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金平县八一中学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二、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三、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金平县八一中学概况
(一)主要职能
实施初中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初中学历教育(相关社会服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年末机构数1个,事业人员编制数227人。中学191人,小学36人。今年根据《金编[2016]9号》扩编制数28人,其中:中学22人,小学6人。2016年末实有人数268人(其中:在职人员210人、退休人员58人)。2015年末实有人数254人(其中:在职人员198人、退休人员56人);本年在职平均人数201人,增加(调入)22人,减少(调出)8人,退休人员增加2人。
二、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祥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三、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34,407,564.33元。其中2050202款项小学教育:1,081,040.00元、占总收入3.14%, 2050203款项初中教育28,068,664.12元、占总收入81.58%, 2050701款项特殊学校教育42,000.00元,占总收入0.12%, 2050999农村中小学校舍建设:100,000,占总收入0.29%;2080502款项事业单位离退休3,640,002.21元、占总收入10.58%, 2210201款项住房保障公积金1,475,858.00元、占总收入4.29%。2015年总收入28,684,445.89元,2016年比2015年增长19.95%,增长原因是学生人数及教师增加。
1:小学教育2:初中教育3:特殊学校教育4:农村中小学校舍建设5:事业单位离退休6:住房保障公积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决算支出:34,336,120.64元。其中2050202款项小学教育:1,168,430.85元、占总支出3.40%;2050203款项初中教育27,921,509.58元、占总支出81.32%, 2050999农村中小学校舍建设:100,000.00,占总支出0.29%;2080502款项事业单位离退休3,640,002.21元、占总支出10.60%, 2210201款项住房公积金1,475,858.00元、占总支出4.30%。2015年总支出29,979,557.11元,2016年比2015年增长14.53%,增长原因是学生人数及教师增加。
1:小学教育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小学教育支出:1168430.85元。其中:营养改善计划资金支出:621760.00元,公用经费支出:546670.85元。
(2)初中教育支出:27,946,509.58元。其中事业经费(教师工资)支出18,663,196.12元;公用经费支出:2,903,701.46元;学生生活补助费支出:3,814,125.00元;营养改善计划资金支出:2,500,880.00元;其他经费25,000.00元,人中较少民族学生生活补助费1,625.00元,办公经费支出:30,000.00元,工作经费支出:7,982.00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 “三公”经费支出19,107.99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金平县八一中学属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2.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2016年政府采购918413.98元,其中:货物127074.00元,工程791,339.98元。
(2)2016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表为空表。
3.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相关附件:
附件【p020171217767208936618.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