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第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政府工作安排,金平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金平县公安局组织实施的铜厂乡派出所业务用房、金平县戒毒康复中心建设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铜厂乡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
铜厂乡派出所业务用房,委托红河州元成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进行施工图设计,主要建设内容为:人工挖孔桩钢筋混凝土基础,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4层,高度13.95米,建筑面积为906.86平方米。于2018年12月25日开工,2019年12月20日完工,经组织有关部门竣工验收,评定“合格”。
(二)金平县戒毒康复中心建设项目
金平县戒毒康复中心建设项目,在原金河镇瑶山小学的基础上,按照戒毒康复的要求完成改造,工程建设内容:对原瑶山小学房屋、室外附属设施、厨房进行改造,新建大门、围墙、临时板房等零星工程。于2019年12月11日开工,2020年1月9日完工,经组织有关部门竣工验收,评定“合格”。
铜厂乡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根据《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金平县公安局铜厂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红发改投资〔2016〕645号)、《金平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核定金平县公安局编制的通知》(金机编〔2010〕13号)、《金平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地方政法基础设施中央基建投资预算的通知》(金财〔2018〕44号)文件下达投资计划,项目概算总投资183万元。
金平县戒毒康复中心建设项目根据《金平县公安局关于给予金平县戒毒康复中心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批复的请示》(金公发〔2019〕103号)、《金平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金平县戒毒康复中心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金发改投资〔2019〕99号)文件批复项目实施方案、《金平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战区恢复建设专项资金(第二批)的通知》(金财预〔2019〕89号)文件下达投资计划,项目概算总投资200万元。
项目基本按照国家基本建设程序执行,切实履行了立项审批、施工图设计、地勘、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程序性备案、工程质量备案等程序。
审计结果表明:金平县公安局铜厂乡派出所业务用房竣工投入使用,解决铜厂乡基层派出办案条件,稳定基层公安队伍,提高工作效率;金平县戒毒康复中心建设工程竣工投入使用,推动禁毒工作开展,有利于吸毒人员的正规化管理及康复治疗,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但审计也发现,根据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对结算部分资料没有认真审核,部分工程结算不真实,造成施工单位存在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多计工程造价71182.55 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针对多计工程款的问题要求依法进行整改。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县审计局建议:一是项目竣工结算资料不完整,建议详细核实、完善竣工结算资料,并督促施工方整理健全项目档案资料;二是项目建设中,设备、物资、服务等政府采购事项,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建设全省投资审批中介超市实施方案和云南省投资审批中介超市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云政办函〔2015〕130 号)相关规定办理。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多计工程款的问题,金平县公安局已进行了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