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第10号
(二○一八年一月十二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审计机关对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的规定及年初工作计划,金平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于2017年7月3日起对金平县民族博物馆图书馆建设工程竣工决算和财务收支进行了就地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金平县民族博物馆图书馆建设项目占地面积2029.67平方米。县民族博物馆图书馆建设占地936.97平方米,建筑面积3279平方米,人工挖孔灌注桩基础,框架结构,四层,高16.2米,抗震设防烈度7度,设计使用年限50年。
(一)项目立项情况
项目根据《金平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金平县民族博物馆图书建设项目土建工程投资计划》(金发改投资〔2013〕16号)和《金平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金平县民族博物馆图书建设项目水电及装饰装修工程投资计划》(金发改投资〔2013〕22号)文件批复投资计划,计划总投资696万元,其中:省预算内资金300万元,上级拨款文化惠民资金198万元,单位自筹198万元。
(二)建设管理情况
1.项目法人制执行情况。
金平县文化体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县民族博物馆图书馆建设。
2.招投标制执行情况。
金平县民族博物馆图书馆建设项目,土建工程于2013年4月28日公开开标,金平光正工程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中标,合同价498.17万元;水电、装修、室外附属工程合同包干价240万元。
3.合同制执行情况。
县民族博物馆图书馆建设项目签订了地质勘察、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结构检测、消防设计、工程监理、土建工程、装修工程共9份合同,合同金额757.54万元。合同双方按照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和责任。
4.项目建设情况。
县民族博物馆图书馆建设项目按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办理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相关建设程序。工程质量、工程监理相关资料基本齐全。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多计工程价款586 308 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对多计工程款的问题,要求金平县文化体育局对施工单位予以核减,并严格按照审定的工程款结算支付。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县审计局建议: 一是完善建设项目竣工结算资料及验收资料存档管理工作,管好用好建成资产。二是项目竣工后甲乙双方即时认真进行结算;尽快筹集资金,支付应付工程款。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金平县文化体育局及时进行了整改,对多计工程款的问题,已进行了核减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