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三、部门基本情况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二)项目支出情况
(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
五、名词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者米乡政府作为一级政府,履行的是政府职能。
(一)贯彻落实党和政府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宣传、落实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宣传和贯彻执行上级机关的政策、法规、规章、决定等,执行本级党代会和人代会的决定、决议;稳定农村基本经济制度,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
(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加强基层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和党员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对乡、村级党组织的领导和对村民委员会的指导,健全村民自治机制,培育、提高村民委员会自治能力,推进村务、财务公开,推进农村民主政治建设。
(三)促进发展。科学制订发展规划,营造农村经济发展环境,加强农村市场监督,培育、提升市场功能,搞活市场流通,推广农业技术,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引导农民发展现代农业,调整产业结构,加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不断提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
(四)维护稳定。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紧紧围绕实现和维护群众利益开展工作,突出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加强和巩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预警和管理,建立、健全各种应急机制,加强民事纠纷调解,化解农村社会矛盾,开展农村扶贫和社会救助,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五)加强管理。加强民政、教育、科技、文化、卫生、计划生育、安全生产、劳动保障、乡村规划等社会管理和农村经营管理,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加强环境保护,努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提高农村人口素质和农民生活质量。
(六)提供服务。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引导各类协会和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并充分发挥其作用,发展农村社会公益事业和集体公益事业,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公共产品,提供政策、科技、市场信息和社会救济、救助服务,及时向上级党委、政府反映社情民意,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
(七)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着力推进脱贫攻坚工程,为实现全面脱贫奠定基
坚持政府扶贫工作重心放在高半贫困山区兼顾河坝地区的原则,重点帮扶建档立卡在册贫困户。一是抓好脱贫攻坚“挂包帮”“转走访”工作。把脱贫攻坚“挂包帮”“转走访”工作提到最重要、最突出的位置上来,全面实施精准扶贫,进一步落实“一对几”干部挂钩帮户工作,健全“挂包帮”定点挂钩扶贫工作长效机制,制定完善村、户发展规划,组织干部职工深入村户开展结对帮扶工作,通过实施一批扶贫项目和挂钩干部出谋划策以及农户自身努力,力争2017年实现脱贫1300人左右。尽快落实各项目资金就位,并广泛动员群众参与,协调社会力量,汇集各方资源,形成共同帮扶的整体合力,顺利推进者米脱贫攻坚项目建设工作。实施一批整易地搬迁及村容村貌整治项目,培植一批高半山区支柱产业,实施一批入村公路水泥硬化项目,沟渠扩建项目、人饮新建项目、文体综合设施建设项目、医疗卫生设施建设项目、无电村项目和产业发展项目。规划和申报边境一线村庄亮化工程,逐步实现有固定卫生路的自然村安设路灯。
(二)着力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
坚持抓易地扶贫搬迁建设不放松,改善农村居住环境,努力建设美丽、宜居的边境山村。一是推进易地扶贫搬迁行动计划。全面推进实施2017年岭南(南干)、水田(老林脚二队)、老普新寨(老普寨)3个自然村易地扶贫搬迁建设项目。二是加强环境卫生整治。开展环境卫生“先进个人”、“清洁户”和“示范村”等评选表彰工作,兑现被评为“示范村”的“给予连续3年、每年1000元奖励”的补助;继续巩固好集镇、公路沿线村寨和产业垃圾清除等环境卫生整治成果,特别要防止集镇乱摆、乱搭、乱建形象反弹,同时将集中整治重点延伸到有商品交易点的巴哈、顶青、茨通坝、小翁帮、三棵树等村寨;河坝村寨整治重点将逐步由村容村貌向家庭延伸,高半山区整治重点将逐步由柏油路“3公里内”向“3公里外”延伸。三是实施村内美化工程。建设部分村寨活动室、卫生公厕以及村内树木绿化、灯光亮化工程,实施群众健身锻炼宜居环境工程。
(三)着力抓好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全乡发展动力
坚持以交通建设为重点,其它基础设施建设跟上的基础设施建设方向,为者米乡的发展注入活力。一是实施道路改造提升工程。硬化安福村、牛塘和老林脚一队、二队公路;推进老者公路硬化建设;建设哈备村活动场地及生产路桥梁;修复老白寨至老普寨、苦聪大寨至地棚2条乡村公路。二是建设完善农村人饮设施。改善者米街道及其周边村寨、驻地单位完善供水工程后续管理工作;实施老普寨、南干人饮工程提升改造项目。三是推进小集镇建设。完成河边寨村委会农产品交易市场建设;力争实施政府至中学路、水果市场路建设;做好集镇开发前期协调工作,力争年内完成用地协商、非建设用地转建设用地的报批和建设设计规划等工作。四是做好通讯设施建设。实施三棵树、巴哈、坪寨、巴议等村寨移动网络宽带建设。
(四)着力抓好产业建设,推动全乡经济健康发展
坚持优化产业结构,提升现有产业质量,引进推广具有发展潜力的新产业。一是提升橡胶、香蕉两大产业质量。加强对橡胶、香蕉产业技术培训,提高农户管理质量,争取实施香蕉滴灌、香蕉运输索道项目建设,提升农户信心;支持香蕉交易市场基地建设。二是做好“万亩草果”产业更新种植后续管理,组织专家和技术人员加强后续管理培训和技术指导。三是推广发展其它种植产业。继续做好三棵树板蓝根示范种植项目,并进一步推广发展;在地棚、大寨、老阳寨、东沙等自然村推广发展野草果种植;继续培植高半山区甘蔗、油茶产业,发展部分村寨集体油茶种植产业。四是力争实现生猪规模化养殖。上罗孟生猪养殖场力争达到州级300头能繁母猪标准规范化养殖场,有效利用新建成的生猪养殖基地,实现仔猪供应,逐步将者米打造成面向金平、绿春两县重要的仔猪供应和肉猪生产基地。五是推进服务业发展。继续打造好“男人节”传统民间节日,进一步完善巴哈热水塘设施建设,规范餐饮、旅馆设施和服务,支持和鼓励拉祜族、傣族等民间文化传承发展和民间工艺品制作销售,进一步推动旅游产业的发展。六是依法推进电矿开发。支持企业依法探矿和采矿,推进水电开发建设,尽早实现水资源优势向者米经济优势的转变,开辟新的经济增长点和经济转型方式。
(五)着力推进教育工作和科技培训,提升国民素质
