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第5号(总11号)
(二○一八年一月十二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审计机关对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的规定及年初工作计划,我局派出审计组于2017年5月18日起,对金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实施的2014年至2016年边境一线农村“村村亮”工程竣工决算进行了就地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14年至2016年边境一线农村“村村亮”工程根据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边疆农村群众惠民实事的意见》(红办发〔2013〕130号)文批复建设,其中:
(一)2014年边境一线农村“村村亮”工程中标价63.08万元,工程位于者米乡(新发岭、金竹寨、安福村)、金河镇十里村(大山街、大寨、老乌寨),结算工程量合计405套,结算价75.54万元,项目于2014年4月20日开工,于2014年10月9日竣工。
(二)2015年边境一线农村“村村亮”工程中标价83.9004万元,其中:金河镇(十里村新寨、大保寨、大山村、五家营新寨),金水河镇(龙骨村)结算工程量合计171套,结算价59.496万元,项目于2015年4月14日开工,于2015年7月7日竣工;金河镇金像村结算工程量28盏,结算价12.768万元,项目于2015年4月14日开工,于2015年9月20日竣工;阿得博乡高兴寨结算工程量28套,结算价11.6364万元,项目于2015年7月20日开工,于2015年9月20日竣工。
2015年边境一线农村“村村亮”工程老勐乡铁丝桥村中标价22.04万元,结算工程量38套,结算价22.04万元,项目于2015年7月10日开工,于2015年8月28日竣工。
2015年边境一线农村“村村亮”工程老集寨罗盘上寨中标价31.9万元,结算工程量55套,结算价31.9万元,项目于2015年7月10日开工,于2015年8月28日竣工。
2015年沙依坡乡乡村亮化工程中标价53万元,结算工程量151套,结算价53.12万元,项目于2015年4月27日开工,于2015年6月6日竣工。
(三)2016年边境一线农村“村村亮”工程金河镇黄心良村中标价4.79万元,结算工程量10套,结算价4.79万元,项目于2016年8月10日开工,于2016年9月6日竣工。
2016年边境一线农村“村村亮”工程位于金河镇太阳寨、沙依坡村民小组、勐桥乡大夫寨村中标价41.31万元,结算工程量合计154盏,结算价44.578万元,项目于2016年8月1日开工,于2016年10月6日竣工。
2016年边境一线农村“村村亮”工程位于金河镇(五家营村、白岩脚村),中标价30.69万元,结算工程量合计104套,结算价31.69万元,项目于2016年8月16日开工,于2016年9月25日竣工。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多计工程造价5 196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对多计工程款的问题,要求住建局对施工单位予以核减,并严格按照审定的工程款结算支付。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县审计局建议:一是做好工程质量保修工作,在项目的后续使用中,加强监督和维护管理,避免工程因使用、管理不当造成国有资产损毁,更好的发挥项目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二是建议金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以后工程项目建设中,规范招投标管理工作,严格按批复方案组织实施,以利于工程投资、工程质量的控制。三是加强对项目建设质量、进度进行监督管理,按建设程序管理要求完善施工过程中相关技术及质量管控资料。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县住建局及时进行了整改,对多计工程款的问题,已进行了核减调整。