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金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事业成效
(二)部门基本情况
二、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三、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金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事业成效
1.主要职能
(1)负责县级政府自身建设及政务公开工作,促进法治政府、责任政府、阳光政府、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建设。负责县政务服务中心的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完善政务服务中心的运行机制,建立健全政务服务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要职责
主要履行对全县涉及工程建设招投标、土地和矿产权交易、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司法行政机关罚没物品拍卖等公共资源进行集中交易并实施管理和监控的职能。
(3)县政务服务中心和投资项目审批中心主要职能职责
依法受理、办理本部门按时规定纳入政务服务中心和投资项目审批中心的服务事项,指导申请人填报所需申请材料;依据本部门授权及政务服务操作规范实施政务服务;依据本部门授权,只进行形式要件审查的政务服务事项。
2.当年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1)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第一,切实落实权力清单制度。为切实解决我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存在的问题,要求县级各部门积极作为,拿出实际行动。县编办要切实履行责任,发挥职能作用。认真研究“三定”方案,明确各部门职能、职责总体框架和任务,认真思考如何做到审批事项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权责清晰,避免互为前置、互相推诿。
第二,认真梳理审批事项。根据《云南省行政许可项目目录管理办法》(云政发〔2014〕12号)文件的规定,我县对金平县县级行政审批目录进行了认真清理,依法对目录进行了规范。经金平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29个县级部门保留行政审批项目141项和子项148项,2个县内省以下垂直管理单位保留行政审批项目4项和子项目6项。并按程序向社会公布了《金平县县级行政审批项目目录》,接受社会监督,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为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切实推进行政审批网上服务大厅建设和行政审批项目目录管理工作,我县严格按照省、州要求,已完成金平县行政审批网上服务上厅(简称网上大厅)建设工作,完成了硬件设施的采购及安装调试工作,并组织各相关部门完成网上大厅综合演练工作,为网上大厅正式运行奠定了基础。
第三,切实提高服务效率。目前进驻我县政务服务中心的窗口单位有发改、工商信、民政、国土、环保、住建、交通、农业、林业、水务、文体、卫生、食药监、气象、质监、妇幼院、财保公司17家单位,涉及行政许可项目98项,便民服务事项42项,其中:人社局分中心涉及行政许可事项2项,便民服务事项36项。第三,努力提高服务意识。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要切实树立起加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及“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活动,把提高服务意识的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以新一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引领自身职能转变,努力消除审批环节“中梗阻”,打通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2016年1月-11月,金平县政务服务中心累计受理办件61014件,办结61015件,咨询服务11621件,其中: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受理5184件,办结5184件;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受理2527件,办结2527件;便民服务事项受理53585件,办结53587件;现场办好结54666件;按时办结率100%,接待办事群众52001人(次),满意率测评为100%。
(2)加强政务服务管理系统能力建设
我县投资项目审批涉及15家单位:发改局、国土局、林业局、水务局、环保局、住建局、安监局、文体局、人防办、工商信局、地震局、移民局、气象局、消防大队、供电局,涉及投资项目行政审批和管理服务事项项目共75项。除安监局、移民局、消防大队外(只涉及项目备案),其余12家单位均按要求进驻投资项目审批中心,涉及行政许可审批事项50项、管理服务事项19项。按要求实行统一申报受理,在县投资项目审批中心设立了综合接件窗口,实行一窗申报,统一分发,一窗取件。接件窗口人员由县政务局抽调工作人员到窗口接件。2016年1-12月,投资项目审批中心共接件72个项目,涉及事项85件,投资概算15.72亿元,按审批类型分:审批类68个、核准类3个、备案1个;按审批方式分:并联项目38个、联动项目40个、代办项目0个;按事项审批状态分:审查中0件,办理中26件,准予审批62件,不准予审批1件,超时事项0件,按时办结率100%。服务事项在办理过程中,不存在受理超时或办理超时的情况。
(3)切实推进交易中心标准化建设、规范化运作
金平县交易中心根据职能划转和人员到位情况,目前已将工程建设招投标、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药品集中采购(含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土地和矿产交易、司法行政机关罚没物品拍卖纳入中心交易和管理,并制定了交易流程均已上墙公示,严格遵照执行。
2013年,我局搬迁到新办公大楼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就已设有3个交易厅、3个评标室和1个监标室。一楼大厅配备了LED显示屏,用于及时发布相关交易信息及相关法律法规,2个交易厅分别配备了LED屏和投影仪。评标室内配备了电子评标系统,监标室配备了电子监控系统,2014年6月起,实现了所有开标、评标过程音像均可实时显示并保存,实现了电子监察对公共资源交易的全方位、全过程监督。在交易的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邀请监督部门进行全程监督,有效杜绝了交易过程中出现不规范的操作。
工作中不断加强评标专家库建设,逐步规范了我县交易评标程序,目前评标专家库共有129人,其中:工程建设类75人(水利14人、住建20人、公路9人、环保4人、农艺8人、林业15人、国土5人),政府采购类54人。
2016年1-11月,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共受理交易项目335个,交易总金额24005.07万元,预算总金额25221.1万元,节约资金1216.08万元,其中:工程建设交易项目65个,预算资金17931.87万元,交易金额17199.59万元,节约资金732.28万元,平均节约率4.08%;政府采购交易项目258项,预算资金7126.68万元,交易金额6661.08万元,节约资金465.6万元,平均节约率6.53%;医疗器械采购交易项目12项,预算资金162.55万元,交易金额144.4万元,节约资金18.15万元,平均节约率11.17%;国有交权交易项目4项,交易金额307.35万元;土地矿产资源交易74宗,交易金额770.72万元。
(4)推进县、乡、村三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
以县政务服务中心为依托,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县、乡、村三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发挥中心行政审批、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务查询、行政投诉五大功能。全县乡镇13个为民服务中心、97个村委会(社区)为民服务站建设工作已基本完成,对建设达标的为民服务中心进行了合格验收,督促未达标的乡镇加快建设。对急需进驻事项进行清理,确定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劳动保障、民政、村镇个人住宅建设许可证、生育服务证办理等一批群众急需办理的事项先期进入服务中心,其它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项目将逐步进驻服务中心。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6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2016年编制数为16人,年末实有人数16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6人;在编实有车辆1辆(已参加公车改革,现车辆在平台使用)。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二、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三、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金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部门(单位)决算总收入179.9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9.85万元,占总收入的93%;其他收入11万元,占总收入的7%。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决算总支出231.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8.76万元,占总支出的98.72%;项目支出2.96万元,占总支出的1.28%;
1.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用于保障政务服务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28.7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原因分析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8%;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2%。
2.项目支出情况。2016年用于保障政务服务管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96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8.6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77.09%。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政务服务管理局2016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0.6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66万元。
2016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4.54万元,减少的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其中公务用车较上年有所增加原因是本年支出含有上年发生的费用。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
2016年政务服务管理局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实际发生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任何变化情况。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政务服务管理局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已参加公车改革,现车辆在平台使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无购置公务用车情况。运行维护费3.23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 。
3.公务接待费
2016年政务服务管理局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14批次,140人,公务接待费开支0.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州级下来调研和乡镇上来协调工作产生的费用。2017年公务接待费预算5.58万元,比上年减少0.62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39,288.32元,用于支付水电费、办公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2016年政府采购204097.52元,其中采购货物支出144130.00元,采购工程支出59967.52元。
(2)2016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表为空表。
3.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相关附件:
附件【金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