重视和支持教育教学工作。坚持教育优先发展,认真落实“两免一补”政策,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建立辍学学生劝返联动机制,实现劝返工作常态化,用制度和政策强化控辍保学,不断提高入学率和完学率;改善学校教学设施,配置部分学校课桌椅、床等设施。加强实用技能培训和劳务输出,开展农村富余劳动力技能培训和转移培训,提升劳动力转移输出数量和质量;结合农村产业发展实际,实施农村种养殖业科技培训;组织农村党员干部、致富带头人、农村经济人到内地县市实地考察学习,增强发展意识。
(六)着力推进环境卫生整治工程,美化居民生活环境
建立环境卫生整治长效机制,健全领导机构,设立乡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站。深入开展乡村环境卫生专项整治,长期坚持组织机关单位、企业及商户和农户开展环境卫生大整治,对集镇的贸易市场、摆摊点和车辆停放进行整治规范,加强和规范对香蕉代办商和香蕉种植户的管理,继续加强对公路沿线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加强对工业污染的治理,要求加工、采矿等行业建立规范的、高标准的污水处理措施,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换取短期经济效益。
(七)着力推进民生保障建设,确保和改善人民基本生活
落实好就业创业扶持政策,重点做好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转移就业,扶持高校毕业生创业,抓好城乡社保扩面、城乡低保发放、新农合救助等工作,实现城乡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率再提高,新农合参合率保持100%,并做好补偿兑现工作,做好城乡低保金发放工作,加强临时救助和各项专项救助,加强医疗设施建设,重视老龄、妇女儿童、五保户、残疾人工作。
(八)着力抓好法治建设,构建平安和谐者米
坚持宣传教育与综合治理两手抓,推进依法治乡进程。一是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推进普法依法治乡工作,积极开展普法培训、法制教育讲座、法律咨询等活动。二是加大农村矛盾纠纷排查和人民调解工作力度,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三是提高村民自我管理能力。帮助村组建立和完善村规民约,逐步实现村寨事务由村民商议、村民参与、村民管理、村民监督。继续推进村寨义务护村队建设,在实现村寨社会治安“群防群治”的基础上,逐步向村寨相互间的“联防联动联治”延伸。不断完善和扩大义务护村队职责,逐步将“义务护村队”转变为“村民自治队”。四是开展对各类违法活动的整治。开展禁毒防艾宣传活动,加大对贩毒吸毒现象的整治,进一步加强对吸毒人员的管控;加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力度,依法严厉打击危害社会治安的各类刑事犯罪活动。五是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加强对民爆物品、烟花爆竹、油库等高危行业的治理整顿,加大对道路交通、公共聚集场所等领域的安全监管,预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消除不安全隐患。使者米乡的人居环境与综合维稳工作明显好转。
(九)着力机关作风,构建“廉政型”政府
把关好为民服务最前沿阵地的建设;继续推进法治政府、责任政府、阳光政府和效能政府建设,不断提高政府依法行政水平;认真贯彻执行中央改进工作作风的“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和州委“十不准”,始终坚持廉洁从政,切实抓好反腐倡廉工作,建立节约型政府,减少不必要的应酬接待,树立良好的政府形象;建立健全机关工作制度,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干部职工服务意识和能力,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政府。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者米拉祜族乡部门编制2017年部门预算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认真贯彻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按照“稳中有进、稳中有好、稳中有快”的总要求续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和创新。引入新公共管理理念,建立“控制为主、绩效引导”的部门预算编审模式,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提升政府公共服务水平。坚持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从严从紧编制预算,严控“三公经费”、会议费等一般性支出,切实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坚持强化预算管理,强化部门支出绩效责任和财政部门监督管理职责,细化预算编制,推进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相结合,提高预算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坚持加强基础性工作,完善支出标准体系、基础信息库和项目库管理,进一步做实、做细项目支出预算,改进预算决策机制,为预算执行创造良好的条件。
三、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分别是乡人民政府、农业事业机构。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2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共计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部门在职人员编制80人,其中:行政编制26人,事业编制54人。在职实有55人,其中:财政全供养55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1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1人。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5辆。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者米拉祜族乡部门(单位)财务总收入695.1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95.1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695.1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95.1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95.10万元(本级财力695.10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695.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71.10万元,占总支出的96.55%,项目支出24万元,占总支出的3.45%。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
2010101(一般公共服务—人大事务—行政运行):工资性支出8.36万元,其中:基本工资2.74 万元,津贴补贴5.60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0.02万元。商品服务支出0.5万元,其中:公用经费0.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0.9万元,其中:在职人员自治州津贴0.3万元,乡镇岗位补贴0.6万元。项目支出1万元,其中:人大主席团经费1万元。小计10.76万元。
