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三、部门基本情况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二)项目支出情况
(三)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五、政府采购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说明
七、名词解释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在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一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县有关水行政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二是统一管理全县水资源(含地表水、地下水),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三是组织编制全县水资源的综合规划、防汛抗旱规划、水资源保护规划、水土保持规划和有关专业规划,并监督实施;拟订全县水利工作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拟订全县水资源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四是负责防治水旱灾害,承担全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具体工作;五是负责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六是负责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指导重要江河、湖泊及河口、滩涂的治理和开发,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归口管理水生态修复和水利风景区建设;七是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实施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等水工程的安全监管;八是负责水土流失防治工作,承担金平县水土保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九是负责全县农村水利水电工作;十是负责全县水政监察执法以及有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应诉工作;十一是按照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十二是组织开展水利科技、培训和水利涉外事务;十三是承办金平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金平县水务部门编制2017年部门预算的情况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合理使用财政拨款,确保全年任务的完成。
(二)基本原则及编制方法
严格执行财政预算制度,按照收支平衡原则,从严控制各项支出,既体现实际需要,又考虑财力可能,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原则,根据工作目标,安排预算。
(三)总体思路
依据云南省财政厅预算编制的总体要求,结合实际,做好部门预算。按照机构编制内实有人数编制人员和公用支出预算,并结合本单位工作职责编制项目支出预算。
三、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即金平苗族瑶族族自治县水务局,其中包含17个科室分别为局办公室、人事档案股、规划计划股、财务股、政策法规科、水资源股、水利股、水电股、工程建设管理股、安全监督股、水利工程质量管理监督站、防汛抗旱指挥办公室、水土保持委员会办公室、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队、河道管理所、水库管理所、铜厂水库管理局。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7个。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69人,其中:财政全供养69人;在编实有车辆2辆。离退休人员1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8人。(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基本情况分布图表等)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水务局(单位)预算总收入1228.16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1228.16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0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228.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8.16万元,占总支出的56%,项目支出560万元,占总支出的54%。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2130301、2130317、2080501、2080502、2130314、2130331支出,主要反映人员工资和津补贴、公用经费、项目资金的支出。(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总收支占比分布图表等)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39.64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6%;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4%。(人均情况由各部门自行确定)与上年对比增加增加3%。原因是增加了公务运行经费。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项目资金56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50万元,原因是今年水资源收入增加。
(三)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63.95万,公务接待费21.09万元,与2016年对比增加了158.29%,原因是人员增加,项目点多面广,工作量增加,接待任务增加,上级检查任务重,下级检查工作多,接待任务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2.8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7.24%,原因是项目点多面广,汛期巡查频率高,公务用车率高,所以2017运行费比2016年提高了。
五、政府采购
资产采购全部按照县政府文件及县级财政要求进行采购。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说明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
七、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为除"
(三)上年结转,为我单位结转资金,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如部分需跨年度组织实施的执法办案项目所需经费等。
(四)住房保障支出(
(五)住房保障支出(
(六)结转下年,为我会各级机构本年结转资金,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如部分需跨年度组织实施的稽查办案项目所需经费等。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我单位各级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九)"
(十)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我会各级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
相关附件:
附件【金平县水务局2017年部门“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