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金平县交警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二、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三、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金平县交警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2016年以来,交警大队在各级党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及业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意见》(国发〔2012〕30号)、《云南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实施意见》(云政发〔2013〕3号)等文件精神,围绕“安全、畅通、和谐、稳定”的总目标,认真落实2016年安全生产会议精神,抓牢安全生产责任,大队以集中开展农村地区重点车辆整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打非治违、整治酒后驾驶、涉牌涉证违法行为、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等专项整治为重点,营造安全有序、畅通和谐的交通环境,使我县的交通管理形成了点线面相结合的管控网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交警大队2016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9人。其中:行政编制3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26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7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人。
实有车辆编制12辆,在编实有车辆12辆。
二、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见附表)
(三)支出决算表(见附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三、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金平县交警大队2016年度收入合计668.0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68.08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34.12万元,占总收入的5.12%。与上年对比增加,主要原因分析拨入民警警衔工资。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金平县交警大队2016年度支出合计963.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3.04万元,占总支出的36.62%;项目支出610.92万元,占总支出的63.3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
1.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金平县交警大队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19.6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26.64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民警工资福利有所提高,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0.7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9.27%。
2.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金平县交警大队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03.2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不起211.12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各派出所中队委托业务费增加和协管员薪资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包括印刷费用19.78万元、水电费3.53万元、邮电费9.26万元、民警车旅费56.27万元、维修费4.72万元、租赁费17.13万元、会议费0.63万元、培训费1.16万元、专用材料费55.61万元、被装购置费7.7万元、劳务费88.45万元、委托业务费274.7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8.79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7.02、信息网络软件购置费8.38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金平县交警大队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63.9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了238.37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民警工资及办案业务费有所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40201款行政运行支出319.6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工资福利29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9.27万元);2040212款道路交通管理603.21万元;2040299款其它公安支出7.71万元;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费12.39万元;2210201款21.0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的住房公积金支出等开支。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金平县交警大队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66.72万元,支出决算为53.44万元,完成预算的8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9.84万元,完成预算的93.3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6万元,完成预算的27%。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了公务用车的燃油费、维修费和各种公务接待费。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13.28万元,下降19.9%。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3.55万元,下降6.6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9.7万元,下降72.97%。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严格控制了公务用车的燃油费、维修费和各种公务接待费。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9.84万元,占5.17%;公务接待费支出3.6万元,占0.00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9.8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9.84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0辆。主要用于金平县交警大队处理事故及上路执勤(相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6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6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5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道路交通宣传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金平县交警大队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2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了36.30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严格控制了办公费、水电费、公务接待费等开支。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交警大队日常工作办公运转工作。
2.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金平县交警大队按照政府采购和县级采购管理办法,我单位采购都是按照采购相关手续办理。2016年政府采购计划安排金额为22.21万元,但我单位实际采购了21.62万元。主要是购买了办公用的电脑打印机等等。
(2)2016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表为空表。
3.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相关附件:
附件【金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