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金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二、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三、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金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坚持党的领导,遵守政治纪律,依法行政。执行县委、县政府的决议,主动接受县人大的监督,依法履职;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接受州安监局的业务指导;协调指导全县的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并对全县13个乡镇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指导和服务。
2.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安全生产方面的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3.监督检查各生产经营单位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情况。
4.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责。
5.直接负责非煤矿山、危化品、烟花爆竹方面的综合监管。
6.综合协调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并进行监督检查。
7.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培训工作。
8.研究协调和解决全县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9.依法监督检查新、改、扩建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三同时”落实情况。
10.承办金平县人民政府县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本单位2016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3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5人。在职实有行政人员1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在职实有事业人员5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二、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祥见附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8.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9. “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三、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金平县安监局2016年度收入合计241.2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8.26万元,占总收入的99%;其他收入2.95万元,占总收入的1%,比上年增加23.93%,主要原因是,增加调整工资和生活补助费,所以增加财政拨款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金平县安监局2016年度支出合计23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1.1万元,占总支出的92%;项目支出17.32万元,占总支出的8%;支出比2015年增长了13.93%,主要还是人员经费的增长。
1.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本单位基本支出合计213.1万元,其中:用于保障行政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213.1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支出41.73万元、津贴补贴85.95万元、奖金支出4.11万元、绩效工资8.34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01万元、奖励金19.24万元。住房保障(住房公积金)支出10.5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9.75万元、邮电费2.94万元、差旅费12.45万元、培训费0.29万元、公务接待费10.81万元、公务用车4.95万元。其他商品与服务支出2万元)
基本支出中,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5%;商品与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18%,住房保障(住房公积金)支出占基本支出的5%。
2.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本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7.32万元。是因为减少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拨款而相应增加项目补款支出。
具体项目开支:1、拨付13个乡镇2016年安全生产监察办公经费17万元;2、办公设备购置支出0.32万元。
开展工作情况:1、开展全县安全生产检查工作。2、拨付2016年各乡镇安全生产监察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3.4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资源勘探信息(类)等支出219.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5%。
(2)住房保障支出10.5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5%。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本单位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7.2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6.46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81万元。
2.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46万元,占37%;公务接待费支出10.81万元,占63%。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46万元。其中:
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安全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2)公务接待费支出10.81万元。
其中:接待费支出10.81万元,接待人次180批次。主要用于安全检查及事故调查和正常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432037.36元,主要用于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2016年政府采购4.04万元,本年度资产比上年度有所减少,由上年度的415.29万元,减少到今年的312.08万元,减少了24.85%。原因是:处置核销2幢居民住房及部份电子产品。净资产由上年的410.09元减少到今年的295.89万元,减少27.85%,原因是:财政拨款结转、其他资金结转结余、资产基金减少。
(2)2016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表为空表。
3.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相关附件:
附件【金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