2010301(一般公共服务—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工资性支出156.89万元,其中:基本工资29.23万元,津贴补贴63.04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64.62万元。商品服务支出15万元,其中:公用经费6万元,车辆经费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4.7万元,其中:在职人员自治州津贴3.6万元,乡镇岗位补贴7.2万元,遗属补助3.9万元。拉祜族学生经费补助20万元。项目支出10万元,其中:工作经费10万元。小计216.59万元。
2010601(一般公共服务— 财政事务—行政运行):工资性支出20.45万元,其中:基本工资5.72 万元,津贴补贴14.73万元。商品服务支出1.5万元,其中:公用经费1.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2.7万元,其中:在职人员自治州津贴0.9万元,乡镇岗位补贴1.8万元。小计24.65万元。
2011001(一般公共服务—人力资源事务—行政运行)工资性支出7.03万元,其中:基本工资2.09万元,津贴补贴4.94万元。商品服务支出0.5万元,其中:公用经费0.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0.9万元,其中:在职人员自治州津贴0.3万元,乡镇岗位补贴0.6万元。小计8.43万元。
2011101(一般公共服务—纪检监察事务—行政运行)项目支出1万元,其中:纪委办案经费1万元。
2012901(一般公共服务—群众团体事务—行政运行):工资性支出7.93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97万元,津贴补贴4.90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06万元。商品服务支出0.5万元,其中:公用经费0.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0.9万元,其中:在职人员自治州津贴0.3万元,乡镇岗位补贴0.6万元。小计9.33万元。
2013101(一般公共服务—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工资性支出45.1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3.29万元,津贴补贴26.79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5.02万元。商品服务支出2.5万元,其中:公用经费2.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4.5万元,其中:在职人员自治州津贴1.5万元,乡镇岗位补贴3万元。项目支出12万元,其中:村委会党建经费12万元。小计64.10万元。
2070109(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文化—群众文化):工资性支出6.1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66万元,津贴补贴4.44万元。商品服务支出0.5万元,其中:公用经费0.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0.9万元,其中:在职人员自治州津贴0.3万元,乡镇岗位补贴0.6万元。小计7.50万元。
208010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工资性支出45.65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3.82万元,津贴补贴31.83万元。商品服务支出3.5万元,其中:公用经费3.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6.3万元,其中:在职人员自治州津贴2.1万元,乡镇岗位补贴4.2万元。小计55.45万元。
2080501(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商品服务支出0.32万元,其中:公用经费0.3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2.4万元,其中:在职人员自治州津贴2.4万元。小计2.72万元。
2080502(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离退休)商品服务支出0.08万元,其中:公用经费0.0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0.9万元,其中:在职人员自治州津贴0.9万元。小计0.98万元。
208080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抚恤—优抚事业单位支出):工资性支出6.37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84万元,津贴补贴4.49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0.04万元。商品服务支出0.5万元,其中:公用经费0.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0.9万元,其中:在职人员自治州津贴0.3万元,乡镇岗位补贴0.6万元。小计7.77万元。
210010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行政运行):工资性支出6.96万元,其中:基本工资2.03万元,津贴补贴4.93万元。商品服务支出0.5万元,其中:公用经费0.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0.9万元,其中:在职人员自治州津贴0.3万元,乡镇岗位补贴0.6万元。小计8.36万元。
21007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计划生育事务—计划生育机构):工资福利支出2.4万元其中: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4万元。
210110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对个人和家庭补助22.94万元,其中:医疗经费22.94万元。
210110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8.12万元,其中:医疗经费18.12万元。
2130104(农林水支出—农业—事业运行):工资性支出75.34万元,其中:基本工资24.68万元,津贴补贴48.74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92万元。商品服务支出5.04万元,其中:公用经费5.0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9万元,其中:在职人员自治州津贴3万元,乡镇岗位补贴6万元。小计89.38万元。
2130204(农林水支出—林业—事业运行):工资性支出40.41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2.48万元,津贴补贴27.93万元。商品服务支出3万元,其中:公用经费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5.4万元,其中:在职人员自治州津贴1.8万元,乡镇岗位补贴3.6万元。小计48.81万元。
2130317(农林水支出—水利—水利技术推广):工资性支出21.19万元,其中:基本工资7.17万元,津贴补贴14.02万元。商品服务支出1.5万元,其中:公用经费1.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2.7万元,其中:在职人员自治州津贴0.9万元,乡镇岗位补贴1.8万元。小计25.39万元。
