠纷,维护行政区域内水域渔业权益。负责渔船检验和渔政、渔港监督管理。

  (十)拟订农业生态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指导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和农业农村节能减排,承担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有关工作。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的发展,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村容村貌整治工作。负责保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做好外来物种监管的职责。

  (十一)负责农业贸易促进和农业经济、技术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负责实施、管理农业利用外资项目。负责热区农业资源开发工作。

  (十二)狠抓农机安全监理,确保农机安全生产,因地制宜开展农机教育培训,认真落实农机购置补贴,促进农机技术推广普及。

  (十三)承办金平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集中资金“保工资、保正常运转、保法定、保民生、保和谐稳定”,从严从紧编制各项支出预算。在认真贯彻上述指导思想,并遵循以下原则:

  (一)依法理财原则。预算编制符合《预算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收支测算准确、真实、合法合规,体现财政宏观调控的目标,符合现行的财务规章制度,凡不合法的收入和支出,不能纳入预算编制范围。

  (二)综合预算原则。根据政府收支分类改革的统一要求,农业局组织的各项收入以及安排的各项支出,全面、完整地纳入部门预算,收入统一管理,支出统筹安排,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绝不留有其他收支项目。

  三、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85人,其中:财政全供养85人;在编实有车辆2辆。离退休人员30人,其中:退休30人。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农业局预算总收入945.33万元与2016年预算总收入1001.14万元相比减少9.4%,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945.33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208类05款(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1.56万元;208类08 款(抚恤)支出1.69万元;210类11款(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79.06万元;213类01款(农业)支出770.78万元;221类02款(住房保障)支出82.24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支出分别是工资福利支出685.5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8.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01.14万元;其他支出20万元。

  五、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6年农业局“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万元;国内接待费4万元。实际支出为2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9万元;国内接待费10.1万元。国内接待费超出预算数,主要原因是省、州业务主管部门到我县指导、调研工作次数增加。以及农业局为了更好更有效地完成所实施的项目,与各业务往来单位在业务上沟通协作次数有所增加等原因所致。

  2017年农业局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2.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按照相关规定在2016年决算数14.9万元缩减10%为13.4万元;国内接待费按照相关规定在2016年决算数10.1万元缩减10%为9.1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安排说明

  2017年共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38.6万元。其中:小车经费5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及维修费;日常公用经费33.6万元,主要用于办公用品购置、公务接待、差旅费等。

  七、政府采购安排说明

  本单位无此项安排。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说明

  本单位无此项安排。

  九、专业性较强名词解释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为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主要是地方财政补贴和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利息收入等。

  (三)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为我会各级机构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四)上年结转,为我级机构结转资金,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用于我级机构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六)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指我级机构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为在职职工按规定比例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 ,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我会各级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九)三公"经费,指我会各级机构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问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我会各级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相关附件:

附件【金平县农业局2017年部门“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xls
附件【金平县农业局2017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xls
附件【金平县农业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