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金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二、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三、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金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实施意见,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指导和监督对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负责对人力资源市场进行监督检查。
3.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贯彻执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和地方性津贴、补贴政策的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机关、企事业单位福利、离退休政策,建立健全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
4.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参与人才管理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
5.贯彻执行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推动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的落实。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6.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拟订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国家荣誉制度和政府奖励制度。
7.拟订引进外国智力规划并组织监督实施。负责出国(境)培训年度计划拟订上报,审核上报出国(境)培训项目并组织实施。对在红河州境内工作的外国专家实行属地化管理。
8.承办金平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金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6人。其中:行政编制3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3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21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5人),事业人员2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4人)。
离退休人员1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2人。
实有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
二、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祥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三、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金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度收入合计737.9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26.26万元,占总收入的98%;上级补助收入11.7万元,占总收入的2%;与上年对比减少21.56%,主要原因为2016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项目没有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金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度支出合计993.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5.61万元,占总支出的60%;项目支出397.76万元,占总支出的40%;与上年对比增加30.96%,主要原因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项目支出增加。
1.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金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95.61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4%,主要原因为厉行节约,办公费用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2%。
2.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金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97.7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93.55%,主要原因为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项目支出增加。具体项目开支情况:城乡养老保险工作支出55.81万元,占项目支出的14.03%;大学生村官养老保险支出14.68万元,占项目支出的3.69%;编办实名制系统建设支出10万元,占项目支出的2.51%;;争议仲裁办公支出10万元,占项目支出的2.51%;城乡居民村级协管员补助支出17万元,占项目支出的4.28%;;考试考务费支出7.87万元,占项目支出的1.98%;三支一扶生活补助及一次性安置费支出32.01万元,占项目支出的8.05%;三支一扶社会保险支出11.42万元,占项目支出的2.87%;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项目支出229.07万元,占项目支出的57.59%;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支出2.23万元,占项目支出的0.56%;企业军转干部支出5.61万元,占项目支出的1.41%;大学生村官商业保险支出2.06万元,占项目支出的0.52%。各项目正常有序开展。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金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58.6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与上年对比增加35%,主要原因为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项目支出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22.6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52%。2011001行政运行款主要用于金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工协管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及大学生村官养老保险支出;办公费、接待费、差旅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01109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主要用于三支一扶人员生活补助发放及社会保险缴纳。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99.6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69%。2080199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款主要用于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项目支出,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款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发放;2080999其他退役安置支出款主要用于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慰问;2089901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主要用于企业军转干部两节慰问及困难生活补助发放。
(3)农林水(类)支出2.0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1%。2130152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款主要用于大学生村官商业保险支出。
(4)住房保障(类)支出34.2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8%。2210201住房公积金款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金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9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数18.80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为20.20万元),支出决算为24.88万元,完成预算的64%。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2.51万元,完成预算的67%;公务用车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2.37万元,完成预算的61%;2016年度因我局例行节约,建食堂,统一接待,所以“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11.93万元,下降32%。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7.03万元,下降3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9万元,下降28%。2016年度因我局例行节约,建食堂,统一接待,所以“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2015年决算数。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2.37万元,占49.72%;公务接待费支出12.51万元,占50.28%。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3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3.37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金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日常运行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2)公务接待费支出12.51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2.51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2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56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金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日常运行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金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3.83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2.11万元,主要原因为2016年我局项目工作经费增加,机关运行经费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关运行办公费、接待费、差旅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2015年我局政府集中采购公开招标50.63万元,2016年我局政府集中采购公开招标24.80万元,主要减少办公家具的采购。“收入决算表”中其他收入的具体构成情况:2016年我局其他收入11.7万元,均为非本级财政拨款2.7万元为就业局拨入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经费,9万元为州级补助新农保一卡通信息化建设工作经费。
(2)2016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表为空表。
3.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相关附件:
附件【金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