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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930-111540-986
  • 发布机构
    金平县司法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7-09-01
  • 时效性
    有效

金平县司法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目录

  一、金平县司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二、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三、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 、 金平县司法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金平县司法行政工作主要承担着法制宣传、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援助、法律服务、律师事务、公证事务、人民调解、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等共九项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1.机构人员情况:A.内设机构有法治宣传科,基层管理科,社区矫正科,律师公证管理科,法律援助工作管理局,公证处,律师事务所, 办公室,计财装备科,13个司法所;B.人员编制57个,其中:工勒人员1个,政法编制56个,机关17个,司法所有39个;实有人数45个,机关20个,公务员18个,工人2个,司法所公务员25个;C.退休人员10人。

  2.人员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人员变动情况,上年实有人数44人,今年45人,比上年增加1个,变动情况及原因是今年新录用0个,调入5个,调出4 个。

  3.实有车辆编制10辆,在编实有车辆10辆。

  当年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1.普法依法治工作,今年是“六五”普法总结验收、“七五”普法开局之年,我局积极做好“六五”普法表彰方案和“七五”普法规划的前期准备工作,起草“七五”普法规划的初稿。为新一轮普法工作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全年共联合政法委、公安局、信访局等多家单位开展“法治走边关”活动5次,播放由县司法局干部职工自导自演的微电影《离婚不简单》、《拐卖》、《援路》以及有关邪教、道路交通安全的普法微电影34部,解答群众法律咨询23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3万余份,受教育群众高达4万余人;举办法制讲座报告培训21场次,发放宣传资料10万余份,制作展出展板300余块,接待群众咨询6.12万余人次,受教育达29.6万余人次。

  2. 加强人民调解工作,一年来全县各级调解组织共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3813件,调解成功3735件,调解成功率98%。目前,全县共报送人民调解“以奖代补”案件1049件,审核通过1049件(其中11件重大矛盾纠纷),兑现“以奖代补”案件奖金21.31万元。

  3.法律服务工作,全年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共担任法律顾问14家,代理诉讼事务67件,代理非诉讼事务113件,代写法律文书40件,解答法律咨询7950人次,主持调解纠纷178件,办理农民工事项24件,挽回经济损失279万。

  4.律师公证工作律,A.师事务所共承办各类案件21件,其中:民事41件,刑事10件,提供法律援助案件4件,代写法律文书23份,解答法律咨询210余人次,担任法律顾问1家。B.公证工作全年共办理公证268件,未发现错证、假证,业务收入105230元。

  5.社区矫正工作. 截至目前,我县在册社区矫正人员223人,累计接收907人,累计解除684人,今年新接收105人;今年共审批警告44人次;为10名社区矫正人员办理了变更居住地;向监狱提请收监执行1人;向金平县人民法院提请撤销缓刑5人,3人已被撤销缓刑,收监执行。

  6.安置帮教工作有序开展。全年,我县新接收刑释解教人员1XX名,所有人员均登记建档,落实帮教措施,并妥善进行了安置,实现了对刑释解教人员“不脱帮、不漏帮,不脱管、不漏管”的工作目标。

  二、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祥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三、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金平县司法局2016年度收入合计6,639,579.2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499,579.28元,占总收入的97.89%;其他收入140000元,占总收入的2.11%。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金平县司法局2016年度支出合计6,929,044.11元。其中:基本支出5,006,890.46元,占总支出的72.26%;项目支出1,922,153.65元,占总支出的27.74%。

  主要指标上下年变动情况对比表

指    标

本年度

上年度

比上年增减

增减%

原因

 

1

2

3

4

5

一、年度收支情况(单位:元)

1.本年收入

6639579.28

6855245.84

-215666.56

-3.15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6499579.28

6623573.2

1,074,373.20

-1.87

 

*其他收入

140000

231,672.64

-91672.64

-39.57

主要是州级没有对下补助社区矫正经费

2.本年支出

6929044.11

6,952,857.18

-23813.07

-0.34

 

其中:基本支出

5006890.46

4,787,731.64

219158.82

4.58

 

人员经费

4667496.8

4,437,426.85

230069.95

5.18

 

项目支出

1922153.65

2,165,125.54

-242971.89

-11.22

 

行政事业类项目

1922153.65

2,165,125.54

-242971.89

-11.22

 

4.年末实有人数

55

54

1

1.85

今年调出4人调入5员人,

在职人员

45

44

1

2.27

今年调出4人调入5员人,

其中:行政人员

45

44

1

2.27

今年调出4人调入5员人,

其中:行政工勤人员

2

2

     
           

退休人员

10

10

   

5.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补助)开支人数在职人员

55

54

1

1.85

今年调出4人调入5员人,

在职人员

45

44

1

1.85

今年调出4人,调入5员人,

其中:行政工勤人员

2

2

     

退休人员

10

10

     

  1.基本支出情况

  本年支出6929044.11元,公共安全6017109.41元、占总收入的87%,(其中:行政运行4094955.76元、占公共安全支出的68%,基层司法业务900940.85元、占公共安全支出的15%,普法宣传180225元、占公共安全支出的3%,律师公证管理49500元、占公共安全支出的1,法律援助302507元、占公共安全支出的5%,社区矫正70000元、占总公共安全支出的1%,其他司法支出418980.8元、占公共安全支出的7%,)社会劳动保障和就业596974.7元、占总收入的8.5%,住房保障支出314960元、占总收入的4.5%

  2.项目支出情况

  项目支出执行1922153.65元,其他收入支出执行103097.14元.今年比去年收入执行减少215666.56元,其中: 基本收入执行增加168806.08元, 项目收入执行减少292800元,其他收入执行减少91672.64元; 今年比去年支出执行减少23813.07元,其中: 基本支出执行增加382246.82元, 项目支出执行增加552263.63元其他收入支出执行减少59990.68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金平县司法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825946.9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51%。与上年对比增加3.62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为我局2015年主要领导未到位,基本支出都在2016年支出。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公共安全(类)支出5,914,012.2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15%。主要用于2040601行政运行3,991,858.62元,主要反映的是在职职工的工资和在职工作人员的日常工用经费。2040604基层司法业务 900,940.85元,2040605普法宣传180,225.00元、2040606律师公证管理49,500.00元、2040607法律援助302,507.00元、2040610款70000元、2040699其他司法支出418,980.80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96,974.70元。

  (3)住房保障支出314,960.00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金平县司法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5.51万元,支出决算为22.65万元,完成预算的146.0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4.58万元,完成预算的149.5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8.06万元,完成预算的139.96%。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高速路的开工纠纷增多增加下乡调解纠纷次数增加运行费,刑释人员必接必送工作加在增加运行,公务接待费变动原因主要去年主要领导没有就位,所以好多接待费在今年结账,增加今年接待费。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增加5.4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3.74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66万元。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高速路的开工纠纷增多增加下乡调解纠纷次数增加运行费,刑释人员必接必送工作加在增加运行,公务接待费变动原因主要去年主要领导没有就位,所以好多接待费在今年结账,增加今年接待费。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5842.43元;公务接待费支出80698元。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5842.43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145842.43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45842.43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2辆。主要用于司法行政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2)公务接待费支出80698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8069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9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27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司法行政工作(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金平县司法局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2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5万,主要原因分析为我局2015年主要领导未到位,2016年日常可支出经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费、邮电费、接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政府采购支出情况,包括采购类型、采购规模和资金来源等(附表6)。我单位全年采购支出289000元,采购类型政府集中采购,资金来源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中的业务装备经费。

  (2)2016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表为空表。

  3、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相关附件:

附件【金平县司法局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