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金平县党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二、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三、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
(一)党校的主要职能
金平县委党校建于1957年,是正科级单位。在县委直接领导下培养党员领导干部和理论干部的学校,是县委的重要部门,是培训轮训党员领导干部的主渠道,是县委党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其主要职能有:
1.把党的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作为党校教学首要任务。一是强化党的理论教育。坚持把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作为理论教育中心内容,把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导读课作为重要课程,抓好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学习教育,抓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教育,引导学员系统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立场观点方法。二是强化党性教育。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的宗旨、党章党规党纪教育,深入开展党史国史教育、革命传统教育,深入开展道德品行教育、法治思维教育、反腐倡廉教育,引导学员提升政治修养、道德修养、法纪修养、作风修养,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红色基因,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
2.扎实提升党校科研水平和影响力。一是发挥科研工作的支撑作用。党校科研要紧紧围绕教学展开,以更多有价值的研究成果服务于党校教育培训。加强对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研究,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研究,加强对“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研究,加强对基础理论和重大现实问题研究,建立健全科研考核激励机制,确保既出成果又出人才。及时跟进县委重大决策部署,做到重大节点有声音、重大问题亮观点、重大时段搭平台,为党员干部学习贯彻落实好县委战略发展布局提供正确引领和学理支撑。加强对社会思潮的辨析和引导,发挥党校报刊、网站等思想理论阵地的作用,及时澄清模糊认识,抵制错误思想,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二是积极推进新型智库建设。县委党校要聚焦全县中心工作、县委和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社会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反映重要思想理论动态、提出有价值的对策建议。
(二)党校的基本情况
中共金平县委党校2016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5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3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二、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祥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三、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共金平县委党校2016年度收入合计272.5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6.01万元,占总收入的82.94%;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46.49万元,占总收入的17.06%。与上年对比,总收入增加51.86万元,其增比为19.0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0.66万元,增比为9.14%,财政拨款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职工工资收入增加;其他收入增加31.20万元,其增比为67.71%,期增加的主要原因为2016年度干部培训班增加,其培训经费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共金平县委党校2016年度支出合计258.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5.83万元,占总支出的98.84%;项目支出3万元,占总支出的1.1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总支出增加38.6万元,其增比为13.36%,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9.6万元。增比为13.36%,项目支出增加3万元,其增比为100%。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职工工资增加和干部培训班增加。
1.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中共金平县委党校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58.8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8.6万元增比为13.36%,主要原因为职工工资增加和干部培训班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42.9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3.85%。
2.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中共金平县委党校为完成“流动党校”送教下基层和党校的各项课题调研的工作任务,其经费支出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0%,主要原因是2015年度没有开展“流动党校”送教下基层此项工作。具体项目开支用于职工的差旅费、课题调研奖金等方面。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共金平县委党校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4.0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6.58%。与上年对比增加3.86万元,主要原因为工资增长。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支出125.1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87%。主要用于干部职工工资福利支出,机构正常运行的日常经费支出,如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公务接待费、差旅费、公务用车维护费等费用。
职工工资福利支出111.24万元,办公费支出5.53万元,水费支出0.24万元,电费支出0.22万元,邮电费支出0.91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89万元,差旅费支出1.4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77万元。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89.1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78%。主要用于离退休干部的生活费,其支出为74.58万元;遗属的生活补助,其支出为0.88万元;抚恤金,其支出为14.56万元。
(3)住房保障支出9.7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6%。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纳;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共金平县委党校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6.16万元,支出决算为1.66万元,完成预算的26.9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77万元,完成预算的57.0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89万元,完成预算的18.5%。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因为我校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1.25万元,下降42.9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58万元,下降42.9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66万元,下降42.58%。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校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77万元,占0.34%;公务接待费支出0.89万元,占0.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7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77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教职工出差及下乡调研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89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89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1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党校调研课题所涉及的各相关乡镇领导干部及村委会干部。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0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共金平县委党校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4.0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86,主要原因是工资增长。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干部职工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公务接待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2.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政府采购执行情况:2016年,我校没有任何政府采购项目,包括办公设备的购置及政府购买服务。
(2)本单位2016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表为空表。
3.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相关附件:
附件【中国共产党金平县委员会党校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