2200101(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国土资源事务—行政运行):工资性支出18.95万元,其中:基本工资5.54万元,津贴补贴13.41万元。商品服务支出1.5万元,其中:公用经费1.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2.7万元,其中:在职人员自治州津贴0.9万元,乡镇岗位补贴1.8万元。小计23.15万元。
2210201(其他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对个人和家庭补助47.27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47.27万元。
单位:万元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201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334.86 |
310.86 |
24.00 |
20101 |
人大事务 |
10.76 |
9.76 |
1.00 |
2010101 |
行政运行 |
10.76 |
9.76 |
1.00 |
20103 |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
216.59 |
206.59 |
10.00 |
2010301 |
行政运行 |
216.59 |
206.59 |
10.00 |
20106 |
财政事务 |
24.65 |
24.65 |
|
2010601 |
行政运行 |
24.65 |
24.65 |
|
20110 |
人力资源事务 |
8.43 |
8.43 |
|
2011001 |
行政运行 |
8.43 |
8.43 |
|
20111 |
纪检监察事务 |
1.00 |
0.00 |
1.00 |
2011101 |
行政运行 |
1.00 |
0.00 |
1.00 |
20129 |
群众团体事务 |
9.33 |
9.33 |
|
2012901 |
行政运行 |
9.33 |
9.33 |
|
20131 |
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
64.10 |
52.10 |
12.00 |
2013101 |
行政运行 |
64.10 |
52.10 |
12.00 |
207 |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
7.50 |
7.50 |
|
20701 |
文化 |
7.50 |
7.50 |
|
2070109 |
群众文化 |
7.50 |
7.50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66.92 |
66.92 |
|
20801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 |
55.45 |
55.45 |
|
2080109 |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
55.45 |
55.45 |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3.70 |
3.70 |
|
2080501 |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
2.72 |
2.72 |
|
2080502 |
事业单位离退休 |
0.98 |
0.98 |
|
20808 |
抚恤 |
7.77 |
7.77 |
|
2080804 |
优抚事业单位支出 |
7.77 |
7.77 |
|
210 |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51.82 |
51.82 |
|
21001 |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 |
8.36 |
8.36 |
|
2100101 |
行政运行 |
8.36 |
8.36 |
|
21007 |
计划生育事务 |
2.40 |
2.40 |
|
2100716 |
计划生育机构 |
2.40 |
2.40 |
|
21011 |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
41.06 |
41.06 |
|
2101101 |
行政单位医疗 |
22.94 |
22.94 |
|
2101102 |
事业单位医疗 |
18.12 |
18.12 |
|
213 |
农林水支出 |
163.58 |
163.58 |
|
21301 |
农业 |
89.38 |
89.38 |
|
2130104 |
事业运行 |
89.38 |
89.38 |
|
21302 |
林业 |
48.81 |
48.81 |
|
2130204 |
林业事业机构 |
48.81 |
48.81 |
|
21303 |
水利 |
25.39 |
25.39 |
|
2130317 |
水利技术推广 |
25.39 |
25.39 |
|
220 |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
23.15 |
23.15 |
|
22001 |
国土资源事务 |
23.15 |
23.15 |
|
2200101 |
行政运行 |
23.15 |
23.15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47.27 |
47.27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47.27 |
47.27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47.27 |
47.27 |
|
|
合 计 |
695.10 |
671.10 |
24.00 |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者米拉祜族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71.10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69.91%;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5.50%;退休费、住房公积金、生活补助、医疗费等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占基本支出21.61%,拉祜族学生经费补助(业务费、专款和配套资金) 占基本支出2.98%。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增加46.97万元,增幅7.53%,增加的原因主要是2017年工资增加,拉祜族学生补助经费由项目调入基本支出,预算增加。
单位:万元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基本支出 |
201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310.86 |
20101 |
人大事务 |
9.76 |
2010101 |
行政运行 |
9.76 |
20103 |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
206.59 |
2010301 |
行政运行 |
206.59 |
20106 |
财政事务 |
24.65 |
2010601 |
行政运行 |
24.65 |
20110 |
人力资源事务 |
8.43 |
2011001 |
行政运行 |
8.43 |
20111 |
纪检监察事务 |
0.00 |
2011101 |
行政运行 |
0.00 |
20129 |
群众团体事务 |
9.33 |
2012901 |
行政运行 |
9.33 |
20131 |
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
