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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930-111512-158
  • 发布机构
    中共金平县纪委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7-09-01
  • 时效性
    有效

中共金平县纪委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目录

  一、金平县纪委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二、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三、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 、 中共金平县纪委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金平县纪委监察局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的体制,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政府行政监察两种职能,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主管全县党和纪律检查工作。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协助县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二是主管全县行政监察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人民政府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监督检查县人民政府各门及其国家公务员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其领导人员执行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县人民政府颁发的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三是负责检查并处理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乡镇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职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检举和申诉;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管辖范围内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

  四是负责处理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及其国家公务员、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其领导人员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并根据责任人所犯错误的情节轻重,作出撤职及撤职以下的行政处分;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二)部门基本情况

  金平县纪委监察局2016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4人。其中:行政编制6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6人),无事业编制;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无事业人员。

  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人。

  实有车辆编制10辆,在编实有车辆6辆。

  二、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详见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三、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县纪委2016年度收入合计8520922.8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286922.88元,占总收入的97.25%,与上年对比减少3.08%,主要原因是2016年预算经费与上年相比有所降低;其他收入234000元,占总收入的2.75%,与上年对比增加20.62%,主要原因是协调的经费有所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县纪委2016年度支出合计9907147.3元。其中:基本支出8528498.7元,占总支出的86.08%,与上年对比增加25.15%,主要原因是2016年食堂修建和反腐倡廉基地改造装修导致机关运行经费增加;项目支出1378648.6元,占总支出的13.92%,与上年对比增加300.26%,主要原因是2015年项目列支不及时,今年与上年相比项目收入有所增加,经费及时列支。

  1.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本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528498.7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67.2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32.76%。

  2.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机关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378648.6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县纪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829147.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21%。与上年对比增加了2670138.25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增支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食堂建设和党风廉政基地改造装修经费支出。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057483.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15%。①2011101行政运行8314833.1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办公经费、水电费、汽燃费等日常公用经费;②2011104大案要案查处642650.6元,主要用于办案人员办公费、差旅费、招待费等经费;③2011199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100000元,主要用于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0797.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6%。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60797.6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的工资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43086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8%。2210201住房公积金430866元。

  (4)其他支出8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1%。2299901其他支出80000元,主要用于考核奖励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县纪委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74万元,支出决算为469728.94元,完成预算的63.4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66273.84元,完成预算的70.0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03455.1元,完成预算的56.52%。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新建食堂,招待费用减少,加之本年公务用车改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327710.47元,下降41.1%。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13703.07元,下降29.9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14007.4元,下降51.26%。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因公务用车改革导致公车运行经费下降,食堂的建成大大缩减接待费用。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66273.84元,占56.69%;公务接待费支出203455.1元,占43.3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66273.84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66273.84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执法执勤车4辆。主要用于纪检监察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03455.1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03455.1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1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07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纪检监察事务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金平县纪委监察局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172599.43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2139174.32元,主要是2016年食堂建设和党风廉政基地改造装修导致经费支出比2015年多。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2016年共新增固定资产253359元,其中:通用设备增加118999元,主要包括:打印机、台式电脑等;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增加134360元,主要包括:桌椅、文件柜等。政府采购项目均通过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组织政府采购活动、签订合同和执行验收程序,按批复的采购形式组织采购,无暗箱操作问题。

  本年度资产比2015年度有所减少,由2015年的4637178元,减少到今年的4506450元,减少了2.82%。原因是处置核销部份电子产品和桌椅。

  (2)2016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表为空表。

  3.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相关附件:

附件【中国共产党金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