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金平县总工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二、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三、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
(一)主要职能
金平县总工会作为社会团体机关,其基本职能是:代表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二)部门基本情况
金平县总工会2016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
二、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
(二)收入决算表(见附件)
(三)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见附件)
三、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金平县总工会2016年度收入合计104.2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4.29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金平县总工会2016年度支出合计115.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4.73万元,占总支出的99.16%;项目支出0.96万元,占总支出的0.83%;
1.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金平县总工会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4.73万元。与上年对比下降446.85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4.4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5.52%。
2.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金平县总工会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96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金平县总工会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4.7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16%。。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5.3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40%。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55.1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0.34万元,用于退休费支出25.43万元,用于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支出4.88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017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29.2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52%。主要用于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9.83万元,用于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9.45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金平县总工会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06万元,支出决算为1.0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0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5万元。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0万元,占94.33%;公务接待费支出0.05万元,占4.71%。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00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2016年11月后取消了公务用车。主要用于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2)公务接待费支出0.05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5万元,主要用于正常开展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会议用餐支出、住宿费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金平县总工会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2,839.12元
2.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金平县总工会按照政府采购和县级采购管理办法,金平县总工会采购均按照采购相关手续办理,2016年政府采购支出105840元。
(2)2016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表为空表。
3.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相关附件:
附件【金平县总工会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