52.10 |
2013101 |
行政运行 |
52.10 |
207 |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
7.50 |
20701 |
文化 |
7.50 |
2070109 |
群众文化 |
7.50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66.92 |
20801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 |
55.45 |
2080109 |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
55.45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3.70 |
2080501 |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
2.72 |
2080502 |
事业单位离退休 |
0.98 |
20808 |
抚恤 |
7.77 |
2080804 |
优抚事业单位支出 |
7.77 |
210 |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51.82 |
21001 |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 |
8.36 |
2100101 |
行政运行 |
8.36 |
21007 |
计划生育事务 |
2.40 |
2100716 |
计划生育机构 |
2.40 |
21011 |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
41.06 |
2101101 |
行政单位医疗 |
22.94 |
2101102 |
事业单位医疗 |
18.12 |
213 |
农林水支出 |
163.58 |
21301 |
农业 |
89.38 |
2130104 |
事业运行 |
89.38 |
21302 |
林业 |
48.81 |
2130204 |
林业事业机构 |
48.81 |
21303 |
水利 |
25.39 |
2130317 |
水利技术推广 |
25.39 |
220 |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
23.15 |
22001 |
国土资源事务 |
23.15 |
2200101 |
行政运行 |
23.15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47.27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47.27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47.27 |
|
合 计 |
671.10 |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者米拉祜族乡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4万元,如党建工作经费、人大主席团经费、纪检工作经费等开支。与上年对比减少59.5万元,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拉祜族学生补助经费由项目调入基本支出。
单位:万元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项目支出 |
201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24.00 |
20101 |
人大事务 |
1.00 |
2010101 |
行政运行 |
1.00 |
20103 |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
10.00 |
2010301 |
行政运行 |
10.00 |
20111 |
纪检监察事务 |
1.00 |
2011101 |
行政运行 |
1.00 |
20131 |
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
12.00 |
2013101 |
行政运行 |
12.00 |
者米乡人民政府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政府预算信息公开的决策、省政府和州政府相关工作安排,现将我乡2017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公布如下:
2017年我乡“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26.1万元,其中,安排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5.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0.8万元。与2016年年初预算相比,2017年我乡“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下降10%,减少2.9万元。
(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者米乡人民政府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 36.94万元,较 2016 年预算执行数减少 71.46万元,主要原因: 一是综合定额标准及结构调整;二是厉行节约,减少一般行政性支出。
2.政府采购情况。者米乡人民政府 2017年没有政府采购预算支出。
五、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为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主要是地方财政补贴和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利息收入等。
(三)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为我局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四)上年结转,为我局结转资金,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如部分需跨年度组织实施的项目所需经费等。
(五)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I (款)培训支出(项),为我局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六)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用于我局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七)结转下年,为我局本年结转资金,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如部分需跨年度组织实施的项目所需经费等。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我局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如国库改革等项目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我局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问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我局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费等支出。
相关附件:
附件【金平县者米乡人民政府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