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人大核准债务限额45500万元,全县年初债务41383万元,举借债务3968万元,还款6148万元,年底债务余额39203万元。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对新增债券安排使用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我县2016年政府举借债务3968万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3500万元,置换债券资金468万元,经报县人大批准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作如下安排:扶贫项目3个,一般债券资金2000万元,用于扶贫产业发展种植业养殖业;用于生态环境建设项目1个,一般债券资金1500万元。置换债券资金468万元,按规定及时拨付给原债务人,切实做好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和政府债务管理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